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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志军案件凸显的医学伦理学理论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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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神采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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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08-06-24
1、知情同意的权利主体是患者还是患者家属,还是患者及其家属共同行使知情同意权?
2、在现有知情同意的法律框架下,患者的决定和患者家属的决定不一致怎么办?在患者失去知情同意能力的情况下,如果患者家属的决定严重危害患者的生命健康时该怎么办?
3、患者的自主权是不是绝对的?患者有无权利对自己的生命作出处分决定?
4、在性命攸关的紧急关头,患者有无权利拒绝治疗?患者这种拒绝是否应得到医务人员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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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08-06-25
医务人员提出的“最佳方案”遭到病人的拒绝怎么办 
医患之间技术信息的不对称性,决定着医务人员是通过病人的知情同意贯彻自主原则,执行医务人员认为的“最佳治疗方案”。但如果医务人员确定的“最佳治疗方案”遭到病人拒绝时,如何尊重病人的自主权呢?
(1)确定病人是否具有自主决策能力。我们考虑以下两个可操作的因素:首先是年龄,即考察病人的智力状况能否胜任这种决策。自主决策对病人来讲是极其严肃的重大决定,我们建议18周岁以上才具有自主决策能力,18周岁以下则不具有自主决策能力;
其次是精神状况是否胜任这种决策:是否有昏迷、痴呆等精神障碍。
  (2)遵循下列原则:首先,病人本人和家属的意愿都应考虑,这里的家属应是与之关系最为密切的,如配偶、父母、子女等;其次,在病人具有选择能力时,病人本人和家属意见无法统一时,侧重病人本人的意见;再次,在病人不具有或丧失决策能力时,把决策权转移给其家属;最后,当医务人员的“最佳”方案遭到自主选择力正常的病人和家属的拒绝时,则应设法搞清楚拒绝的真实理由,然后,有针对性地做解释工作。如果这种努力失败,则应尊重这一选择,同时作好详细和完整的病案记录。
离线孙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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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08-11-29
1973年5月10日,肖志军出生于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泉湖镇清水村牛家岭组,17岁时从当地的衡南四中辍学,顶父亲的职到郴州资兴市刨花板厂上班做了一名操作工,十余年后工厂倒闭,在多个城市辗转打工谋生。如果没有11月21日下午发生在朝阳医院京西分院的那件事,肖志军可能会一辈子就此默默无闻下去。
离线孙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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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08-11-29
1973年5月10日,肖志军出生于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泉湖镇清水村牛家岭组,17岁时从当地的衡南四中辍学,顶父亲的职到郴州资兴市刨花板厂上班做了一名操作工,十余年后工厂倒闭,在多个城市辗转打工谋生。如果没有11月21日下午发生在朝阳医院京西分院的那件事,肖志军可能会一辈子就此默默无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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