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30楼孤侠游勇于2006-04-29 21:49发表的“”:举这个例子,主要是谈一谈我对责任公德的理解,它不只包括为了他人的利益而放弃自己大部分利益甚至更重要的东西,同时还包括保留自己大部分利益甚至全部利益去帮助别人。理想主义者,空谈家自古忠义两难全,在国家大义与家身利益发生矛盾时你到底选择哪个?毕竟鱼与熊掌难于兼得,杨振宁只顾自己而不顾国家需要难道不是只保留自身利益而舍弃国家了吗?着有折中的余地吗?他老人家为国作什么了?他体现了哪些国家与人民利益?
这一点都不是空谈,也不是理想主义。
大部分社会公德都是在考虑了自身利益的情况下做的,“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支援的部分大多都考虑了自身的利益,量力而行,不会使自己造成多大损失,至于那些因支援过多而使自己陷入窘境的,是少数。
国家利益与国家大义之间有所区别,国家利益包括国家大义。只有维护足够大的国家利益才可称之为大义。
当国家利益与家身利益发生矛盾时,维护自身利益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以损害国家利益来维护自身利益,这种行为是不对的。每个人都应该像夏明翰那样,为了国家大义,誓死不能损害国家。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杨振宁这种情况,对国家利益益处不大但却没有损害国家来维护自己利益,这种情况就很复杂,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多种因素影响着选择:1,为了国家利益自己要做出多大的牺牲;2,若做出大的牺牲国家利益会增长多少,是否是所谓的国家大义;3,他们之间的关系。
当自己与国家的一个敌人同时面临着一只猛兽。此时是保护自己重要还是为消灭敌人而贻误逃跑时间为国捐躯重要?如何选择
这就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对手是东条英机,二话不说,立马死抱他不放,即使与他共同被吃掉也不让他逃跑,因为虽然自己牺牲很大,但国家取得的利益非常大,可以称之为国家大义;若对手只是一普通日本兵,则要与之携手共同对付猛兽,以保护自己安全,因若与之同归于尽的话,自己做出的牺牲太大,国家利益也不会有明显提高,算不上什么大义。又何苦做出那样的牺牲?这两种情况都是极端,里面自然就有一个度的把握。
综上所述,国家利益与身家利益发生矛盾时,要不要做出特别大的牺牲,的确是有中转的余地。根据多项因素之间的影响关系最后做出自己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