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内容: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等14个部门《关于切实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和《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规定,为进一步促进医学院校毕业生就业,做好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完善以岗位聘用为核心的用人机制,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聘一批优秀专业人才,充实卫生工作队伍,提高卫生队伍整体素质,推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经卫生厅同意决定面向省内外公开招聘医学院校应往届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招聘专业
人数
资格条件
备注
临床医学
62
本科(学士)
国家英语四、六级
护理
121
大专以上
麻醉
2
本科(学士)
国家英语四、六级
心理学
1
本科(学士)
国家英语四、六级
医学或医学生物学
2
本科(学士)
国家英语四、六级
医学影像
10
本科(学士)
国家英语四、六级
检验
9
大专以上
药学
7
本科(学士)
国家英语四、六级
中医、中西医结合
4
本科(学士)
国家英语四、六级
口腔
1
大专以上
病理
1
本科(学士)
国家英语四、六级
藏医
19
本科(学士)
3年以上从业经历,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藏药
6
本科(学士)
3年以上从业经历
医学工程(医疗器械维修)
2
本科(学士)
国家英语四、六级
公共卫生事业管理
1
本科(学士)
国家英语四、六级
工商管理(医院管理方向)
2
本科(学士)
国家英语四、六级
人力资源管理
1
本科(学士)
国家英语四、六级
计算机信息及技术
1
本科(学士)
国家英语四、六级
文秘
1
本科(学士)
国家英语四、六级
财务会计
6
本科(学士)
国家英语四、六级
法律
1
本科(学士)
国家英语四、六级
合计
260
二、招聘范围及程序
凡是国家承认的省内外医学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考试。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占60%)按招聘岗位1比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由省卫生厅组织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对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占40%)及体检。最后确定的拟聘人员报青海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符合以上报考条件的医学院校毕业生于6月16日—7 月1日到青海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南川西路69号)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联系电话:0971—4320097 联系人:王惠敏 张鸣
四、招聘考试内容及时间
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申论);面试采取灵活多样的测评方式进行德、知、能、技等全面考评,并对其在学校或实习单位表现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试、面试和考核情况,最后确定拟聘人员,并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具体考试日期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7月8日领取准考证。
五、岗位聘用及待遇
经考试、面试和考核及体检合格确定的拟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人员实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并依据《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享受单位内部同岗位人员同等待遇。
详细信息:
http://211.93.13.187/Get/xinwen/tggg/16005853.htm 有效期: 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