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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社区:医务和法律工作者需要认清的一张嘴脸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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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08-10-18
‘舞文弄墨’ [评论]医务和法律工作者需要认清的一张嘴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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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应聘·投简历]

作者:打假别动队 提交日期:2008-10-18 16:16:00  

??医务和法律工作者需要认清的一张嘴脸
    ——董明霞事件与卓小勤其人
    如果您是一位法学教授,您对假冒法学教授的行径如何看待?如果您是一位律师,您对假冒知名律师代理诉讼的做法有何感想?假如您是一名医疗卫生工作管理者,您对有人竟然冒充卫生部首席法律顾问作何评价?如果您是一名医务工作者,您对一名假冒的法学教授、知名律师、卫生部首席法律顾问在医患纠纷中推波助澜能否容忍?如果您对上述问题感兴趣,建议您认识一个人——卓小勤。
    一、卓小勤是个什么?
    孕妇董明霞死亡事件,齐鲁电视台等媒体作了详细报道。在报道过程中,一个叫“卓小勤”的人极为活跃,多次接受采访,并到电视台制作谈话讨论节目,并已成为死者家属的诉讼代理人。综合有关报道,卓小勤拥有众多令人眩目的头衔: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知名律师、卫生部首席法律顾问、《献血法》和一系列卫生法律法规的起草人……通过baidu搜索“卓小勤”,会发现卓小勤还自诩或被捧为“中国最有希望获得诺贝尔奖的”第一人。
    作为一名法学业内人士,对自己竟然不了解这样一位知名人物而惭愧的同时,也顺便对其身份进行了力所能及的求证,结果令人汗颜。结果一,中国政法大学根本没有卓小勤其人,法学教授头衔更是子虚乌有;结果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根本未聘请过“首席法律顾问”,不知卓小勤是哪个卫生部的法律顾问;结果三,卓小勤参与一系列诉讼案件都是以公民个人身份代理的,是否具有律师资格着实令人怀疑,“知名律师”身份更加可疑。
    一个竟敢冒充法学教授、知名律师、卫生部首席法律顾问的人到底是个什么?不知您有没有答案,我的答案是:严重疑似骗子!如果这样一个人物竟然是《献血法》等一系列卫生法律法规的起草人,您相信吗?
    二、卓小勤懂什么?
    在齐鲁电视台“开讲天下”栏目直播现场,卓小勤提出了一个观点:《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了医院自行采血的三种情况,根据该条规定,医院因未及时采血抢救病人应承担责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他又表示《献血法》没有问题,是有人不懂法,不理解立法宗旨,才造成病人死亡,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19条,医院应自行采血抢救病人。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19条的规定是:“医疗机构因应急用血需要临时采集血液的,必须符合以下情况:(一)边远地区的医疗机构和所在地无血站(或中心血库);(二)危及病人生命,急需输血,而其他医疗措施所不能替代;(三)具备交叉配血及快速诊断方法检验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艾滋病病毒抗体的条件。”由于接诊董明霞的济阳中医院和转入董明霞的齐鲁医院均不属于“边远地区医疗机构和所在地无血站”这种情况,因此,卓小勤认为医院依据该条应承担责任,必然是认为只要符合三种情况之一医院就应自行采血。
    当然,卓小勤对上述条文的理解是十足荒谬的。理由一,所有论及该条的理论与实务文章,无一例外认为必须同时满足该条规定的三种情况,医院才能自行采血。理由二,如果按照卓小勤的理解,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只要是边远地区的医疗机构或所在地无血站,即使没有危及病人生命、不是急需输血、有其他措施可以替代时,医疗机构也应该自行采血;即使不具备交叉配血的条件,医疗机构也可以自行采血输血;即使对乙肝、丙肝、艾滋病都不能检验时,医疗机构也应该自行采血输血。这难道就是卓小勤所谓的“立法宗旨”?如果您是一位边远地区的医务工作者,在不具备交叉配血条件时,敢给病人输血吗?
