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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二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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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契丹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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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06-06-26
安乐死
作为医生,我们欢迎安乐死。因为看惯了太多太多病人的痛苦,以至于让人觉得死亡不过是一种解脱。尤其是一些癌症晚期病人,在医患双方都明白已无力回天的时候,法律和道德的约束却仍然要求我们去给药,手术,治疗,苟延残喘,垂死挣扎。救命钱在这样流逝着,不值,但毕竟还是身外之物;却又像陪衬这无形的生命的流逝。
其实,很多病人的死亡通知单上虽然是“xx病伴xx器官衰竭,抢救无效死亡”,其实我们是看着他就那么疼死了,看得我们都想给他一刀。
事实上,现在临床上早已经有约定俗成的“安乐死”了。在某些病症晚期,医生、家属和病人之间心照不宣的达成某种默契,逐渐减少用药,只是以吗啡等镇痛,使病人虽然少活几天,却减轻了不少痛苦,也算一种临终关怀。然而毕竟是违背道德和法律的双重约束,加上现在日益紧张的医患关系和新闻媒体的恶意歪曲,这种方法敢用的人很少。
当然,我们理解国家的用意。为安乐死立法开绿灯是一件很棘手的事,既要打破旧的道德约束,又要防止有人钻法律的漏洞,殊不容易。我们作为医者,只能尽自己的努力,抚自己的良心了。医者是不问政治的。







善意的谎言
善意的谎言也是谎言。所有人都在教育子女:不能撒谎,要诚实。当父母们一边说这句话,一边编造各种借口或推托应酬,或逃避责任时,好像从没有人脸红。因为他们的谎言是“善意”的谎言。
不知道这个说法是何时兴起的,但当谎言穿上“善意”的外衣的时候,原本丑陋的东西忽然变得耐看了些。为项,所谓“善意”,不过是“利益”,区别就是获利之人罢了。说谎而利己,无论损人与否,都将遭人鄙视甚至唾弃;如若利人,即便亦可利己,这谎言也可被冠以“善意”了;至于损己利人的谎言,如非口误,那便只能归于贤人所为,吾辈不得而为之了。
我们不好评价孰是孰非,但至少第一类人敢于以谎言利己,自是不畏人言了;第三类人既然损及而利人,利都不争了,自然也该淡泊于名;那么这“善意”的帽子,自然该是第二类人所赠。既不想背个说谎的恶名,以后下拔舌地狱;又想着人得利益我得名,也是美差。常人之常情也,余亦不能免俗。
知识,谎言,再善意也不真。当你以“善意的谎言”利人之后,能不能闪身而退,不要享受那来路不正的美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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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韩彩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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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06-06-27
???
离线乌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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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06-06-27
请狂人仁兄说下发这个帖的寓意何在,
在这个版并不讨论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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