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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粤发生200起医疗暴力 绝大多私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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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06-09-10
上半年粤发生200起医疗暴力 绝大多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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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dayoo.com   2006年09月09日 13:28   来源: 信息时报



  砸医院、殴打医生,医患矛盾不断升级为暴力事件。据广东省卫生厅统计,今年上半年全省发生了200起暴力索赔医疗纠纷,一起事件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200万。省卫生厅负责人表示,现实条件下,双方协商虽然是最初级但也是相对容易的解决方式。


  暴力索赔日均一宗


  在昨天召开的广东省民营医院发展研讨会上,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公布了一组调查数据:2006年1至6月,全省各级医疗机构因医疗纠纷引发的患方“暴力索赔”事件共200件,平均每月33件,而5月份更是达到了41起的“高峰”。这些索赔金额从1500元到1500万元不等的暴力事件中,22.5%发生在三级医院,51.5%发生在二级医院。廖新波分析:“可能有人抱这样的心态,二级医院容易欺负,为了不影响医院发展,会接受花钱买‘平安’;三级医院有钱,赔得起,不过获赔的可能性要小点。”这些暴力索赔个案73%的是住院病人。廖新波认为这和”手术科室对病人的知情权相对有保障”有关。目前已处理完结的152件,其中采取“私了”的方式有129件,占总数的64.5%。

  据了解,这200起事件中,95%的患方试图通过扰乱医疗秩序达到赔偿目的,持续时间从几小时到10多天不等。暴力手段包括纠集众人围堵医院、砸烂医疗设备、拉横幅、停尸拒绝移走、限制医务人员的人身自由甚至殴打工作人员。索赔金额最高的一例发生在2006年4月10日,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一位患者因注射药物后成植物人状态,患方教授聚集200多人在院内游行4小时,提出1500万元的索赔要求,后经当地卫生局、法院、公安等部门介入调解后,以院方无条件答应患者后续治疗费用而“私了”。


  职业“医闹”加剧医患冲突


  廖新波从多方面剖析了暴力索赔事件日益严重的原因。他认为有的医院防范意识不强,对医疗纠纷发生的可能性估计不足;服务意识差、部分医院“开大处方”、“过度检查”、乱收费,甚至使用未经注册或进修医生直接从事一线急诊工作,还有极个别医务人员业务水平欠缺导致误诊;加上管理质量欠缺,病历书写不按规范,而一旦发生纠纷,有的医院就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草草私了更助长了暴力索赔风气。患者对医院期望值过高、无力承受高昂的医疗费用。当发生医疗纠纷时,不能等待漫长的法律解决过程、怕支付高额的讼诉费用,希望通过非理性的办法补偿。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通告》等法规都对暴力攻击医疗机构有明确处罚规定,但在实际执法中并没有完全贯彻和执行。这些都为“医闹”提供了生存空间。廖新波坦诚地表示,在现有条件下,采用双方协商的方式处理医患问题更加具有可行性,虽然这是很初级的解决办法,但也较为容易解决实际问题。 时报讯(记者 游曼妮 通讯员 陈广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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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06-09-10
http://www.subaonet.com 2006年07月18日 苏州新闻网
http://www.szrbs.net/misc/2006-07/18/content_7323863.htm
在苏城一些大医院,阿牛就采访过这样的医疗纠纷,患者家属举着亡故亲人的遗像静坐,或封堵医院大门,甚至拉起横幅要求赔偿。那种场面确实够乱的,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当时也就以为这些是个别现象。然而最近媒体报道,如今在昆明竟有一群特殊的人把它当成了新兴职业,叫做“医闹”。他们每天穿梭于各大医院之间,把死者或伤者抬到医院门诊大厅扰乱就诊秩序,获得了医院的赔偿后再分红。据说,“医闹”们其实并不关心是否真的存在医疗事故,只要医院导致患者死亡,或者患者家属认为治疗效果不佳,都可以成为“医闹”们的正当借口。他们打乱了医院的正常秩序,医护人员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事实上也侵害了其他患者的权益。
细细探究起来,“医闹”绝对是解决医患矛盾的错误方式,但是令人纳闷的是,这一现象或多或少地存在,还愈演愈烈,甚至出现了职业化,足以让我们相信当今的医疗环节上发生了严重故障。
“医闹”成为新职业,说明了医患间信任度的下降。医疗费用过高,医疗信息缺乏透明,都是滋生职业“医闹”的天然土壤。而一些医院刻意隐瞒医疗事故,更增加了问题的复杂度。
与医院相比,患者无疑是弱势。公众舆论往往是倾向于弱势一方。于是我们可以看到这样的场景:医院在遭受“医闹”的冲击和破坏、医护人员遭遇殴打之时,周边的公众在一旁看热闹,甚至为“医闹”们帮腔。无论是否存在医疗事故,无论医生在救治过程中有无过错,人们更愿意把医院列为暴利获取者的一方,同情“医闹”们的过激行为,纷纷指责医院和医生。这显然不是一种正常的社会心态,因此创造了“医闹”这一种畸形新职业。
幸好,这现象已经引起卫生部门的警觉。苏州市目前就成立了医患矛盾的协调中心,公开医疗信息,缓和医患之间的关系,建立医患之间的互信。市政府的这种态度是务实的,是具有建设性的。这样一来,至少“医闹”这一现象会在苏城绝迹,这一畸形职业也不会露头。
离线小鹏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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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06-09-10
难道患者的家属或者亲戚没学医的?
离线yaoy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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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06-09-10
再加一种新职业:医保。在出现医闹时,医保们就被雇佣去支援医院保卫科。
离线车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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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06-09-10
引用第2楼小鹏8号2006-09-10 12:19发表的“”:难道患者的家属或者亲戚没学医的?

