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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16所医院将试点实行单病种医疗费限价管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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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07-04-30
2007年04月29日
来源:重庆晨报

  本报讯 (记者何薇)一市民患阑尾炎被送入院,医生告知详细诊疗事项,病人同意后并签订“单病种限价诊疗协议书”。病人治愈出院时,如果医疗费超过了限价标准,超过部分病人可不付钱。这就是6月1日起在全市16所医院试点的单病种收费限价运作流程。

  范围全市16家医院试点

  昨日,市卫生局发布了“6月1日开始,全市将在16所医院开展单病种收费限价管理试点工作”的消息。

  这些医院是:重医附二院、重医大儿童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二院、市职业病防治院、市肿瘤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武警总队医院、市七院、市九院、万州人民医院、涪陵人民医院、黔江中医院、渝北人民医院、沙坪坝人民医院、大渡口人民医院。

  按照规定,这些医院中的三级综合医院开展单病种限价管理的病种不少于10种,二级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不少于5种。

  ■病种各医院尚在确定中

  目前,上述16所医院会对哪些病如何定价,具体事项各医院尚在评估计算中。

  但是,根据市卫生局规定,选择限价病种的原则是“以质量为核心”,由试点医院根据自身专业设置和专科特色,结合当地疾病发生情况而定。

  同时,该病最好是有比较明确的诊疗规范和治愈标准,医疗确切,预后良好,质量易于控制,病种成本易于核算。

  选择的病种还要与目前使用的疾病诊断标准一致。

  ■价格低于平均费用5-10%%

  试点单病种限价的主要目的是要规范医疗行为,避免不合理用药与检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看病贵”。因此,根据市卫生局的试点规定,各试点医院最后制定出的限价,必须要低于本院该病种近三年实际平均费用水平的5-10%%。

  市卫生局表示,这一限价并不等于医院完全没有合理的回报,只是在去除不合理用药、检查和医用耗材费用后,测算出一个比较合理的价格。另外,由于医院等级、设备等的不同,同一病种在不同医院也可能有不同限价。

  ■保障诊疗方案须规范化

  价格被箍死了,服务质量是否会缩水?这是病人最关心的问题。对于这一问题,市卫生局采取了相关措施。

  为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市卫生局下发的限价方案中规定,除了限定价格,各试点医院还必须制定出每种病的基本规范化治疗方案,并且要细化到每一个诊疗项目和具体诊疗方法、诊疗环节等等,甚至连临床护理都要编制规范。

  这一措施,是希望以此来避免医院擅自减少服务环节,节约成本。

  ■程序医生告知病人自选

  病人入院后,医生须在治疗前,将单病种限价管理的原则和具体要求、治疗方案、医疗风险、限价标准、在诊治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和处理措施、中止限价的情况等事项,及时告知。

  病人可自主选择是否接受该诊疗规范,如果接受则须签订“单病种限价诊疗协议书”。协议一旦签订,单病种限价的患者治愈出院时,超过核定限价标准的,除不可避免的诊疗方案改变外,超过部分由医疗机构负担。

  但是,如果在异常情况下,病人出现并发症,则不再按单病种限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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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xyzmo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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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07-04-30
引用第0楼merck2007-04-30 14:18发表的: 2007年04月29日来源:重庆晨报  本报讯 (记者何薇)一市民患阑尾炎被送入院,医生告知详细诊疗事项,病人同意后并签订“单病种限价诊疗协议书”。病人治愈出院时,如果医疗费超过了限价标准,超过部分病人可不付钱。这就是6月1日起在全市16所医院试点的单病种收费限价运作流程。.......