    想想看,卓小勤自己懂法吗?如此理解《献血法》立法宗旨和《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的人自称为《献血法》和一系列卫生法律法规的起草人,可信吗?
    三、卓小勤干了些什么?
    董明霞事件发生后,卓小勤先生忙得不亦乐乎,做了许多“事”,但有两件事做得最突出。一是出尔反尔。齐鲁电视台“开讲天下”栏目中,卓小勤作为嘉宾之一,属于支持“应当先验血、后救人”这一方观点的。但他在节目进行过程中就出尔反尔、自我否定,抛出了医院应当依据《管理办法》先救人的荒唐论调。二是激化医患矛盾。董明霞不治身亡后,患者家属多次通过媒体对齐鲁医院的做法表示理解。但据齐鲁电视台报道,在卓小勤成为患者家属代理人后,是他“决定”将两家医院告上法庭。请问卓小勤,你干了些什么?你是在化解矛盾,还是在制造矛盾?你是在替患者家属讨公道,还是在忽悠他们?你的真实目的是帮助他人,还是在借机自我炒作?
    四、媒体记者应对卓小勤做点什么吧?
    以“小侠女”为代表的部分采访过卓小勤的记者朋友,当你们把一顶顶光环戴到卓小勤头上的时候,求证过他的真实身份吗?当然,所谓“政法大学法学教授”、“知名律师”、“卫生部首席法律顾问”等头衔一定不是你们凭空捏造的。但是,如果是你们道听途说,你们有以讹传讹之嫌;如果是卓小勤自诩的而你们又没有求证,你们就被忽悠了;如果你们求证过但没整清楚就给他戴上这些头衔,那你们就是忽悠大众了。还有别的可能吗?关于卓小勤的身份,你们该不该对大众说点什么?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culture/1/28662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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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3楼 发表于: 201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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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2楼 发表于: 2008-11-30
        曾在中央电视台的《庭审现场》栏目看过卓小勤的辩护,那时他是作为医方的辩护律师。我不禁被他缜密的思维,敏锐的洞察力及雄辩能力所折服。虽然那场官司以赔钱了事,但明眼人都能看出,通过卓的辩护,真相已不言而喻。令久作南郭先生及渔夫与蛇中的渔夫的医者倍感痛快!
        因老公是学法律的,还特地叫上老公反复观看,教导老公向其学习,立为榜样。
        大家可以看看卓的辩护录像,链接如下:http://v.youku.com/v_show/id_cd00XMTYwOTEzMjA=.html
        但前几天又从中央台看到了卓另外的表现,与前判若两人,这次他是站在患者一方。对其表现我不好评价,但我了解了一个真相,那就是,卓只是个律师,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无可厚非,但他也是个外行,应该从未从事过临床医务工作,否则就不会说出那样一番话来。
        对孕妇董明霞死亡事件,我只能说,谁遇到谁倒霉,真的,要是我,我的做法会是同样的。只希望董明霞的死能改变些什么,而不仅仅是赔些钱,让不从医者继续对医者仇恨,医者在遇到此类事件时只能无奈的选择按法律或规章办事。
        愿死者安息,生者警醒~~
