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这个规定是废话。因为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是早有明文规定而且被写进医学课本的。事情本来就应该这样。
但是,我认为,这个规定出台,是正确的。如果国家出台这样的政策:患者无权拒绝实习医生接诊,这样的国家才没有希望了。
这个道理不难明白吧。这是人的基本人权啊。
可是,他规定了,你们就没有机会了吗?国家还规定不许贪污腐败呢。事情都是人来做的。他们毕竟是弱势群体,你的一句话他们就琢磨半天,你还能让他给忽悠了?
有了这个规定,我们面对病人,就该多一点愧疚,多一点感恩,少一点抱怨和恶劣的态度吧。不过这个规定带来的问题,就是打官司的时候我们输的可能性大了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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