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立医院始建于1897年,迄今已有113年的历史,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指导基层等任务于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是山东大学附属省立医院、山东大学临床医学院、山东省红十字会医院、山东省临床医学研究院。现有员工2262人,其中高级职称760人,博士研究生导师7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430人,博士后工作人员4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贴、泰山学者特聘专家、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国家级人选等高层次人才80余人。医院拥有省部级医学科研中心12个,医院特色诊疗中心18个,省级卫生系统重点学科11个,泰山学者岗位7个。医院开放床位2000余张,年门诊量203万人次,年出院病人7.34万人次,拥有PET-CT、直线加速器等大型医疗设备900余台。是山东省规模最大、业务量最大的综合性医院。
医院先后荣获“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百佳医院”等10余项国家荣誉称号。2007年山东省立医院加挂“山东省立医院集团”牌子,成员包括山东省妇产医院、山东省立医院集团眼耳鼻喉医院、山东省儿童医院、山东省医学影像学研究所。经省委、省府批准建设的省立医院东院区(开放床位1500张)一期工程已竣工并投入使用,圆满完成了全运会医疗保障任务,2010年10月正式开业。
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按照《关于省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发[2007]22号)规定,根据岗位需要,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专业、学历及有关要求详见附件《山东省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统计表》。
二、招聘程序
中级岗位工作人员的招聘程序如下: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首先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团结协作,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要求,并于2010年7月前确保取得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3、热爱医院工作,遵守法律法规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法律制裁的行为。
4、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高校入学体检标准,执行执业医师以及各相关执业要求的体检标准)。
应聘人员要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原件和复印件核对一致,真实有效。如有不实之处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二)报名方法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要求,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及山东省立医院网站上公布招聘信息,接受公开报名。博士毕业生可直接到省立医院人力资源部报名或电话确认报名,办理相关面试手续,我院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审查。报名时间自信息公布之日起至3月31日结束。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资格。报到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或户口本等。在职人员、委培及定向毕业生须提交原单位同意面试的证明材料。
(三)考试的内容和方式
按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和基础知识掌握情况、外语水平、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思维表达能力、仪表气质和发展潜力等。面试时间10分钟,接受同行专家的提问。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见山东省立医院网站(
www.sph.com.cn)。参加某一岗位的面试人员,如面试成绩均低于60分,该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四)考核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考核主要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德、业务能力、资格复查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体检。考核、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签订聘用合同
通过考核、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医院在本网站上对拟聘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的,由人力资源部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备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经医院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人员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人员,医院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三、相关待遇
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和医院在职职工福利待遇。
四、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济南市经五纬七路324号山东省立医院人力资源部
邮编:250021 电话:0531—87060696 85186403
E-mail:
slyyrsc@163.com 联系人:曹铭锋 乔记兵
山东省立医院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