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主要的医学道德规范
1、《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其实施办法》中提出了七条医学道德规范。分别是:
(1)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2)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3)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4)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5)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6)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间的关系。
(7)严谨求实,奋发进去,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1988年12月15日国家卫生部颁布)
2、医学生誓词
健康所系,性命相托。
当我步入神圣医学学府的时刻,谨庄严宣誓:
我志愿献身医学,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医德,尊师守纪,刻苦钻研,孜孜不倦,精益求精,全面发展。
我决心竭尽全力,除人类之病痛,助健康之完美,维护医术的圣洁和荣誉,救死扶伤,不辞艰辛,执着追求,为祖国的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和人类的身心健康奋斗终生。
(国家教委高等教育司1991年106号文件附件四)
(二)国际主要医学道德规范
1.世界医学会《日内瓦宣言》
在我被吸收为医学事业中的一员时,我严肃地保证将我的一生奉献于为人类服务。
我对我的老师给予他们应该受到的尊敬和感恩。
我将用我的良心和尊严来行使我的职业。
我的病人的健康将是我首先考虑的。
我将尊重病人所交给我的秘密。
我将极尽所能来保持医学职业的荣誉和可贵的传统。
我的同道均是我的兄弟。
我不允许宗教、国籍、政治派别或社会地位来干扰我的职责和我与病人之间的关系。
我对人的生命,从其孕育之始,就保持最高的尊重,即使在威胁下,我决不将我的医学知识用于违反人道主义规范的事情。
我出自内心和以我的荣誉,庄严地作此保证。
2、世界医学会《国际医学道德守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