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所:
最近,各级媒体通过明察暗访,对各类考试中存在的替考现象予以了曝光,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据调查,一些大学生,面对金钱的诱惑,不惜铤而走险,在各类国家考试中为他人替考,以谋得经济上的利益。在尝得甜头之后,有些学生甚至做起校园替考“寻枪”的中介人。
我校向来以治学严谨、诚信朴实的良好风气闻名,我们要求学生不仅在学业上刻苦努力,人格品德上也要养成浩然正气、为人坦荡正直。为严肃校风校纪,杜绝违纪行为发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禁我校学生参与任何形式的替考。一经发现,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山东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等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违纪学生开除学籍处分。
二、严禁我校学生参与任何替考“寻枪”的组织,一经发现,除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学校还将给予学生开除学籍处分。
三、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对其资格进行复查,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立即取消其学籍。
四、学院应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不断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杜
绝此类事件发生。
山东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
200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