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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泡个女友叫刁蛮(媲美《第一次亲密接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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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06-04-27
一、 为爱去买票

  “喂,瘦狐啊,你快点去买票啊!”野火在旁边象个鸡婆似的催促了足有十几次。
  要是在平时,我早就叫他闭上他的臭嘴了。
  但这次是我求他。有求于人,嘴巴不硬。“好啦,好啦。拜托,马上就去。”我嘴上应付着,屁股丝毫没有离开已被我捂得滚烫的板凳的意思。
  “不去就不去,只不过那个青春玉米只怕要被别人泡了。”野火口中嘟哝了一句。
  “青春玉米”是我的发明创造。
  众所周知,湖南人说普通话是出了名的烂,我当然也不例外。
  才进校门时,我普通话比现在当然要糟糕得多,而且我还有个缺点,就是说到口若悬河、滔滔不绝时容易激动,一激动就容易犯错误。一日在说张柏芝时,将“青春玉女”说成“青春玉米”,引得同宿舍的三个家伙哄舍大笑,众口喷饭。
  我脸一红,脑袋急转两下后不服气地狡辩:“这是我们长沙对玉女的称呼──你们想这玉米又嫩又纯又甜,与这玉女不是极为相似吗?”
  没想到他们三个竟然相信了。从此我们宿舍就把清纯可人、活泼可爱的美眉唤作“青春玉米”。不过后来他们有意无意地找到几个长沙人求证过,才知道我在大撒其谎。很快他们就将瘦狐这个绰号扣于我的头上。这个绰号的意思大家用屁股想想也会明白,就不用我多解释了。
  虽然谎言被戳穿,“玉米”这个词却没被我们抛弃,仍旧在我们之中大行其道。
  野火口中的那个青春玉米是武大英文系的美眉,前不久野火泡上了她的同班同学,一日我和他一起到她们宿舍去,见到郭雨田,立马惊为天人,一见钟情,再见倾心。
  我婉转地恳求野火穿针引线,他却再三再四地不肯,左搪右塞、前推后诿,说郭雨田绝对看不上我。
  我引经据典:“俗话都是这么说的,什么‘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什么‘美女总伴拙夫眠’。自古以来漂亮的玉米大多被丑男人泡上,更何况──”
  野火打断了我的话:“人家丑得有型,丑得有模有样,你属于那种帅也帅不起来,丑也丑不出色的平平无奇的芸芸众生。”
  我瘦狐虽然瘦点,但自诩为风流倜傥、卓尔不群。绝非他这种无情讽刺、恶毒攻击所形容。
最后还是拳头加枕头解决了问题──拳头是三下两下把他揍得缩成一团,枕头是我用他的枕头堵住他的嘴,叫他无法呼吸,直到他脸色发白,无奈点头同意为止。
  野火站起来,捏捏脖子,干咳了几声,长长地呼吸了几口气,戴上掉在床头的眼镜,仰天长叹了一下,说:“我只负责给你搭桥牵线,成不成要看你自己的哦。”
  有他这句话就行了。我把他拉到店中,让他以酒压惊。
  野火是我们中文系的一大才子,到校不久我们就惊闻他十四岁就出了一本诗集,艳羡之余,捧而拜读。老实说,诗作嫩了点。不过想想人家是十四岁写的啊,那时我还在干什么?好象除了语文课本上的诗外,还没读过几首,更别用说写了。
  以后又听说他不光写诗,还写小说、散文,在全国各地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了几十篇。
  于是我才知道天外有天,山外有山,人外有人,急急忙忙偷偷地把QQ里面的“武大才子瘦狐”改成“武大裁纸瘦狐”──人家那才叫才子,在他面前我算什么?替人家裁裁纸还差不多。
  不过后来他写的诗我就看不懂了(不知道是他的文学水平达到了更高的境界,还是我的欣赏水平原地踏步,没有进展),当然更加地写不出。
  有他这个大才子罩着,我感到很窝火,很有些嫉妒和愤愤不平(依我小人之心看来,与我有同感的大有人在)。自古以来,文人相轻。看来确实如此,尽管现在已进化到了二十一世纪。
  正因为野火大大地有名,所以围在他身边转的MM(美眉)也不少。但不知是因为喜爱文学的美女比较少,还是因为野火的相貌比较低档,总归围着他转的美女很少,恐龙很多。