[ 此贴被wdqlyqwh在2008-11-30 16:04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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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1楼 发表于: 2008-11-30
引用第14楼小老百姓于2008-11-29 21:40发表的  :这就是未来的医生的论坛??就一群这样的人将来会成为医生???上帝欲让其灭亡,必先让其疯狂! 至于董明霞之死,我们能看到的除了当事各方的“履行职责”,却没有看到一个以救死扶伤为天职的医生在一个鲜活的生命面临毁灭之际的“奋不顾身!”难道董存瑞炸碉堡不知道自己会死?难道黄继光堵枪眼不知道自己不能活??但为了战斗的胜利,他们舍生忘死,成了英雄!挽救生命,就是医生的战斗,你们自己说说,你们是什么?   来一个假设 :假设当时伟大的齐鲁医院在九死一生之际,奋不顾身冒天下之大不韪给董明霞输了血,挽救了她的生命,(且不管新闻上说的有两名献血者几个月前刚献过血,在几个月内染菌的可能性是小概率事件,染病的可能性远远小于不输血必死无疑的肯定性。)她不幸染病,而且翻脸不认人告你齐鲁医院,结果,医院在法律上输了(这也仅仅是假设,果真那样,医院不一定会输官司,不过我们还是假设医院如他们担心的那样输了)。你们失去的可能是一点金钱,但赢得的将是整个社会的理解和尊重,虽败犹荣。可现在呢?面对一个生命被断送,你们振振有词,引经据典,好像为自己造就了金刚不坏之身。可这铺天盖地的吐沫,难道你们能当成春雨??          曾几何时患者也曾对医院充满信任,把穿白大褂的人都当成白求恩……,可那些道貌岸然的医生,卖假药者有之,吃回扣者有之,写假病历者有之……我说“有之”,其实何止是“有之”??这些行为难道能以“过错”一言以蔽之??千里之堤,可以溃于蚁穴,但一个行业的倒塌,决不是一个两个害群之马造成的,难道整个医疗系统的同仁们,不该反思?是现实教训了患者们,他们再也无法信任这些衣冠楚楚的“白衣天使”……那些充满慈悲和献身精神的老一代医生留下了他们积累几代的医术,却没有能够传承他们的医道和医德——悬壶济世,治病救人,不为良相,则为良医!医生不仅仅是一个职业,它是一种人生理想的载体,没有这个理想的,不要学医。正是因为大量的不具备人生理想的庸人,为贪图名利而混进这个本该圣洁的殿堂,把这个医学的圣殿践踏成了肮脏的名利场,你如果有怨恨,就该挺身而出,跟你身边的医疗腐败行为作斗争,医疗行业被彻底净化之日,就是医患关系和谐之时,兄弟,你任重而道远,努力前行吧!    齐鲁医院,面对社会的质疑,还是应该多一点大家风度,而不要玩弄潜规则,齐鲁是山东人的齐鲁,但愿不要断送在个别白衣政客的手上!.......


大家不必过于气愤,此人乃哗众取宠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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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0楼 发表于: 2008-11-30
引用第14楼小老百姓于2008-11-29 21:40发表的  :这就是未来的医生的论坛??就一群这样的人将来会成为医生???上帝欲让其灭亡,必先让其疯狂! 至于董明霞之死,我们能看到的除了当事各方的“履行职责”,却没有看到一个以救死扶伤为天职的医生在一个鲜活的生命面临毁灭之际的“奋不顾身!”难道董存瑞炸碉堡不知道自己会死?难道黄继光堵枪眼不知道自己不能活??但为了战斗的胜利,他们舍生忘死,成了英雄!挽救生命,就是医生的战斗,你们自己说说,你们是什么?   来一个假设 :假设当时伟大的齐鲁医院在九死一生之际,奋不顾身冒天下之大不韪给董明霞输了血,挽救了她的生命,(且不管新闻上说的有两名献血者几个月前刚献过血,在几个月内染菌的可能性是小概率事件,染病的可能性远远小于不输血必死无疑的肯定性。)她不幸染病,而且翻脸不认人告你齐鲁医院,结果,医院在法律上输了(这也仅仅是假设,果真那样,医院不一定会输官司,不过我们还是假设医院如他们担心的那样输了)。