好像这个秀越秀越大了啊
离线mer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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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07-04-30
搜狐网友 发表时间:2007年4月29日9时52分 IP地址:已隐藏      
这么说,医院是不是可以选择病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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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网友 发表时间:2007年4月29日9时21分 IP地址:222.134.3.*    
单病种限价不同于单病种人头付费实际没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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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网友 发表时间:2007年4月29日8时49分 IP地址:210.76.114.*    
纯粹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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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网友 发表时间:2007年4月29日8时3分 IP地址:60.170.6.*    
单病种限价没有什么意义?对医生的诊断、治疗能力是关健!医生水平低、医德差,怎么限价都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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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网友 发表时间:2007年4月29日6时30分 IP地址:221.137.45.*    
简直是胡来,就算是阑尾炎,如果是单纯性的,术后没有感染等并发症,那限价还是可行的,但是如果病人是坏疽穿孔了以后才进来,本身病情已经很严重,手术以后会出现各种严重的并发症,这时候如果真的执行限价,各种好的诊疗措施就只能放弃了,病人可能就要等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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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网友 发表时间:2007年4月29日5时33分 IP地址:已隐藏    
纯系胡闹!每个人的病都不一样,岂能一样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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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评论6条
离线mer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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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07-04-30
其实这些规定里面,最关键的是这一条:
“为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市卫生局下发的限价方案中规定,除了限定价格,各试点医院还必须制定出每种病的基本规范化治疗方案,并且要细化到每一个诊疗项目和具体诊疗方法、诊疗环节等等,甚至连临床护理都要编制规范。
  这一措施,是希望以此来避免医院擅自减少服务环节,节约成本。”

强烈建议卫生部推广重庆的做法,以后医学院学生不要学习统编教材内科学,外科学之类的了,直接学习卫生部编写的这些细则就可以了,不仅仅学习卫生部的诊疗规范, 顺便还能记住各项服务的报价,这样可以一毕业,医务人员就可以熟练控制诊疗收费。

强烈推荐!而且向全球推荐!
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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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07-04-30
引用第3楼merck2007-04-30 14:27发表的:其实这些规定里面,最关键的是这一条:“为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市卫生局下发的限价方案中规定,除了限定价格,各试点医院还必须制定出每种病的基本规范化治疗方案,并且要细化到每一个诊疗项目和具体诊疗方法、诊疗环节等等,甚至连临床护理都要编制规范。  这一措施,是希望以此来避免医院擅自减少服务环节,节约成本。”强烈建议卫生部推广重庆的做法,以后医学院学生不要学习统编教材内科学,外科学之类的了,直接学习卫生部编写的这些细则就可以了,顺便还能记住各项服务的报价,这样可以一出院,就可以熟练控制诊疗收费。.......


虽然卫生部时常犯个晕
但是很多都是应景之作
估计不会晕头到这个程度吧
离线mer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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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7-04-30
引用第4楼xyzmoon2007-04-30 14:29发表的:虽然卫生部时常犯个晕但是很多都是应景之作估计不会晕头到这个程度吧


外科的推行计算机看病会有问题,但是内科的完全可以把重庆卫生局的这些数据导入系统,患者可以在医院大厅各个电脑终端前面根据自己的病情,自助选择治疗方案,选择药品,控制自己的花费和病情进展。

所以,最最重要的是重庆卫生局制定的这个细则,如果能够顺利推行,当属世界领先的举措。至少可以将重庆的经验总结一下,发在NEJM,JAMA之类杂志问题不大了。
离线linyun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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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7-04-30
引用第0楼merck2007-04-30 14:18发表的: 2007年04月29日来源:重庆晨报  本报讯 (记者何薇)一市民患阑尾炎被送入院,医生告知详细诊疗事项,病人同意后并签订“单病种限价诊疗协议书”。病人治愈出院时,如果医疗费超过了限价标准,超过部分病人可不付钱。这就是6月1日起在全市16所医院试点的单病种收费限价运作流程。.......

个人认为不好的啦,那些鉴别诊断的费用怎么办?像有个老师说他遇到癌症都基本上要用PET排除转移,那个费用可不的了啊,很明显会超出,除非是指明确诊断后。。。是个病更多的时候鉴别就要用好多钱的呢。。。估计这个是很难实现啊。。。
离线林暮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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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07-04-30
这领导 真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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