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10312阅读
  • 123回复

关键时刻你还敢出手么!?-夜半接生不慎致产妇死亡 医学院大三学生获缓刑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unclewang
 
发帖
843
啄木币
2836
鲜花
157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08-03-13
中国法院网讯 2月26日,河南省柘城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医疗事故赔偿案,被告人孙某系河南中医学院在校大三学生,因无行医资格证,非法行医致人死亡,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被判决赔偿死者李某的家属53385元。
2007年12月24日晚11时许,回家探亲的孙某在睡梦中被邻居紧急的敲门声惊醒,原来邻居李某这两天正赶上生产期,由于出现紧急情况,李某家属在没有拨打急救电话的情况下,慌忙叫上孙某来为李某实施接生。孙某在医学院学习的是妇产专业,懂得基本的接生方法,孙某在没有犹豫的情况下就为李某实施了接生。结果生产过程中因卫生条件差,经验不够丰富,在产妇出现大出血时,未能得到及时处理,经事后急救产妇李某仍因失血过多死亡。

法院经审理认为,孙某在无行医资格的情况下,对李某实施接生手术,虽无伤害的故意,但是根据其掌握的医学知识,孙某是能够预见到可能出现致人死亡的危险,存在过于自信的过失。该院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及受害人家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要求,做出了上述判决。
2条评分
hehehe 鲜花 +1 2008-03-13
唐文博 鲜花 +1 过于自信!笑话! 2008-03-13
评价一下你浏览此帖子的感受

精彩

感动

搞笑

开心

愤怒

无聊

灌水
离线han25
发帖
3749
啄木币
1247
鲜花
376
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08-03-13
这个孩子废了
可惜啊

不过都是自己弄的,怪不得别人,只学了看病,没学怎么做医生
离线云天外
发帖
775
啄木币
7993
鲜花
299
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08-03-13
出了自己医院的门,咱就不是医生。
2条评分
红楼望月 鲜花 +1 2008-03-13
暮涯 鲜花 +1 2008-03-13
离线meersun
发帖
1763
啄木币
200
鲜花
117
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08-03-13
怎么会有这么紧急的生产,貌似一般要生个十几个钟头的,完全来的及到医院。
离线xyzmoon
发帖
7033
啄木币
8336
鲜花
1059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08-03-13
引用楼主unclewang于2008-03-13 20:25发表的 关键时刻你还敢出手么!?-夜半接生不慎致产妇死亡 医学院大三学生获缓刑 :中国法院网讯 2月26日,河南省柘城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医疗事故赔偿案,被告人孙某系河南中医学院在校大三学生,因无行医资格证,非法行医致人死亡,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被判决赔偿死者李某的家属53385元。 2007年12月24日晚11时许,回家探亲的孙某在睡梦中被邻居紧急的敲门声惊醒,原来邻居李某这两天正赶上生产期,由于出现紧急情况,李某家属在没有拨打急救电话的情况下,慌忙叫上孙某来为李某实施接生。孙某在医学院学习的是妇产专业,懂得基本的接生方法,孙某在没有犹豫的情况下就为李某实施了接生。结果生产过程中因卫生条件差,经验不够丰富,在产妇出现大出血时,未能得到及时处理,经事后急救产妇李某仍因失血过多死亡。 法院经审理认为,孙某在无行医资格的情况下,对李某实施接生手术,虽无伤害的故意,但是根据其掌握的医学知识,孙某是能够预见到可能出现致人死亡的危险,存在过于自信的过失。该院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及受害人家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要求,做出了上述判决。


河南中医学院大三可以是妇产专业?
简直在胡扯啊
离线煎饼果子
发帖
953
啄木币
2
鲜花
104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8-03-13
孩子命苦啊
离线七年一梦
发帖
376
啄木币
1451
鲜花
96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8-03-13
我也觉得不可能!
离线raphael
发帖
963
啄木币
5894
鲜花
58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08-03-13
唉,不要以为自己看了几年医学书就万能了。
明白什么时候该出手才是最重要的。。
离线糖果945

发帖
6145
啄木币
2
鲜花
634
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08-03-13
乱出手遭殃啊...
那旅途中碰到急诊和这种情况类似么?
离线yaoyao
发帖
*
啄木币
*
鲜花
*
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08-03-13
引用第4楼xyzmoon于2008-03-13 20:55发表的  :河南中医学院大三可以是妇产专业?简直在胡扯啊

可能看过妇产科的书
不这么说估计判得更重
离线流星紫雨
发帖
930
啄木币
1027
鲜花
72
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08-03-13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离线yaoyao
发帖
*
啄木币
*
鲜花
*
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08-03-13
伦理是伦理,法律是法律,伦理课上讨论可行的在我国现实中有的也不可行
离线654-2
发帖
1563
啄木币
4760
鲜花
1115
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08-03-13
呵呵,上次在新校外的马路上等16遇见一个老头,突然晕倒,我看了看就走了,什么都没做.一个化学院的同学指责我,我啥都没说,笑笑了之.
1条评分
han25 鲜花 +1 我看行 2008-03-13
离线灵犀一点
发帖
6537
啄木币
7085
鲜花
586
只看该作者 13楼 发表于: 2008-03-13
对于这个问题,不想多说。
一句话:救别人的时候别把自己害了就行。
说到底,现在的制度是走向见死不救
法庭上律师问难是可以免责
医生救人是却被人拿刀子在后面顶着
这样的社会风气
谁爱当大夫谁当去
可别象华佗一样,救得了别人却救不了自己。
离线我行我素
发帖
257
啄木币
496
鲜花
9
只看该作者 14楼 发表于: 2008-03-13
难得糊涂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