你们失去的可能是一点金钱,但赢得的将是整个社会的理解和尊重,虽败犹荣。可现在呢?面对一个生命被断送,你们振振有词,引经据典,好像为自己造就了金刚不坏之身。可这铺天盖地的吐沫,难道你们能当成春雨??          曾几何时患者也曾对医院充满信任,把穿白大褂的人都当成白求恩……,可那些道貌岸然的医生,卖假药者有之,吃回扣者有之,写假病历者有之……我说“有之”,其实何止是“有之”??这些行为难道能以“过错”一言以蔽之??千里之堤,可以溃于蚁穴,但一个行业的倒塌,决不是一个两个害群之马造成的,难道整个医疗系统的同仁们,不该反思?是现实教训了患者们,他们再也无法信任这些衣冠楚楚的“白衣天使”……那些充满慈悲和献身精神的老一代医生留下了他们积累几代的医术,却没有能够传承他们的医道和医德——悬壶济世,治病救人,不为良相,则为良医!医生不仅仅是一个职业,它是一种人生理想的载体,没有这个理想的,不要学医。正是因为大量的不具备人生理想的庸人,为贪图名利而混进这个本该圣洁的殿堂,把这个医学的圣殿践踏成了肮脏的名利场,你如果有怨恨,就该挺身而出,跟你身边的医疗腐败行为作斗争,医疗行业被彻底净化之日,就是医患关系和谐之时,兄弟,你任重而道远,努力前行吧!    齐鲁医院,面对社会的质疑,还是应该多一点大家风度,而不要玩弄潜规则,齐鲁是山东人的齐鲁,但愿不要断送在个别白衣政客的手上!.......

其他的楼上的都已经说过了,咱来谈谈你举得例证。
董存瑞、黄继光,他们是英雄,他们的死换来的是光荣,是荣誉,全国人民都称赞!
但是你有没有想过医生为挽救生命违反规定输血结果是什么?
第一种情况:运气好,董明霞获救,未出现其他并发症。这是医生分内之事,对外界来说这个是很平淡的一件事,但是医生将面临内部警告或处分。
第二种情况:运气不好,董明霞被传染其他病或者出现其他严重并发症,甚至因输血导致死亡。那么医生得到的将是被全国人民唾骂,“白眼狼”、“草菅人命”、“遗臭万年”,弄不好自己的家人甚至会被骚扰,永无宁日,最后则是铁窗生涯,千古奇冤啊!
换做你你会干吗?兄台?
[ 此贴被kunpeng198在2008-11-30 13:43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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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9楼 发表于: 2008-11-30
引用第14楼小老百姓于2008-11-29 21:40发表的  :这就是未来的医生的论坛??就一群这样的人将来会成为医生???上帝欲让其灭亡,必先让其疯狂! 至于董明霞之死,我们能看到的除了当事各方的“履行职责”,却没有看到一个以救死扶伤为天职的医生在一个鲜活的生命面临毁灭之际的“奋不顾身!”难道董存瑞炸碉堡不知道自己会死?难道黄继光堵枪眼不知道自己不能活??但为了战斗的胜利,他们舍生忘死,成了英雄!挽救生命,就是医生的战斗,你们自己说说,你们是什么?   来一个假设 :假设当时伟大的齐鲁医院在九死一生之际,奋不顾身冒天下之大不韪给董明霞输了血,挽救了她的生命,(且不管新闻上说的有两名献血者几个月前刚献过血,在几个月内染菌的可能性是小概率事件,染病的可能性远远小于不输血必死无疑的肯定性。)她不幸染病,而且翻脸不认人告你齐鲁医院,结果,医院在法律上输了(这也仅仅是假设,果真那样,医院不一定会输官司,不过我们还是假设医院如他们担心的那样输了)。你们失去的可能是一点金钱,但赢得的将是整个社会的理解和尊重,虽败犹荣。可现在呢?面对一个生命被断送,你们振振有词,引经据典,好像为自己造就了金刚不坏之身。可这铺天盖地的吐沫,难道你们能当成春雨??          曾几何时患者也曾对医院充满信任,把穿白大褂的人都当成白求恩……,可那些道貌岸然的医生,卖假药者有之,吃回扣者有之,写假病历者有之……我说“有之”,其实何止是“有之”??