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届毕业生即将离校,许多个人用后物品亟待处理,为推进资源节约型校园建设,学校将积极引导毕业生在校园内有秩序地展销个人用后物品。同时为在校园之内营造浓郁的爱心文化,展现山大人扶贫济困、博爱众生的胸怀,特向全体毕业生发出“毕业捐物献爱心”的倡议。毕业展销和爱心捐赠活动将在六校区同时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毕业生展销个人用后物品活动,应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摆摊进行,摊位不得影响校园交通秩序。展销和捐赠活动的时间地点如下:
时间:6月2日、3日、9日、10日、16日、17日全天。
地点:东校区新校综合服务楼前小广场及南侧东西路两侧;东校区老校13号楼前小广场及附近区域;西校区校医院北侧小广场;南校区东、西学生宿舍周围区域;南新区食堂西门前小广场;齐鲁软件学院1号学生宿舍楼前区域。
2、参与此项展销活动的人员,只能是当年毕业的学生本人,不许外来人员和在校非毕业生及教职员工参与。参与此项展销活动的毕业生需持本人学生证,以备查验。
3、毕业生展销的个人用后物品,只限于本人使用过的、尚有继续使用价值的学习、生活物品,且须内容健康、环保卫生、价格合理。严禁借机搭配销售其他商品。
4、参与此项展销活动的毕业生,应自觉维护好展销活动秩序和展销区域的环境卫生,不准随意散发、张贴、悬挂和设置宣传广告,不准流动推销,不准叫卖,不准高放音响。
5、受理捐赠物品:衣物、日用品、工艺品、学习用具、书籍、杂志、磁带、光盘、音像资料、电子词典、收录机等。 捐赠物品须七成新以上或新品,衣物要干净、整洁、无破损。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公安处
2007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