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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协议 违约近10000 怎么办呀?急呀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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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moliao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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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07-06-10
我的同学于2007年7月毕业在这之前我跟一家医院签了一份聘用协议书
协议书规定在毕业后即去医院做临时工,今年7月份通过市统一考试后可以正式调入医院,如果未通过考试,可于2008年继续考试,待遇跟正式员工一样,2008年市考试之前不得违约,否则付违约金10000元!
请问如果我现在就想违约,需要付违约金吗?要支付多少?
(当时医院说临时工工资是1300,但是合同上没有写具体钱数)
问题补充:我同学跟医院签的是临时工协议书,就是那个聘用协议是他们从电脑里临时打出来的,不是劳动局买的那种协议书,也没有什么编号什么的!也没有第三方公正什么呀
像这种的违约金就没有最高限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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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mer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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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07-06-10
找了找,有下面的信息:

我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违约金的上限各地有不同的规定,北京地区规定违约金不得超过毕业生12个月工资的总和,上海则明确规定不得超过毕业生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国内其它大部分地区都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的上限,这种情况下,则以双方协商金额为准。

所以,试用期走人不算违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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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静的静 鲜花 +1 - 2007-06-10
离线mer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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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07-06-10
《劳动法》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这个医院让他试用1年而不签署劳动合同,本身就是违法的。
离线mer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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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07-06-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培训费用,使劳动者接受6个月以上脱产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以及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可以与知悉其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的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到生产与本单位同类产品或者经营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与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者业务。

第十七条 除本法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

http://www.molss.gov.cn/gb/news/2006-03/21/content_110616.htm

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
http://www.weihai.lm.molss.gov.cn/zhc_files/zhc5_2.htm
1条评分
cjh53271 鲜花 +1 - 2007-06-10
离线moliao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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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07-06-10
引用第1楼merck2007-06-10 20:00发表的:找了找,有下面的信息:我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我看了那个协议
协议就是写毕业后就去医院做临时工,然后参加市考试,如果不过,2008年继续参加,但是此间违约要付10000,好像没有写什么时候是试用期的问题,我同学很急,另一家单位在催他签约,可是他又没有钱付违约金
怎么办呀?
好像这种临时工协议书,就是协议书上写多少就是多少违约金!
请各位哥哥姐姐帮忙亚!
离线mer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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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7-06-10
引用第4楼moliao992007-06-10 20:17发表的:我看了那个协议协议就是写毕业后就去医院做临时工,然后参加市考试,如果不过,2008年继续参加,但是此间违约要付10000,好像没有写什么时候是试用期的问题,我同学很急,另一家单位在催他签约,可是他又没有钱付违约金.......


这个一年就是事实上的试用期,属于土政策,是违法的。
劳动合同不是这样的。仔细看看上面贴的那个劳动法的规定。这种单位要是规定赔100万也是他们随便说的,没有根据。没有劳动合同,都是白说的事情。
双方各自的权利与义务都很清楚。没有劳动合同的雇用关系随时可以解除, 除非有劳动法规定的那些特殊情况。
离线林暮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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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7-06-10
看来有必要好好学点法律知识,不然会给蒙骗了
离线moliao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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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07-06-10
引用第5楼merck2007-06-10 20:21发表的:这个一年就是事实上的试用期,属于土政策,是违法的。劳动合同不是这样的。仔细看看上面贴的那个劳动法的规定。这种单位要是规定赔100万也是他们随便说的,没有根据。没有劳动合同,都是白说的事情。双方各自的权利与义务都很清楚。没有劳动合同的雇用关系随时可以解除, 除非有劳动法规定的那些特殊情况。


协议书如下

              聘用协议
甲方:xxx医院
乙方:xxxx
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xxx山医2007年应届毕业生,从本科毕业时开始接受甲方的临时聘用,待遇与正式调入的本科相同,包括工资和福利
二。乙方需要参加2007年是考试。通过后可调入,如果当年不合格,可继续参加2008年考试
三。2008年是考试前,乙方不得擅自解除聘用合同
四。如违约,一方须支付令一方违约金10000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这个是双方达成的理念是写工协议书,不是学校的那种合同
我不知道这种的违约金怎么算?
在网上查着好像是写多少就是多少,我同学急了
我也急了
我也不知道那个正确了
不敢跟单位体,交不起违约金还得去人家那里
拜托各位姐姐哥哥多多帮忙亚
离线风过无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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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07-06-10
靠自己的能力搞到工作已经是有成就了。。
离线atl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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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07-06-10
个人认为
没开始工作的话
合同就没生效吧
离线moliao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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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07-06-10
引用第9楼atlas2007-06-10 20:43发表的:个人认为没开始工作的话合同就没生效吧




补充一下
合同规定了双方签字有效


我嫌打字麻烦刚才没写!
离线mer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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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07-06-10
引用第10楼moliao992007-06-10 20:47发表的:补充一下.......


违法法律的协约是无效的。
好比双方决斗前签了生死文书,最后打死人的还是犯法一样。
这个是基本原则。
离线moliao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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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07-06-10
引用第11楼merck2007-06-10 20:54发表的:违法法律的协约是无效的。好比双方决斗前签了生死文书,最后打死人的还是犯法一样。这个是基本原则。


楼上的各位哥哥姐姐们还有"MERCK"大哥特别感谢你们!

希望如"MERCK"大哥所说!

不过还是很担心,刚才咨询了一个律师,他说好像要付一些责任
我们也听不懂
明天再去问问学校就业中心的领导去
离线mer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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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3楼 发表于: 2007-06-10
其实赔偿一般可以抗住,就是这种单位会用各种托辞延误档案,人事关系等文件的移交,这个是麻烦之处。
他们不怕输了官司,但是目的就是耽误别人的工作机会。
当然,只要其他单位同意,还是可以去上班的。
如果打官司,一并追加赔偿。
离线moliao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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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4楼 发表于: 2007-06-10
引用第13楼merck2007-06-10 21:05发表的:其实赔偿一般可以抗住,就是这种单位会用各种托辞延误档案,人事关系等文件的移交,这个是麻烦之处。他们不怕输了官司,但是目的就是耽误别人的工作机会。当然,只要其他单位同意,还是可以去上班的。如果打官司,一并追加赔偿。


这个问题倒是没有
医院签的时候只记了一下身份证号码
其他的证件什么的都没有扣留
现在也不影响跟别的单位签
我们就是担心他们告我同学,毕竟我同学理亏
跟这家医院只是签的他们内部自己打印的一份协议
学校也不知道
也没有第三公正人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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