这些行为难道能以“过错”一言以蔽之??千里之堤,可以溃于蚁穴,但一个行业的倒塌,决不是一个两个害群之马造成的,难道整个医疗系统的同仁们,不该反思?是现实教训了患者们,他们再也无法信任这些衣冠楚楚的“白衣天使”……那些充满慈悲和献身精神的老一代医生留下了他们积累几代的医术,却没有能够传承他们的医道和医德——悬壶济世,治病救人,不为良相,则为良医!医生不仅仅是一个职业,它是一种人生理想的载体,没有这个理想的,不要学医。正是因为大量的不具备人生理想的庸人,为贪图名利而混进这个本该圣洁的殿堂,把这个医学的圣殿践踏成了肮脏的名利场,你如果有怨恨,就该挺身而出,跟你身边的医疗腐败行为作斗争,医疗行业被彻底净化之日,就是医患关系和谐之时,兄弟,你任重而道远,努力前行吧!    齐鲁医院,面对社会的质疑,还是应该多一点大家风度,而不要玩弄潜规则,齐鲁是山东人的齐鲁,但愿不要断送在个别白衣政客的手上!.......

1.一看你就不是干医的,一派胡言。
2.你在逼医生去做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事。违法要坐牢。
3.医生赔钱动辄几十万,我们都很穷,不像你是大款。
4.把遵纪守法说成玩弄潜规则,你是法盲!
5.医生无论怎么做都不会得到社会尊重,这是国家转嫁大幅减少医疗卫生投入的医改副作用的手段,大家把目光对准医生自然就不会考虑以前看病不难看病不贵医生不吃回扣,现在百姓看病难看病贵医生不得不想点别的办法养活自己到底是谁造成的。你为了救人没考虑太多,媒体和百姓会说“医生竟然置法律于不顾”,你遵纪守法坚决依法行医媒体和百姓就会像“小老百姓”这样无耻了地说:“你们失去的可能是一点金钱,但赢得的将是整个社会的理解和尊重,虽败犹荣。”
6.既然患者不信任医生医生也不信任患者,医患已成对立阶级,我们就不是良医就要先保护自己怎么了,你有本事有病不去医院就是。
离线jiefu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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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8楼 发表于: 2008-11-29
引用第14楼小老百姓于2008-11-29 21:40发表的  : 这就是未来的医生的论坛??就一群这样的人将来会成为医生???上帝欲让其灭亡,必先让其疯狂! 至于董明霞之死,我们能看到的除了当事各方的“履行职责”,却没有看到一个以救死扶伤为天职的医生在一个鲜活的生命面临毁灭之际的“奋不顾身!”难道董存瑞炸碉堡不知道自己会死?难道黄继光堵枪眼不知道自己不能活??但为了战斗的胜利,他们舍生忘死,成了英雄!挽救生命,就是医生的战斗,你们自己说说,你们是什么?    来一个假设 :假设当时伟大的齐鲁医院在九死一生之际,奋不顾身冒天下之大不韪给董明霞输了血,挽救了她的生命,(且不管新闻上说的有两名献血者几个月前刚献过血,在几个月内染菌的可能性是小概率事件,染病的可能性远远小于不输血必死无疑的肯定性。)她不幸染病,而且翻脸不认人告你齐鲁医院,结果,医院在法律上输了(这也仅仅是假设,果真那样,医院不一定会输官司,不过我们还是假设医院如他们担心的那样输了)。你们失去的可能是一点金钱,但赢得的将是整个社会的理解和尊重,虽败犹荣。可现在呢?面对一个生命被断送,你们振振有词,引经据典,好像为自己造就了金刚不坏之身。可这铺天盖地的吐沫,难道你们能当成春雨??           曾几何时患者也曾对医院充满信任,把穿白大褂的人都当成白求恩……,可那些道貌岸然的医生,卖假药者有之,吃回扣者有之,写假病历者有之……我说“有之”,其实何止是“有之”??这些行为难道能以“过错”一言以蔽之??千里之堤,可以溃于蚁穴,但一个行业的倒塌,决不是一个两个害群之马造成的,难道整个医疗系统的同仁们,不该反思?