  自古才子皆多情(比如唐伯虎之流),野火自然也没能例外,他换女朋友就象我隔三岔五地换圆珠笔一样,不过他是故意甩人家的,我的圆珠笔是无意弄丢的。
  虽然他泡了不少小妞,但都属二三流的货色,校花固然远在天涯,系花也沾不着边,班花也够不上,只比珍稀动物恐龙好看那么一倍两倍。说实话,这样的小妞我就是不去找,也有人送上门来──不过我都会拒收。
  这次他泡的英文系的美眉樊玉玲却比以前的那些要顺眼得多,大概他也总结了经验和教训。不过和郭雨田比起来,樊玉玲还是要逊色不少的。
  要泡MM,钞票要多,时间要足,环境要佳。第一条嘛,我理所当然地不过关。第二条,我绝对没问题。时间多的是,而且现在正遇上“五一”七天长假。天赐良机。第三条呢,武大环境是第一流的,不过我和郭雨田两个都呆在这里面非止一日,也就少了新鲜感。好在环境可以创造,神农架就不错,既美丽又神秘。
  说服她们宿舍的美眉去神农架,花了我不少的心机和口舌,其中辛苦不足为外人道也。反正最后总算心机没白费,最后众位GG和MM一致同意五一长假去神农架观光游览。
    
  现在听到野火提到郭雨田,脑海里刹那间浮现出她可人的脸蛋,迷人的笑靥,动人的长发,诱人的身材……
  我马上跳起来,抓起桌上的三五香烟和打火机,风风火火地直往门外跑,差点撞倒两个网虫、撞翻三台电脑、撞死四只苍蝇。
  “喂,瘦狐你别跑。结帐,结帐。”胖乎乎的老板娘在后面喊。
  我跑回她面前,掏出一张五十元的钞票递给她,她两手抓住,置于头顶,抬头向外望。
  “假的。”我笑吟吟地看着她脸上的横肉说,心里想着她这两块肉要是割下来不知有几斤几两。
  她没理我,低下头来,两手用劲地扯了扯,听到钞票发出清脆的“叭叭”声,这才开始找钱。
  出到门外,“吱”地一声,一辆摩托车驶到我面前几米处,我一看,原来老板正从外回来。
  我赶紧走上前,递上一支香烟:“车子借我骑一下。”
  “到哪去?”老板两脚踩地,脱下头上的头盔,露出里面圆乎乎的脑袋。我看着他腮边的横肉,心里闪着一个念头,要是把它割下来炒炒,和猪头肉比起来,不知道哪个滋味更美?看到他们夫妻两个,我总感到一丝悲哀,为什么人家那么肥,我怎么就肥不起来?
  “有点小事,一会就好。”我一边回答他的问题,一边在心里继续比较着两种肉的味道。我不敢告诉他我去买车票,否则路途既远、时间又长,他是绝对不会答应的──就算我把剩下的九根香烟一起献给他也无济于事。
  他把香烟点着了,狠狠地吸了一口,香烟以惊人的速度燃烧起来。他喷出一口烟,我赶紧扭开头,听到他问我:“你的自行车呢?”
  “被偷了。”我尽量把话说得简明扼要、言简意赅,这不是我一贯说话的风格,要是平时我一定会将失窃的详细经过一一诉诸,并且不失时机地抨击一下当前社会治安存在的种种问题和不足之处。但今天中午喝了点啤酒,虽然只有区区四瓶,现在好象嘴里还余味袅袅。要是我象平时一样地大放厥词,只怕会被这个酒鬼色鬼兼赌鬼的家伙闻出问题。
  “小心点啊。”
  “知了知了。”
  又不是第一次了。用得着这样婆婆妈妈地千叮万嘱吗?
  于是戴上头盔,发动车子。慢慢驶离网吧。这时天上又开始飘起雨来了。今年春天雨真够多的(要是我的钱能够象春雨一样多就好了),没几个好天。害我隔两天就要洗满是烂泥的衣服──一踢起足球来就是在烂泥里打滚。
  车子很快就驶上了大道。我的嘴里也开始哼起一首我不知哪百年改编的一首烂歌:“太阳出来我爬山坡,爬到山顶我喝啤酒。啤酒喝得我哥哥醉呀,抱起妹妹就亲个嘴──”
  其实比起摩托车来,我还是喜欢骑自行车的。我很喜欢骑着我那辆破车,逡巡于闹市之中,东张西望,左顾右盼──当然不是找熟人,我在武汉没几个熟人,我是在找美女。
  破车招摇过闹市,美女如云随我看。
  这种感觉真的很好很过瘾(可惜车子被偷了,我实在搞不懂为什么那辆破车竟然还有人偷)。
  前不久在网上看了一个帖子,给全国的大城市的美女打分,第一名是大连的,下面是重庆、成都、长沙、扬州、杭州、南京等等。好象没有看到武汉的,这个灌水的家伙看来一定是大连的,好在他给我老家长沙打的分还靠前,否则我一定会拎上几块砖头把他家的窗户砸个稀巴烂──虽然到目前为止,不知道他家朝南还是朝北朝东还是朝西。
  不过,尽管美女如云,我也只能看看而已。凭我一个穷学生,还能怎样呢?
