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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2007年中共青岛市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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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中共青岛市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时间:2007年01月25日
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规定的要求,现将2007年青岛市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校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作风正派;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应具有博士学位;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适合党校教学和理论研究,科研成果突出者优先考虑。
凡与聘用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有直系血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学校的职位。
二、招聘专业
招聘专业为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法学、管理学、党史党建、文学、历史学、教育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等社科类专业及计算机科学技术、图书馆学、医学、艺术学等其他专业。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由市人事局、市委党校、市监察局组成招考办公室,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
一报名
此次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到2007年1月31日17:00。
报考人员将报名简历发送到指定电子信箱(
qddx8517@163.com),详情请登陆青岛市委党校网站(
http://www.qddx.gov.cn/)。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报名人员须在面试前,由本人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证明)、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公开刊物发表的论文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人员属应届毕业生的,还应提交就业推荐表。属在职人员的,应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逾期未提交所需材料的,视作弃权。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形式。报考人员根据所学专业确定试讲题目,并进行30分钟的试讲(20分钟试讲,10分钟提问答疑)。由评委按仪容仪表、板书、声音、表达、选题、内容、逻辑条理、创新、应变能力等9个项目进行打分。
试讲时间暂定为2007年3月1日、2日。学校免费提供食宿,报销单程火车(硬座、硬卧)车票或汽车票。
根据面试成绩和专业需要确定拟聘用人员初选名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拟聘用人员初选名单。
拟聘用人员初选名单在青岛市委党校网站上公布。
四考察和体检
派专人到拟聘用人员所在单位,就拟聘用人员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学校根据面试结果及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
五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青岛市委党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暂行办法》(青办发[2003]11号)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咨询电话:0532—85908517(市委党校) 0532—85911231(市人事局)
青岛市人事局
青岛市委党校
二〇〇七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