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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约,你准备好了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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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p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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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5楼 发表于: 2007-05-02
引用第6楼merck2007-05-02 08:57发表的:呵呵,第一条是说明了毕业生处于弱势地位,那些内定之类的事情是签约前的问题,并非签约后的问题,所以并不存在单位”毁约“的问题。如果单位签约之后而不再要人了,那么就是单位毁约了,实际上这样的情况并不多。第二条的单位做好了”被毁约的准备”实际上才是托辞。 现在真正有吸引力的单位,往往是根据非常有限的指标,层层选拔,考虑众多因素之后决定的。也就是说,与一个人签约的同时,往往已经拒绝了很多优秀的毕业生。等到所选毕业生毁约的时候,往往时间已经过了最佳的招聘时机,或者过了户籍等要求的时间,如果临时抓替补,那么就较难实现招聘时的许诺,例如办理户籍,单位编制等等。这样,实际是毁掉了别的同学的利益。.......




看了好多精辟回帖,觉得有必要再补充补充

首先,毁约,说的直白些就是欺骗。当然,讨论的范围就要扩大一些了。
要是只准谈“毁约”,谈“欺骗”就是跑题,那我真的无语了
那么,第一条“毕业生被骗的比例远远高于用人单位”应该没有什么争议吧

关于第二条,我想从字面上就可以找到一些问题,把“真正有吸引力的单位”给毁了的牛人有几何?
当然有,但在所有毁约的毕业生中占的比例恐怕微乎其微吧
绝大部分遭遇毁约的单位,恐怕没有什么吸引力,仅能充当保底而已,这样的单位遭遇毁约几乎如同家常便饭,难道会没有“你毁约的心理准备”?而这样的单位恐怕也占所有毁约单位的绝大部分吧
我所谈是“整体”,要是规定不准谈“整体”,只准谈“真正有吸引力的”“个例”,那我也无语了
所以,用人单位“心里早就做好了你毁约的准备”这句话加上一个定语——“绝大部分”,就更准确了

关于第三段给的例子,我假象了一下这个单位几年以后的招人情形,大家当笑话看看吧
“今年咱被山大的给耍了,明年说什么也不能要山大的了,就要武大的”
“嗯,对”
第二年,武大的毁约了。
“我考,怎么又被武大的耍了,武大的也不能要了”
“嗯,对”
N年以后,“咱们关门吧”

关于各高校毕业生的毁约率的相关数据,我没找到
但估计水平相当的高校,其毁约率应该差不太多
要是用人单位认不清这一点,非要上一年毁约的学生所在的高校,以后N年的学生都不要
那最终的结果恐怕就像上面的笑话了吧
所幸,像上述笑话中的用人单位应该不会很多

提到毁约,我突然想起跳槽了。两者的共同点,恐怕都是对已有的工作不满意,要追求更为理想的工作
只不过一个是还没有去亲自体验这份工作,另一个是体验过了
按照反对者的观点,对于跳槽,单位的损失应该更大,
“都培养了好几年,快成手了,嘿,跑了”
“以后这小子所在学校来的毕业生一概不要!”
真的会这样吗?

当然,今年你毁约了,被拒绝的你的那些竞争对手们确实亏大了,诸如“往往时间已经过了最佳的招聘时机,或者过了户籍等要求的时间,如果临时抓替补,那么就较难实现招聘时的许诺,例如办理户籍,单位编制等等。这样,实际是毁掉了别的同学的利益。”很对,但是就业就是一场竞赛,竞赛就要有成功者和失败者,正因为你比他们优秀,才有毁约的资格,否则,有资格是他们,而不是你。有些“物竞天择”,有些残酷,但这就是就业

其实,同一个问题,站得角度不同,观点肯定有差异。
用人单位不希望你毁约,肯定会找出种种理由,种种借口,拼命反对毁约——很正常
(我并未说反对毁约者就一定是用人单位)
而毕业生们肯定也要拼命为毁约辩护——也很正常
面对根本利益冲突,想要达到妥协——基本不可能

跳槽都如此普遍,毁约又算得了什么呢?
离线p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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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6楼 发表于: 2007-05-02
引用第5楼xyzmoon2007-05-01 23:42发表的:严正同意pap的说法尤其是弱势的位置上毕业生也是付出几千大元才换一个独身



感谢鲜花,感谢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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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7楼 发表于: 2007-05-02
人很多情况下都是为自己着想的,如果感觉自己真的很高尚的话,那么请问你有没有买过黑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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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8楼 发表于: 2007-05-02
呵呵, 理论上看来是得不出太多结论的。

如果从自我核心来说,毁约跳槽都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如果考虑自己属于一个群体来说,那么就是伤害这个群体的声誉。 如果要找单位毁约的例子或者统计单位欺骗的例子,也不是毁约的理由。 “他不仁,就允许我不义”或者“宁叫我负天下人”的态度去看待毁约,也不会有论据可以驳倒的。或者寄托在“山大毁约,武大毁约”的推演上面,那么真的是没有单位可以prefer的学校了。事实上是有的。“山大毁约,武大毁约,中山毁约,如果川大不毁约”,是不是川大就可以成为最被认可的学校呢? 想下比的例子是会找到无数的,不等于没有好的例子。实际上,学校也是这么被分流筛选出信誉好的学校来的。

