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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险被闹出"精神病" 海南"医闹"还要闹多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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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06-09-10
人民网海南视窗9月1日消息:
  
  编者注:“医闹”是种“新兴”职业,从事这种职业的人主要活动在市区各大医院,其工作就是帮患者及其家属解决医疗纠纷,代替患者向医院索要赔偿。完成工作的主要办法就是“闹”,通过“闹”医院、“闹”医生、纠缠不休,实现向医院索赔的目的。
  
  
医院里来了个“表侄子”

  
   “走,跟他们闹去,怎么刚才还是好端端的大活人,说没就没了呢?”7月的一天早晨,83岁的杨阿婆因突发脑血管扩张,被送进某医院抢救,但由于家属发现较晚,耽误了抢救时机,没有将老人从死亡线上拉回来。
  
  此时,一名在医院附近“打听事”的无业人员邓某等人将发生的一切看在眼里,便故做同情地凑上前去,拉着死者的小儿子张开,要求一齐找院方的麻烦。这位孝子本来清楚老人平时的身体情况,想按照正常手续将母亲的遗体送到殡仪馆,但经过对方的一番忽悠,感到他的话有几分道理。便同意和邓某结伙到医院“彻底搞个明白、讨个说法”,两人与医院负责急救工作人员发生争吵。
  
  此时,邓某摇身一变成了死者的“表侄子”。于是,邓某揭开死者杨阿婆身上的白纱布,满脸鼻涕眼泪,乌哩哇啦地大哭到:“我苦命的老婶娘啊,是哪个把你搞的没气了,你快睁开眼看一看,给我指一指吧......”越喊嗓门越大,引来了不少看热闹的人。
  
  院方领导闻讯后,带领保卫处工作人员赶来,看完了抢救经过记录后,将死者家属请到了会议室,针对杨阿婆的病情进行分析。不管值班主任和抢救人员如何解释,死者亲属的张开根本听不进去。此时,站在身边的“表哥”邓某使劲将眼泪鼻涕甩向一名领导的身上,大声嚷着:“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地方,想找死干吗非要送到你这里来,真是恶心呀。”这时,一名保安人员看到邓某,感到有点眼熟。这一眼看得邓某心中直发毛,觉得情况不妙,便趁人不注意拉着同伙溜出医院。
  
  邓某溜走后,死者儿子张开情绪开始紧张起来,以“这件事再考虑一下”为由,主动要求把母亲的尸体转移走。直到现在,该医院的医务人员还弄不明白,为什么死者家属“撤的这么快”。
  
  
聚众大闹卫生院

  
  前不久的一天晚上,一位中年农村妇女关某因妇科炎症到一家个体诊所求医,并输打了相关药液针剂。回家后,关某开始感到头晕呕吐浑身乏力。家人见事情不妙,连夜将她送往镇卫生院接受治疗。因为关某的病情较严重,院方为其打完镇静针剂后,建议转院到市人民医院。由于病情加重,关某在转院途中便停止了呼吸,身后留下了三个年幼的孩子,全家人沉浸在失去亲人的悲痛之中。
  
  这件事情当晚传到本村一位绰号“赵大炮”的耳朵里,本来关某生前与赵某两家关系比较疏远,但赵某对关某的突然死亡却格外地关心。甚至带上老婆孩子,连夜来到死者家中哭丧,并将100元钱塞给死者的丈夫,关切地说:“这件事你打算怎么处理?”“不知道,我心里乱得很。”对方蹲在地上,大脑一片空白。赵某见时机成熟,便装做嗔怒地嚷道:“猪脑子,你就不想想人是怎么被人给搞死的吗?”死者丈夫听罢眼前突然一亮,向赵某讨教处理方法。
  
