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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矛盾新警号:“无直接利益冲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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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06-11-06
2006-10-18
  记者在对粤、沪、苏、浙等发达地区进行社会矛盾调查时发现,一些地方的社会矛盾呈现出“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特殊现象:社会冲突的众多参与者与事件本身无关,而只是表达、发泄一种情绪。
  “无直接利益冲突”现象引起记者采访的专家、党政干部的普遍担心,他们认为,这首先表现为群众利益从广义上看受到损害的情况比较多发,进而导致社会情绪异变;其次,“无直接利益冲突”本身的化解非常困难。
  有关专家进而分析,一些地方负责干部的责任心流失,是引发这种现象的根源,也是解决此类问题的关键。
“无直接利益冲突”发出警告
  当前社会冲突集中表现为利益冲突。但是,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些地区的社会矛盾事件中出现“无直接利益冲突”的苗头。
  据了解,江苏省金坛市曾经发生因集资案纠纷引起冲突,事后调查发现,80%参与围堵的群众没有任何集资款,他们大都是借题发挥。类似的情况,在各地时有发生,如重庆、安徽,都发生过普通的街头小纠纷引发大规模冲突,而参与群众并没有直接的利益诉求
  在广东的民工群体中,这种倾向也比较明显。广州白云区公安分局局长骆振辉说:现在最难办的是,没有直接利益诉求的人与有利益诉求的人搅合在一起,一小部分群众因为利益要求采取集体行动,周围几十几百人围观、起哄。扔向警察的石头,常常来自围观者,而不是上访群众本身。该区曾发生过一起袭警事件,起因是一宗十分简单的交通事故,死者家属和同乡围困肇事司机索赔,而围观者向执勤民警投掷石头,导致民警牺牲。
  在广州、深圳、东莞等地,来自同一地区的外来工集中租赁居住在城乡结合部的一条村庄的出租屋,形成“同乡村”。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街派出所所长李明说:有时警察进村巡查办案,一群闲散人员涌来围观,一些外围群众不分青红皂白乱起哄。甚至有人恶作剧地喊一声“警察打人了”,也会引起骚动。
  不满情绪也在一些“精英阶层”蔓延。一些社会公认的强势群体竟然也自称是“弱势群体”,包括企业主、机关里的处科级干部、企业里的工程师、学校校长等等。
  江苏省金坛市委副书记张建华说:现在老百姓在马路上不小心摔一跤,不是自嘲一声“倒霉”、起来拍拍灰土继续走路,而是骂“他妈的干部腐败,修的豆腐渣马路”。
  南京大学风险与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力教授说,我们的相关调查中,群众的回答十分情绪化,比如,群众认为官员贪污受贿10万元就应该枪毙,这与现行法律和现实判决距离巨大。
  他说,这类“无直接利益冲突”治理难度大、成本高。如法国前一阶段发生的两起重大社会冲突事件中,一起是“巴黎移民骚乱”,一起是全国大罢工。前者可谓典型的“无直接利益冲突”,骚乱主体并没有提出任何具体的利益要求,而骚乱暴力倾向强,延续时间长,波及面广,处理难度大。全国大罢工则有明确的具体要求,就是要取消“首次雇佣合同”法案,政府可以通过谈判、双方妥协让步快速平息。
干部要用承担树立群众信心
  “无直接利益冲突”现象表现在事件中,根子在日常工作。接受采访的基层群众和专家建议,从“治本”的角度,日常工作要特别重视干群一心,同甘尤其共苦,才能树立群众信心,消解不满情绪。
  ——讲清改革得失,坚定群众改革闯关的信心。现在一些群众对究竟谁是改革的受益者认识出现偏差。广东省社科院人口与社会研究所所长郑梓祯说,每一项改革措施,究竟谁得益、谁受损,得益的如何回报社会、受损者如何合理补偿,应该坦诚地向群众说清楚,而不是简简单单冷冰冰地用一句“改革的代价”来敷衍。要用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的方式,加大对改革利弊得失、改革前景的宣传力度。
  ——干部要带头承担改革成本,巩固同舟共济的社会信念。目前的一些地区和领域,改革决策者不参与改革的现象比较突出,只同甘,不共苦,导致群众怀疑改革,丧失信心,不同群体之间误解、偏见加深。如公车改革,如果是由市主导全市改革,市五套班子领导就维持现状,只改局、县以下单位,使被改革者产生本能的反感抵触。
  ——大力倡导人文关怀,决策要摆脱单纯的利益导向,建立价值观导向。近三十年的效率优先原则,在执行中的人文关怀、政策配套不足,导致单位内部竞争压力无法化解。机关、企事业单位对中层以下干部和职工,动不动就搞“全体起立”、重新竞争上岗,使单位内部弥漫着人人自危的情绪。
  江苏省信访局局长王庆元说,当前一对十分重要的社会矛盾,是改革决策者与被改革者之间的矛盾。注重培养选拔善待群众、善待下属的干部,需要制度作保障。
政府必须站在维权第一线
  当前,群众的个人主体意识、利益意识、权利意识高涨,“维权”成为社会各类人群的共同话语。有关人士认为,基层党委政府需因势利导,主动协调、支持、帮助利益主体实现正当的维权诉求;站在维权第一线,才能有效化解群众的不满情绪,降低“无直接利益冲突”的风险。
  一些基层政府在群众维权行动面前感到左右为难,既不能反对,因为维权是民心所向;又不敢支持,因为维权行动针对的往往是基层政府本身存在的问题,这导致一些基层政府把维权列为“敏感问题”,予以回避。
  江苏省溧阳市委书记高清说,目前许多利益冲突并不是谁的主观过错造成的,更不是党和政府的“丑闻”,这应该成为社会共识。我们需要转变观念,引导全社会鼓起勇气正视社会矛盾,支持、规范群众的维权行为。
  目前,群众寻求救济的途径依然主要局限在“信访”上,手段比较单一。当普通来信来访不能解决问题时,群众不知道到哪里求助,只好一味采用“升压法”:反复信访、集体上访,采取过激手段等。而基层政府化解矛盾的手段也比较单一,通常是由政府工作人员谈判,谈不通、劝不散就强行驱散。这样的群众工作方式显然应当得到改变。
  有关人士认为,要促进底层群众“有序维权”,当务之急是要有正常合法的渠道使他们的利益得以表达,当前应进一步推进农民工纳入工会建设,把法律援助服务触角深入到农村、社区。
  记者采访中,基层干部和有关专家指出,基层党委政府在认识和处理社会矛盾问题上,必须避免“漠然心态”、“看热闹心态”、“鸵鸟心态”、“刁官心态”,这些心态都是干部责任心流失的表现,不仅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还可能引发新的不满情绪。面上事件解决了,实际上群众“口服心不服”,埋藏下不满情绪。 (据《了望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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