要是有学医的或干医生的,如果不提前说明,那会闹得更狠,比如说我。要是提前说明了,有些黑幕就看不到了。记得几年前在医院的一次闹事,让家里人看到了医疗行业的黑幕。本来可以用不到100元的药就可以治病,结果给开了300-400元的药,很多都是营养药,治标不治本。关键在于医生要学会按人开药,有钱的,公费医疗的,你给他开便宜的药,他会觉得你这大夫不用心,糊弄他,就得给他开贵的。对于那些没钱的,能省就省。我对那些穷人,能少计一次治疗费就少计一次,对于那些有钱的和公费医疗的,该计多少就计多少。
离线mer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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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6-09-10
引用第4楼康复医师2006-09-10 13:08发表的“”:要是有学医的或干医生的,如果不提前说明,那会闹得更狠,比如说我。要是提前说明了,有些黑幕就看不到了。记得几年前在医院的一次闹事,让家里人看到了医疗行业的黑幕。本来可以用不到100元的药就可以治病,结果给开了300-400元的药,很多都是营养药,治标不治本。关键在于医生要学会按人开药,有钱的,公费医疗的,你给他开便宜的药,他会觉得你这大夫不用心,糊弄他,就得给他开贵的。对于那些没钱的,能省就省。我对那些穷人,能少计一次治疗费就少计一次,对于那些有钱的和公费医疗的,该计多少就计多少。

如果总这么做,病号出事了,律师来查你的诊疗记录,你自己估计也记不得换了几次药,换的什么药,做的什么操作,因为你病历上面不写就没有回溯的证据。如果写了没收费,让医院帐目审核发现的话,那从你工资里面补上就可以了。
而且律师如果发现同样的病情处理差异太大,你怎么在法庭上解释? 如果把上面那些理由列上,那直接就等于招供官司认输了。
对于一个管理严格的医院,楼上这套是很危险的。当然,对于管理不严格的医院,风险更大。
离线车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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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6-09-10
我一般是用国产机器的价格给自费的记账,其使用的也是国产的机器。公费医疗用进口机器的价格记账,进口机用得比较多,他们也要求用进口机器。谢谢指导,以后好会继续请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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