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一直流传着一个很简单却又很深奥的问题:如果找不到相爱的人,那是找个自己爱的?还是爱自己的?这个问题,我一直没有找到答案,所以我决定放弃这个问题的思考。
人活这么一辈子,能有爱自己的人,该庆幸自己烧了什么高香。有人疼,有人爱,有人珍惜。其实听起来是很幸福的事情。但如果只是但方面的呢?是不是一种困扰呢?就算曾经在电光火石的那一刹那,有了感觉,可只是瞬间,只是曾经。在可以预见的没有未来的感情,感情逐渐消逝,趁早放手。其实是给对方都一个很好的台阶下。但如果还有一方执迷不悟,单纯地想创造未来,单纯地欺骗自己,尽管事实他自己比谁都更明白……
不是我不知好歹,人非草木,岂能无情。人不是冷血动物,可只能做得绝对,只能断得彻底,如果这个时候还犹豫,让对方以为还有机会,还抱着希望,那更是一种残忍。
为了这么一个固执的人,流过泪。因为他真的爱自己,他真的是个好人。上学碰到麻烦,会及时解围;喝多了酒,会轻轻拍着,陪到吐好,人舒服为止;急病的时候,会把我送到医院;任性发脾气的时候,会好言相劝,容忍那暴戾的坏脾气和乖张的性格……一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却深深记在心里,因为有这么一个人,这样的一个人对自己。是人,都会有所感动的吧……
可,感动不代表爱。爱与不爱,是否就是上辈子谁欠了谁?感动,是因为这么一个人为自己付出;感动,是因为带来的那种温暖;感动,还夹杂着许多愧疚,因为只是感动,但抱歉,我不能爱你……因为爱过了,真正的爱,只有一次的吧……
因为感动,却无法回报。会更加难过,所以不得不伪装自己,更多的粗口,更厉害的坏脾气,稍微喝点酒就借酒装疯。就是希望可以知难而退,不要再爱,不要再多的关心,更多的疼爱。这些,已经成为一种负担,一种超出身体负荷的负担。因为,这种感情,回报不了;因为,这个世界上什么债都可以欠,惟独感情债,那是还不起的……
感动一直继续,让我们用心来纪念,用眼泪来留下印记。如果在人生之中可以遇到一个让你真正感动的人,千万不要践踏那份爱。这种爱,是崇高的,是令人尊敬的。所以,让我们用心去铭记。如果说遗憾,那唯一的遗憾,很感动,但,感动却不代表爱……
过分的爱,会伤害到更多的人,就此收起,让我们用一生来珍惜,让我用一生来铭记,然后让我用余下的时间,用心去感谢。如果真的有下辈子,让我们早点相识,让我能回报这份感情。此生,到此已足以,心已经爱了,没有别的空间;伤害太深了,所以浅尝即止。对不起,我只能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