是现实教训了患者们,他们再也无法信任这些衣冠楚楚的“白衣天使”……那些充满慈悲和献身精神的老一代医生留下了他们积累几代的医术,却没有能够传承他们的医道和医德——悬壶济世,治病救人,不为良相,则为良医!医生不仅仅是一个职业,它是一种人生理想的载体,没有这个理想的,不要学医。正是因为大量的不具备人生理想的庸人,为贪图名利而混进这个本该圣洁的殿堂,把这个医学的圣殿践踏成了肮脏的名利场,你如果有怨恨,就该挺身而出,跟你身边的医疗腐败行为作斗争,医疗行业被彻底净化之日,就是医患关系和谐之时,兄弟,你任重而道远,努力前行吧!     齐鲁医院,面对社会的质疑,还是应该多一点大家风度,而不要玩弄潜规则,齐鲁是山东人的齐鲁,但愿不要断送在个别白衣政客的手上! .......

制度不健全的后果不应当由医生来承担。
违反法律的前提下去救一个生命,换来的可能是职业生涯的结束,可能是铁窗囹圄。
医生是人,有七情六欲,有家庭父母,有老婆孩子,病人的生命是珍贵的,医生的职业生涯也不是一文不值的。
在条条框框的约束下,做到无愧无悔!
过多的解释在外人看来是狡辩,因为他们不是专业人士。就像我们有时面对其他行业的一些类似事件,有时也会发些牢骚,说些被他们的业内人士耻笑的“无稽之谈”。
[ 此贴被test11在2008-11-30 12:14重新编辑 ]
离线林暮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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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7楼 发表于: 2008-11-29
引用第14楼小老百姓于2008-11-29 21:40发表的  :这就是未来的医生的论坛??就一群这样的人将来会成为医生???上帝欲让其灭亡,必先让其疯狂! 至于董明霞之死,我们能看到的除了当事各方的“履行职责”,却没有看到一个以救死扶伤为天职的医生在一个鲜活的生命面临毁灭之际的“奋不顾身!”难道董存瑞炸碉堡不知道自己会死?难道黄继光堵枪眼不知道自己不能活??但为了战斗的胜利,他们舍生忘死,成了英雄!挽救生命,就是医生的战斗,你们自己说说,你们是什么?   来一个假设 :假设当时伟大的齐鲁医院在九死一生之际,奋不顾身冒天下之大不韪给董明霞输了血,挽救了她的生命,(且不管新闻上说的有两名献血者几个月前刚献过血,在几个月内染菌的可能性是小概率事件,染病的可能性远远小于不输血必死无疑的肯定性。)她不幸染病,而且翻脸不认人告你齐鲁医院,结果,医院在法律上输了(这也仅仅是假设,果真那样,医院不一定会输官司,不过我们还是假设医院如他们担心的那样输了)。你们失去的可能是一点金钱,但赢得的将是整个社会的理解和尊重,虽败犹荣。可现在呢?面对一个生命被断送,你们振振有词,引经据典,好像为自己造就了金刚不坏之身。可这铺天盖地的吐沫,难道你们能当成春雨??          曾几何时患者也曾对医院充满信任,把穿白大褂的人都当成白求恩……,可那些道貌岸然的医生,卖假药者有之,吃回扣者有之,写假病历者有之……我说“有之”,其实何止是“有之”??这些行为难道能以“过错”一言以蔽之??千里之堤,可以溃于蚁穴,但一个行业的倒塌,决不是一个两个害群之马造成的,难道整个医疗系统的同仁们,不该反思?是现实教训了患者们,他们再也无法信任这些衣冠楚楚的“白衣天使”……那些充满慈悲和献身精神的老一代医生留下了他们积累几代的医术,却没有能够传承他们的医道和医德——悬壶济世,治病救人,不为良相,则为良医!医生不仅仅是一个职业,它是一种人生理想的载体,没有这个理想的,不要学医。正是因为大量的不具备人生理想的庸人,为贪图名利而混进这个本该圣洁的殿堂,把这个医学的圣殿践踏成了肮脏的名利场,你如果有怨恨,就该挺身而出,跟你身边的医疗腐败行为作斗争,医疗行业被彻底净化之日,就是医患关系和谐之时,兄弟,你任重而道远,努力前行吧!    齐鲁医院,面对社会的质疑,还是应该多一点大家风度,而不要玩弄潜规则,齐鲁是山东人的齐鲁,但愿不要断送在个别白衣政客的手上!.......

