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内容: 厦门市中心血站系财政核拨经费全民事业单位,根据厦委编办[2007]40号文《关于实施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2名,简章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愿意履行非在编雇用人员义务;
4、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辅助岗位:卫生事业管理 2名
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卫生事业管理专业,应届毕业,年龄2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后出生)。
三、报名
报名时间:2008年4月22日至5月8日(双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湖滨南路121号 厦门市中心血站人事科
联 系人:倪女士 联系电话:2291223 222733(传真)
报名时填写报名表一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或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原件、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
(一)笔试:由厦门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组织进行笔试,时间另行确定,内容为卫生事业管理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厦门生源(包括入学前户籍和学籍在厦门市的待就业毕业生)参加招聘考试的,笔试成绩加10分。
(二)面试:从笔试成绩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采用问答式面试方式,由面试考官进行当场打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时间待定,地点:厦门市中心血站。
笔试、面试成绩按1:1折算成综合总分,合格线为60分。
体检和考核人选从面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根据用人单位安排,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本次招聘体检标准参照卫生部《血站质量管理规范》人员任职要求(传染病病人和经血传播疾病病原体携带者,不得从事采血、血液成分制备、供血等业务工作)。有关费用个人自理。
(二)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从综合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血站网站(网址:
http://www.xmxz.org.cn)及本单位公示栏上进行7天公示。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相关部门审核后,按照厦委编办[2007]40号文《关于实施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实行派遣制,与派遣机构签定劳动合同。
七、薪酬待遇
工资标准按厦财行[2007]20号文件规定的非在编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并按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个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八、其它事项
(一) 受聘人员应自行解决住房。
(二)2008年9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生,取消聘用资格。
详细信息:
http://www.xmwsrc.com/policyinstruct/2008/2008-04-23-4639.htm 有效期: 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