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日前,山东大学青岛校区项目通过立项核准。
2010年12月8日,教育部在《关于山东大学征地建设青岛校区有关事项的批复》中指出:“同意你校在青岛鳌山卫科技区新征3000亩土地,建设青岛新校区”。2011年4月2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指出:“省政府支持教育部批准山东大学建设青岛校区的决定,并将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建设列为山东省‘十二五’高等教育发展的重点工程,给予土地、政策等方面的支持”。2011年8月16日,山东大学与青岛市签署了《山东大学—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山东大学青岛校区的合作协议》,山东大学以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为目标,全面参与青岛市的经济社会发展;青岛市大力支持配合山东大学青岛校区的建设。在青岛市政府、即墨市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山东大学积极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完成了项目土地、规划、环评等相关手续。据此,山东大学向即墨市发展和改革局提报了《关于建设山东大学青岛校区项目核准的请示》以及建设项目申请报告。即墨市发展和改革局于2011年12月29日出具了《即墨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山东大学青岛校区投资项目核准的通知》,同意核准山东大学青岛校区投资项目。
青岛校区项目位于即墨市鳌山卫镇辖区内,滨海公路以东、柴岛路以北;拟占地面积2027700平方米。校区总建筑面积1270235平方米,其中校舍建筑面积828983平方米,工程技术研究院等科研建筑面积224000平方米,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等面向社会的文化体育设施建设面积127352平方米,配建停车场建筑面积899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为513122.1万元,由山东大学自筹解决。项目建成后,2016年入驻学生达25000人,将直接服务于蓝色经济区,对青岛市乃至山东省经济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山东大学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相关文件等要求落实土地、规划、建设、消防、安全、水利、卫生、节水及招投标等项目外部建设条件,并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方案及相关要求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