阁下可曾几度舍己救过几人?。。。。。。。。。。。。。。。。。。。。
太高估你了。。估计救一人。。你救挂了
[ 此贴被test11在2008-11-30 12:15重新编辑 ]
离线我的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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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6楼 发表于: 2008-11-29
引用第15楼我的九月于2008-11-29 21:47发表的  :你愿意当那个救了病人但丢了工作的甚至被判了刑的大夫么?

要求别人的时候总是轻松的,但是舍身处地你能做到么?
离线我的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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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5楼 发表于: 2008-11-29
引用第14楼小老百姓于2008-11-29 21:40发表的  :这就是未来的医生的论坛??就一群这样的人将来会成为医生???上帝欲让其灭亡,必先让其疯狂! 至于董明霞之死,我们能看到的除了当事各方的“履行职责”,却没有看到一个以救死扶伤为天职的医生在一个鲜活的生命面临毁灭之际的“奋不顾身!”难道董存瑞炸碉堡不知道自己会死?难道黄继光堵枪眼不知道自己不能活??但为了战斗的胜利,他们舍生忘死,成了英雄!挽救生命,就是医生的战斗,你们自己说说,你们是什么?   来一个假设 :假设当时伟大的齐鲁医院在九死一生之际,奋不顾身冒天下之大不韪给董明霞输了血,挽救了她的生命,(且不管新闻上说的有两名献血者几个月前刚献过血,在几个月内染菌的可能性是小概率事件,染病的可能性远远小于不输血必死无疑的肯定性。)她不幸染病,而且翻脸不认人告你齐鲁医院,结果,医院在法律上输了(这也仅仅是假设,果真那样,医院不一定会输官司,不过我们还是假设医院如他们担心的那样输了)。你们失去的可能是一点金钱,但赢得的将是整个社会的理解和尊重,虽败犹荣。可现在呢?面对一个生命被断送,你们振振有词,引经据典,好像为自己造就了金刚不坏之身。可这铺天盖地的吐沫,难道你们能当成春雨??          曾几何时患者也曾对医院充满信任,把穿白大褂的人都当成白求恩……,可那些道貌岸然的医生,卖假药者有之,吃回扣者有之,写假病历者有之……我说“有之”,其实何止是“有之”??这些行为难道能以“过错”一言以蔽之??千里之堤,可以溃于蚁穴,但一个行业的倒塌,决不是一个两个害群之马造成的,难道整个医疗系统的同仁们,不该反思?是现实教训了患者们,他们再也无法信任这些衣冠楚楚的“白衣天使”……那些充满慈悲和献身精神的老一代医生留下了他们积累几代的医术,却没有能够传承他们的医道和医德——悬壶济世,治病救人,不为良相,则为良医!医生不仅仅是一个职业,它是一种人生理想的载体,没有这个理想的,不要学医。正是因为大量的不具备人生理想的庸人,为贪图名利而混进这个本该圣洁的殿堂,把这个医学的圣殿践踏成了肮脏的名利场,你如果有怨恨,就该挺身而出,跟你身边的医疗腐败行为作斗争,医疗行业被彻底净化之日,就是医患关系和谐之时,兄弟,你任重而道远,努力前行吧!    齐鲁医院,面对社会的质疑,还是应该多一点大家风度,而不要玩弄潜规则,齐鲁是山东人的齐鲁,但愿不要断送在个别白衣政客的手上!.......