  经过商议,他们决定向镇卫生院讨公道,两人立下“君子协定”,如果能达到索要的补偿价码,就三七分成,死者家占大头。
  
  天刚朦朦亮,赵某就鼓动死者家人走家窜户哭诉求援,动员近百名村民将死者的尸体抬到镇卫生院,要求该院对死者的损失进行赔偿,一开口就是30万元。开始时,院方对来人提出的要求表示难以接受,认为自己没有任何责任,并出示当时的诊断情况,认为造成患者的死因直接责任不在本院,待做完医疗事故鉴定之后再定是非。同时,院方答应从人道主义的方面考虑,补偿2万元作为安葬费用。
  
  但以赵某为首的闹事者声称不答应他们的条件就继续闹下去。就这样,双方僵持三天后,院方从维护医疗声誉和息事宁人的角度出发,答应了商议解决的经济补偿条件。
  
  
医生差点被闹出了“精神病”

  
  记者在省几家甲级医院了解到,由于医疗事故不断增加,使各类医患纠纷接连不断,而“医闹”越来越成为处理医疗事故纠纷中的最活跃群体,有相当一部分人员还得到患者方甚至旁观百姓的支持,那些被深深陷入医疗事故纠纷的当事医务人员却成为被人指责、冷漠甚至过激伤害的可怜者。省人民医院的一位专家说,造成医疗事故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和复杂多变的,但没有哪个医生不想为患者治好病,更何况有些是本来正常的,患者自身病情和健康情况原因导致病情加重和死亡的,患者家属也不分青红皂白地全部将责任推向院方和医务人员。
  
  一名因医疗事故受到“医闹”的某医院骨科副主任医师林某伤感地回忆,今年3月,医院来了一名左小腿粉碎性骨折的患者。当时,伤者曾被送到海口一家私人医院做接骨治疗,由于一两块碎骨遗失在撞车事故现场,加上一场大雨的冲刷,已经不可能找回了。在经该医院接合手术后的30多天内,一直浮肿疼痛,后转来一拍片,发现出现了错位,必须重新接合手术。尽管后来的手术比较成功,但仍然留下遗憾,患者有时微有痛感。
  
  一天中午,两名男子闯入林某的办公室说把人腿当成牲口骨头来接,是不道德的行为。他刚要辩解,对方朝着其左腿一顿猛揣猛踢。同时扬言如果他朋友的伤情恢复不到受伤前的样子,就把他的腿锯下来换上。
  
  过了几天,这两人又纠集一帮人到院领导办公室大闹,要求转院,并附带经济赔偿。由于要求没有得到满足,就把气撒在了林某的身上,经常打电话恐吓。他说,自从出这件事以后很少单独出门,就连上下班都提心吊胆,简直都快被逼成精神病了。
  
  
“医闹”为什么屡禁不绝

  
  海口市人民医院有关专家分析“医闹”形成的历史背景和因素时指出,之所以出现这一问题,有多方面的原因,这些人员基本上是由一些既不懂法律也不懂医术的无业人员组成。选择国营知名的大、中型医院和民营医疗单位,以获取佣金或从总额中获取高额利润。采用些过激手段,如果实在讨不到钱就放弃转移到下一个目标,并采用蹲守、溜点和打探消息等手段获取医疗事故的信息。
  
  该院负责医患纠纷的夏先生说,医院不能“包治百病”,一些患者送来医院时本来已处于生命危险期,甚至本来就是心脑血管、肝脾破裂等高危病患者,加上情绪容易激动,从而加重了病情的恶化,一旦出现救治不成功便成为医闹和患者家属责难的理由。
  
  记者问为什么这些人不选择正常渠道解决医疗纠纷?夏先生说,按正常诉讼程序,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即使得到公正的判决,也会面临着“执行难”问题。而“医闹”们在求偿过程中的这种方式手段高效、迅速、廉价,容易达到索赔的目的。除此之外,再加上素质偏低、做事大胆,为了达到目的不惜采用殴打和侵害医务人员及医疗单位的合法权益,只要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医疗单位一般都很少再争论下去。
  
  省卫生厅医政处负责人指出,本来有这方面相关的法律规定,但多数医疗单位在实际操作中缺乏科学和规范,目前在处理医疗纠纷方面的力量比较单薄。
  
  来源:生活服务导报/刘朝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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