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3月13日 12:56:59 来源:扬子晚报
记者昨天从(江苏)省教育厅获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决定从2008年6月1日起,启用新版学位证书,1998年版学位证书使用至2008年5月31日止。这意味着08届毕业生拿到的将是新版学位证书。
据悉,新版学位证书将由原来的“开本式”调整为“单页式”,为了便于今后实施电子注册和网上查询,证书格式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并采用全国统一编号。同时,新版学位证书还加强了防伪措施。学位证书是表明学位获得者学术达到相应水平的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规定,“学士学位的证书格式,由教育部制定。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的证书格式,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制定。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证书,由学位授予单位发给。”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统一印制发行。 (华中文 张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