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医学院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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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www.lzmc.edu.cn/jigou/renshichu 2007-11-27
泸 州 医 学 院
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等规定,经省人事厅、教育厅批准,泸州医学院公开招聘补充15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
www.scpta.gov.cn)、四川人事信息网(
www.scrc.gov.cn)、四川省人才网(
www.scrc168.com)、四川省教育厅网站(
www.scedu.net)、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网(www、scbys.com.cn上发布)。
一、单位简介
泸州医学院创建于1951年,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1977年批准的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和1993年批准的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01年开始与兄弟院校联招博士生,2002年底被教育部批准为具有长期招收留学生资格学校,是2006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结论为“优秀”的学校。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建筑面积48万平方米。有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13000余人。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考对象
招聘对象为2008年7月31日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详见《泸州医学院200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二)报考者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及资格要求;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有的专业硕士研究生参加六级及以上外语水平考试且取得合格证或考试成绩达 426分及以上;
(7)符合《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有关回避的规定。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
www.sc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07年11月30日起至2007年12月04日24:00时止。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各有关主管部门招聘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凡多单位或多岗位报考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政府序列事业单位200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
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3、报名资格初审。泸州医学院根据考生填报信息和报考条件负责报名资格初审工作。报考者应在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后的第2天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4、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名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省人事厅考试中心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二)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07年12月6日24:00时止。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网络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本次笔试开考比例为招聘教师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为不低于1∶2,其它岗位的开考比例为不低于1∶3。
(三)岗位及人员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主管部门公告所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主管部门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被取消的,由主管部门将服从调整的报考者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12月10日由各主管部门在报名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并报省人事厅备案。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或不愿调整的报考者,于2008年1月13日前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退回网上所缴费用。
(四)打印报名表
上传相片合格并缴费后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12月18日至12月22日24:00时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和签订诚信承诺书或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笔试科目、时间、地点及成绩计算
(一)笔试科目
公共科目:《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见本公告附件。
专业科目:不考试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于2007年12月23日上午在成都进行。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成绩计算
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政策性加分总成绩为准,作为确定面试人员的依据,拟聘人员依据面试成绩确定。
(四)政策性加分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总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07年12月15日18∶00前,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和考核材料原件送交至四川省教育厅人事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26号,联系电话:028-86142803),逾期不再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五、笔试成绩公布与查分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于2008年1月23日起在泸州医学院、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者可到泸州医学院、四川省教育厅或上网按网络提示进行查询。
笔试成绩公布后,报考者如对自己成绩有疑问,可于2008年1月28日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查分结果于2008年1月31日在该网站上公布。
六、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
面试在省教育厅的指导下由泸州医学院组织实施。
1.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 面试资格人员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依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教师岗位按5:1,其他岗位按3:1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可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面试资格人员名单于2008年3月5日分别在四川省教育厅、四川人事考试网及泸州医学院网上发布。
3. 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手续办理:泸州医学院负责对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办理面试手续。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于2008年3月10日18:00前到《面试通知》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时,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不能按要求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1)《泸州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2份(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200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毕业生推荐表》、自荐材料、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外语合格证书或考试成绩、本人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未按要求提供以上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缺少上述证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由泸州医学院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和办理面试手续。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缴纳面试费80元的面试人员,由泸州医学院发给《面试通知书》,并于面试当日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4、面试时间:2008年3月12日起。面试人员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持《面试通知书》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因面试人选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5、面试内容: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才艺特长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四个方面。
6、成绩公布: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向报考者本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排名将在泸州医学院面试结束后5天之内,在四川省教育厅、四川人事考试网(
http://www.scpta.gov.cn)和泸州医学院网上公布7天。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报考者的面试成绩,由泸州医学院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相等时,具备公告中公布的优先条件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员;如情况仍然相同时,则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2004]295号)规定的条件标准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由泸州医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在发布考试成绩的公告中公告。由泸州医学院负责组织体检人员到泸州医学院附属医院进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及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和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出现的空额,按照本公告第七条(一)款规定办法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果该空额岗位所有参加了面试的人员都体检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体检费用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八、考核
泸州医学院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而出现空额的,按照参加该空额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核。如该空额岗位所有参加了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都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九、公示
凡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刊登招聘公告的网站上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成绩,拟聘用岗位等。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书面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及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不再递补。
十、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在公示期满后按以下要求将相关材料送报泸州医学院人事处。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流(调)动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若是复印件,审查单位应加盖印章并注明材料真实性及材料来源)。
2、毕业两年来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就业报到证》。2008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并在2008年7月31日前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及本人的学籍档案办理聘用手续。
3、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由省教育厅将拟聘用人员有关材料报省人事厅审核确认后,由泸州医学院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涉及户口迁移的人员,在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由单位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省人事厅审核确认后,未按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公告为准。
十三、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转8214,86514038(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公共科目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28-86740101转8103、8117,86759175(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省人事厅监察室监督电话:028-86741450
政策咨询电话:
省教育厅人事处:028- 86137183
泸州医学院联系电话:0830-3160509
泸州医学院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1:
泸州医学院200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招聘单位 单位
编码 招聘部门 招聘职位 职位
编码 招聘
人数 招聘对象
范围 其他条件要求
年龄 学历学位 所学专业 其他
泸州医学院 JY09 基础医学院 化学教师 LY001 1 应往届毕业生 1972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 化学
泸州医学院 JY09 基础医学院 解剖实验技术人员 LY002 1 应往届毕业生 1972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 解剖或临床医学 外语六级及以上
泸州医学院 JY09 口腔医学院 口腔修复教师、医生 LY003 1 应往届毕业生 1972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 口腔修复学
泸州医学院 JY09 人文社科院 市场调查与与预测教师 LY004 1 应往届毕业生 1972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 经济类专业
泸州医学院 JY09 护理学院 护理教师 LY005 1 应往届毕业生 1972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 护理学或临床医学 外语六级及以上
泸州医学院 JY09 外国语学院 英语教师 LY006 1 应往届毕业生 1972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 英语语言文学 专业外语八级及以上
泸州医学院 JY09 药学院 药理学教师 LY007 1 应往届毕业生 1972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 药理学专业(具有临床医学专业学习背景)
外语六级及以上
泸州医学院 JY09 生物医学工程系 教师 LY008 1 应往届毕业生 1972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 通讯工程、电子信息技术
泸州医学院 JY09 生物医学工程系 教师 LY009 2 应往届毕业生 1972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 计算机、信息技术
泸州医学院 JY09 体育系 体育教师 LY010 1 应往届毕业生 1972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 体育人文社会学、体育教育
泸州医学院 JY09 公共卫生系 教师 LY011 1 应往届毕业生 1972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 预防医学专业 外语六级及以上
泸州医学院 JY09 法学系 教师 LY012 1 应往届毕业生 1972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 国际法、医事法、西方法制史
泸州医学院 JY09 麻醉系 教师 LY013 1 应往届毕业生 1972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 麻醉学 外语六级及以上
泸州医学院 JY09 心血管医学研究所 科研人员 LY014 1 应往届毕业生 1972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 分子生物学、生物物理学 外语六级及以上
发布:admin 时间:[2007-11-27]
详细信息:
http://secwww.lzmc.edu.cn/renshichu/NewsInfo.asp?id=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