“以后这小子所在学校来的毕业生一概不要!”是建立在强化基础上的,一个职位几十份简历的情况现在很普遍,完全可以做到滤过某个或某几个学校,至少可以prefer某几个学校。

用人单位当然有实力承受毕业生毁约,甚至是集体毁约。不过,这种承受的反作用是高校毕业生。

“有些“物竞天择”,有些残酷,但这就是就业”,是的,“我”的核心理论就是这样的。 “我”不是群体,而是个体。这种对单位的作用会在以后逐渐反噬自己的。用残酷作为理由,可以采取任何措施来达到目的。同样,同一个学校的毕业生都可以采取这种方法,那么这个学校到底是什么样的学校, 结论已经达成了。这也是这所高校如何被单位,被同行所评价的根据。同样,如果这所学校的毕业生不是以“残酷”作为理由来采取措施,或者多数毕业生将自己看作集体的一份子,那么这个学校如何被用人单位评估,如何被同行评价,是显而易见的。

当这个群体不是prefer的群体的时候,属于这个群体的毕业生也同样不会被prefer的。

“残酷”不是毁约的理由,而是这个学校教给你的处事原则。同样,”荣誉感“也是学校交给你的处事原则。

对于单位欺骗不欺骗的问题, 如果毕业生自己的愿景不是客观分析基础上的话,总会有欺骗的感觉。真正的欺骗不会给毁约机会的。

另外,”毁约“与”跳槽“也不是一个概念。这里的毁约是没有去工作,而撕毁协议。而跳槽是工作一定时间之后寻找更满意的工作。 很明显,前者没有履行自己的一点义务,后者至少部分履行了。这个概念,是”全或无“的概念,差别明显。
离线mer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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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9楼 发表于: 2007-05-02
引用第17楼旁观者2007-05-02 19:58发表的:人很多情况下都是为自己着想的,如果感觉自己真的很高尚的话,那么请问你有没有买过黑车


这个问题已经不是讨论道德问题的,而是为了”自保“。我想,学校的名誉就是前人留给你的。排除道德方面的范畴,自己一次就业很难说就是终生就业的。如果现在伤害了所谓SDU的名誉,或者山东人的名誉,那么后面自己也会受到回报。

我当然买过黑车,当然自己也丢过车子,这就是回报。
离线mer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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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0楼 发表于: 2007-05-02
引用第16楼pap2007-05-02 19:44发表的:感谢鲜花,感谢共鸣


他现在的共鸣还不够,因为他是有工作机会的共鸣。
那么,给我鲜花的共鸣,应该是没有得到工作机会的站友的共鸣。他们这些人分析找工作难的时候, 应该加上我提的这一条。
离线p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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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1楼 发表于: 2007-05-03
引用第18楼merck2007-05-02 20:19发表的:呵呵, 理论上看来是得不出太多结论的。如果从自我核心来说,毁约跳槽都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如果考虑自己属于一个群体来说,那么就是伤害这个群体的声誉。 如果要找单位毁约的例子或者统计单位欺骗的例子,也不是毁约的理由。 “他不仁,就允许我不义”或者“宁叫我负天下人”的态度去看待毁约,也不会有论据可以驳倒的。或者寄托在“山大毁约,武大毁约”的推演上面,那么真的是没有单位可以prefer的学校了。事实上是有的。“山大毁约,武大毁约,中山毁约,如果川大不毁约”,是不是川大就可以成为最被认可的学校呢? 想下比的例子是会找到无数的,不等于没有好的例子。实际上,学校也是这么被分流筛选出信誉好的学校来的。“以后这小子所在学校来的毕业生一概不要!”是建立在强化基础上的,一个职位几十份简历的情况现在很普遍,完全可以做到滤过某个或某几个学校,至少可以prefer某几个学校。.......



毛主席说:实践出真知
太对了。理论出不了真知,而且理论是来自于实践。
但遗憾是,关于此问题探讨的正反两方到目前为止都拿不出真凭实据,拿不出“实践”,只能进行“理论”探讨。

由于都没有真凭实据,就造成了下面的分歧:
我认为水平相当的高校毁约率差别不大
而反对者认为有统计学差异,并由此推断出“学校也是这么被分流筛选出信誉好的学校来的。”
这就是大家都没有具体数据,也没有足够多实际例子的结果。
(有实际例子,也往往是某一个人所在的研究所或高校,听到相关人员一些谈论的个例罢了)

讨论到这一步,再捍卫捍卫自己的论点,尽管还是从理论上:
“山大毁约,武大毁约,中山毁约,如果川大不毁约”,那会不会N年以后,只有川大毕业生能找到工作?
“山大毁约,武大毁约,中山毁约,如果川大不毁约”,那川大今年不毁约,明年不毁约,会不会N年来从来就没有一个毁约的?
“山大毁约,武大毁约,中山毁约,如果川大不毁约”,川大在A省的A单位没毁约,是不是意味着B省的B单位,C省的C单位……都没有毁约呢?

