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山东大学2007届毕业生毕业审核初审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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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7年5月15日 【编辑录入:jwk】
各学院:
山东大学2007届毕业生毕业审核初审结果,业已审出,现发至各学院认真核对,查漏补缺,如有异意,应及时与教务处联系。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数据范围与审核标准
1、毕业审核数据应包含应届与往届延期毕业的所有学生。
2、毕业审核标准按原发标准进行。
3、年平均学分高于30学分,但达不到毕业学分标准的学生,可申请延期毕业;年平均学分低于30学分的学生按退学处理。受退学处理的学生,已修学分达到100学分以上者,可申请专科毕业;已修学分低于100学分者,按肄业处理。
二、交流学生
1、国内交流学生,其交流成绩应全部录入《综合教务管理系统》,成绩未录入系统的不予审核。
2、海外交流的学生,按校内成绩和海外成绩两部分进行审核。其海外交流成绩,应填写在毕业审核初审结果的对应栏内。
三、毕业审核时间安排
1、2007年5月14日-20日,学院对毕业生进行综合审核。
2、2007年5月21日-27日,教务处汇总综合审核结果,学院须将毕业审核结果以纸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教务处。
3、2007年5月28日-6月8日,教务科打印证书。
4、2007年6月11日-15日,毕业生结束所有的毕业考试和毕业设计。
5、2007年6月16-17日,所有毕业生成绩全部录入综合教务管理系统。
6、2007年6月11日-17日,核发毕业证书,学院教务员领取毕业证书时,应同时提交毕业学期成绩不及格学生名单。
7、2007年6月25日-7月6日,毕业生遗留问题处理。
8、期末考试结束后,以学院为单位集中到教务科办理证书补办手续和延期毕业手续。延期手续应标明“在校延期”或“离校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