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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孕妇欲做引产 坦承病情后多家医院拒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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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06-09-22
【来源: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25岁的曼丽(化名)是因输血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一名不幸女子,几天前,怀孕6个多月的她到医院引产。然而,当她每一次坦诚地向医院说出自己是一名艾滋病患者后,所有的医院都将她拒之门外。经当地卫生局局长和防疫站站长亲自出面协调,曼丽昨日最终被当地妇幼保健院接收了。“艾滋女”就医为什么这么难?本报记者对此展开了调查。

  A 事件 坦荡女子输血不慎染艾滋

  曼丽是成都郊县一位年轻貌美的女子,在一次输血中不幸感染了艾滋病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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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丽以积极的态度面对这一现实,丈夫也没有因此离她而去。目前,他们正积极地用抗生素药物等抑制曼丽的病情,并表示非常有信心。

  在不同的场合,曼丽都会告知身边的人自己是一名艾滋病患者。她说:“和我接触的人都有知情权,我不想隐瞒什么,否则,对和自己接触的人来说是不公平的。”

  请求引产多家医院都拒绝

  今年6月,曼丽因为身子不舒服到当地一家医院检查身体,结果被告知已怀孕3个多月,随后,院方将她的检查情况转给了当地防疫部门,要她回家等结果。两个多月后,曼丽夫妻才拿到最终的检查结论,这时,她已经怀孕6个月。

  在咨询了各方专家后,为了不让孩子出生之后就忍受长期的病痛折磨,曼丽和丈夫决定放弃腹中胎儿。但人流显然已经晚了,只有做手术引产。

  从上周开始,曼丽在丈夫的陪同下找医院联系做引产手术,但每次曼丽向医生说出自己是艾滋病患者后,包括当地中医院、人民医院在内的多家医院都以 “医院没有手术条件”为由将她拒之门外。奔波了近一个星期却无结果,曼丽和丈夫都感到疲惫和恐慌。曼丽说,有人劝她到一些小的医院或诊所做引产手术,但她不会去,因为自己就是在小诊所输液感染的艾滋病病毒。

  紧急协调妇幼保健院给“关照”

  曼丽被拒的事被当地卫生局局长知道了。昨日,该局长和防疫站站长经过紧急协商,当地妇幼保健院最终将曼丽收治入院。昨日上午11时许,记者和曼丽取得电话联系时,医生已经为她打了针。医院一名热心的医生告诉记者,在获知曼丽的情况后,他们将曼丽的手术排在了前面,医生会不遗余力地为她做好手术。

  B 设问 隐瞒病情就医还会遭拒吗?

  曼丽被多家医院拒绝,都是因为她道出了自己是艾滋病患者。如果她不说,医院还会拒绝她吗?

  为此,曼丽和丈夫都坚持自己的观点,如果隐瞒病情,医生在对自己处理治疗时可能会按常规治疗,这样必然会遗留隐患。如果因此造成医生或其他患者感染,他们就成了罪魁祸首。同时,他们认为如果大家都坦然面对艾滋病,这病就会变得不那么可怕了。

  成都某医院一名医学专家称,曼丽的坦诚对其他患者来说是一种福音,患者有知情权。医院拒绝坦诚的患者,原因是多方面的。

  C 声音 部分医院:风险太大规避麻烦

  记者走访了成都市部分医院,包括三甲医院在内的多数院方负责人都发出了相同的声音:他们不愿意收治艾滋病患者,更不愿意为其做手术。

  成都某三甲医院负责人称,如果是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我们收治艾滋病患者,我们会收治,但一般情况下多数医院都不情愿。为艾滋病患者做手术,主要有两方面的风险存在。第一,艾滋病是血液传播疾病,稍微处置不当就会引发感染。第二,很多医院担心收治艾滋病患者,会让其他患者不敢来医院治疗,影响生意。此外,特殊疾病也容易引发医患纠纷,医院怕麻烦,所以持“能拒绝就拒绝”的态度。

  权威部门:医院无权拒绝患者

  成都市传染病医院传染门诊主任陈仕晓介绍,根据今年9月1日新颁布实施的《艾滋病管理条例》规定,具备医疗技术条件的医院不应该拒绝艾滋病人就医。如果这家医院不具备医疗技术和感染控制条件,就应该建议患者到上一级医院、专业医院治疗。

  昨日记者还咨询了四川省艾滋病防治研究所专家。该专家称,国家对艾滋病患者的就医治疗有专门的规定。对于母婴传播疾病患者的处置,一般都是要求专业医院和妇幼保健院进行处置,而曼丽属于艾滋病患者怀孕,需要进行母婴阻断手术,所以安排由当地妇幼保健院收治的做法是正确的。针对曼丽就医案例,该专家认为,中医院和人民医院拒绝收治都是不应该的,两家医院即便不具备收治或手术条件,都应该向患者讲明理由,并提出合理的解决办法,而不应推诿了事。

