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医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名称
山东大学医学院学生委员会,简称山东大学医学院学生会。
第二条 组织性质
山东大学医学院学生会是山东大学医学院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下的全院性学生组织。
第三条 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开展学生工作,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勇于实践,成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层次人才。
(二)、作为学院党委和行政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密切配合学院中心工作,代表和维护学院学生同学的具体利益。
(三)、组织开展思想教育活动、学习活动、文体娱乐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科技创新创业活动、志愿者服务等多种活动。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努力为广大同学服务,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四)、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整洁幽雅的学习、生活环境。
(五)、扎实推进大学生青年志愿者行动,增强同学的服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六)、加强和发展同各学院、各专业学生会的联系,促进学生会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