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本学期因国庆假日调整,整个教学环节提前一周,期末考试工作随之相应前移一周。各单位要按照《山东大学考试工作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做好期末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因故(发热停课、参加全运志愿者等)所缺课程,由学院安排补课,补课方式由学院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二、期末考试时间:
考试周的考试: 由学校安排在2010年1月4日至1月15日进行。
非考试周的考试:由学院安排在2010年1月3日前完成。
毕业班期末考试:由学院安排在2009年12月14日至12月20日完成。凡与毕业班上合堂的课程,考试时间与毕业班同步进行。
三、本学期提取考试数据是10月26日的选课数据,请认真核对2009-2010学年第1学期的考试课程、考试人数及考试方式方法。本学期期末考试课程控制在5门以内,主要以公共课为主,剩余课程由各学院在1月3日前安排考试,一学期全部考试课程不超过8门。请各学院于2009年11月16日前将核对后的考试课程表交考试科。
四、洪家楼校区和软件园校区各学院考场由本学院安排,请将考试日程表于11月20日前交考试科。要求:<1>般应间隔两位安排座次;<2>为方便重修、重考、交流的学生考试,各个年级的考试时间应互不冲突; <3>每个年级的最后一门课应安排在1月14日或15日进行。<4>英语课程要按照教学班编排考场。
五、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公共课程考试时间安排。
六、学校继续提倡考试方式方法的改革,要求所有课程的成绩评定实行期末考试与平时考核(实践、论文、上机、作业、案例分析、课堂提问、随堂测试、章节考试等)相结合的方法,平时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可根据课程特点由课程组(或系、研究所、教研室)确定,原则上平时成绩不超过40%。平时成绩所占比例应填入该课程的考试大纲内。成绩登录后,任课教师应将平时考核成绩及考核方法、考核过程的记录与期末考试试卷一并交学院教务室保存。
七、采用非单一考试方式方法的课程,请在《考试课程表》方式、方法栏目内填写清楚。
八、学期中间结束的必修课、实验课等课程的相应考试要根据教学时间安排进行。课程结束即考试的,各学院要将安排的考试日程报教务处考试科。凡由学院安排的期末考试课程,其考表要求在15周前报考试科。
教务处
200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