  D 呼吁 特殊疾病能否“专院”就医

  成都某高校医疗卫生资源研究专家肖先生认为,艾滋病是高危传播疾病,医院对艾滋病人就医所存在的各种顾虑,是可以理解的。“要解决艾滋病人等特殊疾病患者的救治,国家应该设立专门的专科医院。”肖先生说,比如以前的结核病医院、精神病医院等,结核病曾经同样被人们谈之色变,但结核病人就医却不会那么麻烦。精神病人也能顺利地到精神病防治中心接受治疗,艾滋病人的就医问题,相信也能通过设立专科医院来解决。(记者 刘建杨炯 摄影 谭曦)

  编后

  这里有一个博弈:作为曼丽来讲,坚守诚信,尽管给自己引产带来了波折,但她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一些医院拒绝她,尽管维护了自己表面上的利益,却留下了隐患:为方便就医,一些艾滋病患者可能隐瞒病情,在无人知晓的情况下进行治疗,给医院和其他患者带来更大的威胁。推开一个诚信艾滋病患者的医院,会不会走进一批隐瞒病情的艾滋病患者呢?

  博弈的结论是,要讲诚信。讲诚信,其实会节约更多社会成本,减少更多的危险。

  向曼丽的诚信致敬,并祝她在和疾病的斗争中取得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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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3楼 发表于: 2006-09-26
什么是AIDS病毒?有点眼熟这个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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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2楼 发表于: 2006-09-24
引用第22楼xsj2006-09-24 17:06发表的“”:[表情]还是不知道!病毒??

就是AIDS病毒。还没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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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1楼 发表于: 2006-09-24
还是不知道!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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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0楼 发表于: 2006-09-24
引用第20楼xsj2006-09-24 16:34发表的“”:[表情]死merck ,我是说记者, 煽情我没感觉!!你不要搭到别的地方去[表情]HIV是指什么!?[表情]

唉, 搞错了!
以为您寻医问药了。
HIV(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
离线xs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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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9楼 发表于: 2006-09-24
死merck ,我是说记者, 煽情我没感觉!!
你不要搭到别的地方去HIV是指什么!?
离线mer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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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8楼 发表于: 2006-09-24
引用第18楼xsj2006-09-24 11:48发表的“”:瞎说,煽什么情啊?!我怎么一点感觉都没有[表情]

去查HIV可能就能查出来,症状早期可能不是很明显。
^_^
离线xs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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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7楼 发表于: 2006-09-24
瞎说,煽什么情啊?!我怎么一点感觉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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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6楼 发表于: 2006-09-23
引用第15楼saintfeng2006-09-23 12:36发表的“”:“曼丽是成都郊县一位年轻貌美的女子,在一次输血中不幸感染了艾滋病病毒。”一看就很虚假,很恶心

描述的好像丑的对AIDS有免疫力一样。
通过怜香惜玉来认为医院丧失人道主义原则。
这是记者“煽情”的惯用手法。
离线小鹏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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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5楼 发表于: 2006-09-23
向曼丽的诚信致敬,并祝她在和疾病的斗争中取得胜利。
医院可悲
离线saintf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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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4楼 发表于: 2006-09-23
merck说得很有道理
“曼丽是成都郊县一位年轻貌美的女子,在一次输血中不幸感染了艾滋病病毒。”一看就很虚假,很恶心
离线mer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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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3楼 发表于: 2006-09-22
引用第12楼little2006-09-22 17:01发表的“”:merc师兄所说的患者隐瞒自己的病原,自取其咎,但所谓医者无类,欠佳,欠佳。。。。。.......

没看什么华佗,你到STD门诊去转转,看看一开始有多少患者一开始是找各种托词隐瞒病史的。特别是某些道貌岸然之辈。
离线mer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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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06-09-22
引用第11楼little2006-09-22 16:58发表的“”:但是,作为四川的医学权威,华西还是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此时,华西都推脱责任,那么要医学何为?.......

华西没有必要把自己作为“医届巡警”来管理这种事情,各种事情都有自己的规定,患者没有去找医院,医院去拉一些不明情况的病号进来,治好了是应该,如果处理不得当,那么按照记者的逻辑,完全可以写一篇“华西某三甲医院为增加收入争夺病员,治疗不当贻误病情”或者“华西某三甲医院恶意破坏其他医院医疗秩序,派出医托招揽患者”

没有哪个医院可以把自己当作理所当然的救世主的,尤其对没有足够经济基础,治好希望不大的患者,就算协和也不会没有患者要求下主动要求接受病人的。
离线lit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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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06-09-22
merc师兄所说的患者隐瞒自己的病原,
自取其咎,
但所谓医者无类,
欠佳,欠佳。。。。。

估计是最近看了医神华佗,
才有这样的想法,
不知是否晕呼呼。。。
离线lit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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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06-09-22
但是,
作为四川的医学权威,
华西还是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如果此时,华西都推脱责任,
那么要医学何为?
即使自己无力承担,
也应该做出相应的表率,
诚信为准,
积极协调,总比做缩头乌龟好,
无发处理,上报,上报,再上报,
医患关系极其紧张的今天,
这不是又给媒体一把柄。
处理不好还隔离不好?
收治后上报,如果上面不管,那么此时华西再推脱,那么这样才能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要怪只能怪中国的医疗水平了。
作为一个四川人,我觉得华西的做法欠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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