“一个职位几十份简历的情况现在很普遍,完全可以做到滤过某个或某几个学校,至少可以prefer某几个学校。”——N年以后,滤过的学校数目为正无穷,prefer的学校数目等于0

“用人单位当然有实力承受毕业生毁约,甚至是集体毁约。不过,这种承受的反作用是高校毕业生。”准确的说,不是有实力,而是有心理承受毕业生毁约。当毁约多到如同家常便饭,见怪不怪了,还有什么反作用可以承受呢?当然“逐渐反噬自己”也根本不会存在。
当然你毁约后,转投到单位后恰好分到人事科,情形可能有些搞笑

“同一个学校的毕业生都可以采取这种方法,那么这个学校到底是什么样的学校, 结论已经达成了。”结论确实达成了,就是这个学校尚未诞生。因为从概率学上就讲不通。到底是怎样一股强大的力量,使只有这所学校总是毁约,而其他学校从没毁过约?

“”荣誉感“也是学校交给你的处事原则。”奇哉怪也,要是毁约把学校的声誉给毁了,那为什么学校不跳出来制止毁约。我听到学校的说法更多的是“尊重你的选择,希望你有个好的未来”(确实很暖心)。而跳出来指责你“砸学校牌子”的怎么都是用人单位,其中原委不言自明吧

““我”的核心理论就是这样的。”再联系反对者一贯的观点,让我想起了资本家和工人的故事。
一个工人被资本家毒打了一顿,其他工友都支持罢工,就有一个工人,对被打的工人说:“你就忍了吧。要是因为你而罢工,大家都没饭吃。你这不是“以我为核心”嘛,你得考虑这个集体呀”结果就没有罢工,资本家高兴了,今天打这个,明天打那个,就是没打说劝话的那个工人——早被资本家收买了

“真正的欺骗不会给毁约机会的。”终于找到一句认同的话。这句话也暗含了:没给你毁约机会,把你PASS了,其中不少是把你“真正的欺骗”了

好像没有人说”毁约“与”跳槽“是一个概念。我说的是它们的共同点,你要是非说它们的不同点,说它们的差别,我无语。

明天继续
(很有趣,至少至少可以提高语言表达能力和思维分析能力嘛)
离线p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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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2楼 发表于: 2007-05-03
引用第20楼merck2007-05-02 20:25发表的:他现在的共鸣还不够,因为他是有工作机会的共鸣。那么,给我鲜花的共鸣,应该是没有得到工作机会的站友的共鸣。他们这些人分析找工作难的时候, 应该加上我提的这一条。



关于“共鸣”,没大看明白,怎么叫“因为他是有工作机会的共鸣”?
“他们这些人分析找工作难的时候, 应该加上我提的这一条”
这句话是不是可以理解为遵守“我提的这一条”——千万别毁约,找工作就不难了?
离线p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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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3楼 发表于: 2007-05-03
引用第19楼merck2007-05-02 20:23发表的:这个问题已经不是讨论道德问题的,而是为了”自保“。我想,学校的名誉就是前人留给你的。排除道德方面的范畴,自己一次就业很难说就是终生就业的。如果现在伤害了所谓SDU的名誉,或者山东人的名誉,那么后面自己也会受到回报。我当然买过黑车,当然自己也丢过车子,这就是回报。


(有些重复,不过还是加强加强好)
奇哉怪也,要是毁约把学校的声誉给毁了,那为什么学校不跳出来制止毁约。我听到学校的说法更多的是“尊重你的选择,希望你有个好的未来”(确实很暖心)。而跳出来指责你“砸学校牌子”的怎么都是用人单位,其中原委不言自明吧
离线我是飞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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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4楼 发表于: 2007-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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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逍遥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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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楼 发表于: 2007-05-03
关键是现在我们都是超弱势,要为自己多点选择的。关系到自己一辈子的事情上,好多道义,道德之类都顾不上了
离线mer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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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6楼 发表于: 2007-05-03
呵呵,我的理由列举完了。

我最近3年推荐过2个自称算是校友的同学,最后都毁约,让我损失信誉。
所以才发此贴讨论。

就是这么简单。
不过,我以后会更谨慎的。我对于别人的promise应该是在我的掌控之中的, 在上面的讨论中,我已经明白我的trust是全国重点大学SDU毕业生顾不上的东西。

A good lession! 从理论和实施上,我都学到很很多。

ISEE。
离线无知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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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7楼 发表于: 2007-05-04
说件真事

某年的4月12日,偶刚在就业合同上签了字,走出现在工作的单位,就接到了另一个单位的传呼(当时手机不普及),说同意要我

那个单位就在偶家楼下隔一条马路

但是,偶没有毁约,因为---偶信命!
离线无知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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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8楼 发表于: 2007-05-04
说起来很悲壮,好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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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9楼 发表于: 2007-05-04
顶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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