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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级研究生提前申请学生宿舍的通知
为满足2009年我校学生考入本校研究生提前入住学生宿舍的需要,维护学生正常的生活及学习环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1、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录取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或单位负责人同意,并加盖公章;于6月25日前交本校区学生公寓管理部;2、因暑假期间学校对毕业生房间进行维修和维护,申请提前入住的学生须插入高年级研究生宿舍中,对已提前安排宿舍的学生,开学后不再进行调整;3、鉴于目前研究生宿舍空床位有限,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按提交申请时间安排住宿;4、高年级学生毕业后,房间未毕业的学生须服从学校对学生宿舍的统一调配;5、申请提前入住的学生须交纳200元住宿费,电费按照在校研究生标准执行。 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2009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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