你愿意当那个救了病人但丢了工作的甚至被判了刑的大夫么?
[ 此贴被test11在2008-11-30 12:15重新编辑 ]
离线小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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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4楼 发表于: 2008-11-29
这就是未来的医生的论坛??就一群这样的人将来会成为医生???上帝欲让其灭亡,必先让其疯狂! 至于董明霞之死,我们能看到的除了当事各方的“履行职责”,却没有看到一个以救死扶伤为天职的医生在一个鲜活的生命面临毁灭之际的“奋不顾身!”难道董存瑞炸碉堡不知道自己会死?难道黄继光堵枪眼不知道自己不能活??但为了战斗的胜利,他们舍生忘死,成了英雄!挽救生命,就是医生的战斗,你们自己说说,你们是什么?

   来一个假设 :假设当时伟大的齐鲁医院在九死一生之际,奋不顾身冒天下之大不韪给董明霞输了血,挽救了她的生命,(且不管新闻上说的有两名献血者几个月前刚献过血,在几个月内染菌的可能性是小概率事件,染病的可能性远远小于不输血必死无疑的肯定性。)她不幸染病,而且翻脸不认人告你齐鲁医院,结果,医院在法律上输了(这也仅仅是假设,果真那样,医院不一定会输官司,不过我们还是假设医院如他们担心的那样输了)。你们失去的可能是一点金钱,但赢得的将是整个社会的理解和尊重,虽败犹荣。可现在呢?面对一个生命被断送,你们振振有词,引经据典,好像为自己造就了金刚不坏之身。可这铺天盖地的吐沫,难道你们能当成春雨??
          曾几何时患者也曾对医院充满信任,把穿白大褂的人都当成白求恩……,可那些道貌岸然的医生,卖假药者有之,吃回扣者有之,写假病历者有之……我说“有之”,其实何止是“有之”??这些行为难道能以“过错”一言以蔽之??千里之堤,可以溃于蚁穴,但一个行业的倒塌,决不是一个两个害群之马造成的,难道整个医疗系统的同仁们,不该反思?是现实教训了患者们,他们再也无法信任这些衣冠楚楚的“白衣天使”……那些充满慈悲和献身精神的老一代医生留下了他们积累几代的医术,却没有能够传承他们的医道和医德——悬壶济世,治病救人,不为良相,则为良医!医生不仅仅是一个职业,它是一种人生理想的载体,没有这个理想的,不要学医。正是因为大量的不具备人生理想的庸人,为贪图名利而混进这个本该圣洁的殿堂,把这个医学的圣殿践踏成了肮脏的名利场,你如果有怨恨,就该挺身而出,跟你身边的医疗腐败行为作斗争,医疗行业被彻底净化之日,就是医患关系和谐之时,兄弟,你任重而道远,努力前行吧!
    齐鲁医院,面对社会的质疑,还是应该多一点大家风度,而不要玩弄潜规则,齐鲁是山东人的齐鲁,但愿不要断送在个别白衣政客的手上!
  
  
离线big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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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3楼 发表于: 2008-11-21
— (g.c.dr.) 请不要太水... (2008-11-21 23:22) —
告他
离线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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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08-10-20
鄙视! 厚颜无耻!
离线yaoy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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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08-10-19
引用第7楼doctor_li于2008-10-18 19:41发表的  :大家行动起来,把这篇帖子转到你经常去的各个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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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08-10-18
使劲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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