  追上去来个马路求爱?唐突佳人也还罢了,万一她惊而叫之,大喊:“非礼!”我就惨了。最起码也得进派出所去挂个号。
  就算遇到个大胆的,欣然同意,雀跃赴会,但这爱来恋去的,非有钞票不可。
  我有句名言,叫做--经济基础决定爱情建筑,意思是爱情这东东是金钱堆出来的。没有钱而谈爱情,已不是这个时代爱情的主旋律了(除非你帅得一塌糊涂,赛过贝克汉姆,MM一见:“啊,帅哥啊,我最喜欢的耶──”两个一见钟情,一拍即合,就此宽衣解带,上床成就好事)。
  而我只是一介穷学生,真正是胸有雄才大略无人见,身有两袖清风众周知。
  正所谓:自古英雄出少年,可是少年没有钱。美女于是看不见,转身去将大款缠。

  一路上我虽然浮想联翩、想入非非,但还是小心翼翼、谨小慎微,红灯停,绿灯行。终于来到了武昌火车站。
  进得售票大厅,但见人头攒动,人潮汹涌。端的是热闹非凡。
  虽然连绵阴雨似乎影响了市民出游的兴趣,但还是有许多追求生活乐趣和浪漫情感的市民踊跃出游,当然还有不少学生和打工族赶着回家。
  我看了看长长的队伍,皱了皱眉头,瞧这架势,不排上一两个小时想买到票是痴心妄想。看来应该早些来的,都是游戏害苦了我,回去以后我一定要把游戏戒掉(不太可能吧???)
  我踮起脚来放眼望去,寻觅着购买西去火车的窗口,找到后向那边穿梭而去,顺手把手机从腰间取下,放进裤袋中,以防被人混水摸鱼地取去。
  一路过去看到不少学生模样的,但都不认识,走到那列队伍前,我一路寻觅──这次不是找美女,我从来不在火车站的售票厅里寻找美女,因为这里一般不会有美女(叫美女来买票?真是罪过。那要被色狼吃多少豆腐?)──我想找一个熟人。
  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看到了一个比较熟悉的身影,那哥们正抬着头望着前面的队伍,没看到我。我走到他的前面,才想起他是保险系的,球踢得不错(比我当然差远了),我就是在足球场上认识他的。和他只是踢过几次球,并不太熟识,姓甚名啥也不大清楚。
  我象招呼老朋友一样地拍拍他的肩膀:“嗨。”这主要是做给排在他后面的人看的。
  他扭过头来望了我一下。真怕他记性不太好,对我一点印象也没有。那可就惨了。要是知道有今天,当初真应该好好地着意巴结一下。书到用时方恨少,朋友也一样啊。
  “是你啊。”他认出我来,脸上露出笑容。“怎么,你也来买票?”
  “是啊!”我笑得更开心,看来可以少排半个小时的队了,“准备到哪里去玩?”
  “我家里有点事,准备回家。”
  我掏出香烟,给了他一支,自己也叼了一支,拿出打火机“啪”地打着,替他和自己点上。
  我们两个聊了起来,原来他家在襄樊,前几天家里打电话来说奶奶生病了,所以五一回家去看看。他问我到哪去玩,我告诉他,他说:“神农架啊,很好玩的。票买了没──”这时他才猜出我喊他的目的,很识相地压低声音说,“把钱给我。”
  我把钱给他的时候,尽管我的身体已经调整到足够遮挡住排在后面的人的视线,但还是听到了阵阵嘘声和抗议声,他冲我笑笑,耸了耸肩。
  过了大约四十多分钟,那哥们终于购得了车票。我从他手中接过车票和找的零钱,向他道了谢,脑海中开始幻想我和郭雨田在苍翠葱茏的神农架中携手而行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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