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
复医教字〔2007〕 1 号
关于临床医学七年制专业2002级学生分流工作的通知
中山/华山医院教育处:
2002级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已进入临床实习,为保证培养质量,根据学校的培养方案,2002级临床医学专业七年制学生分流时间定于2007年4月,届时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予以分流:
1、品德评定差,受到校纪校规处分;
2、学习成绩平均绩点小于2.5(按2000级方法计算绩点);
3、一门必修课程经重修后仍不及格;
4、未获得规定的选修课学分(任意选修课6学分、专业选修课6学分);
5、未通过CET6级考试(全国大学英语六级统考710分制未达到425分);
6、未通过上海市高校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二级考试或国家一级考试;
7、身体有严重器质性疾病;
8、本人自愿要求分流。
分流的学生转入同年级临床医学五年制专业继续临床实习。中山医院教育处和华山医院教育处根据上述要求组织实施,分流工作的材料应妥善保管并整理归档。分流情况应书面报告医学院教学办公室,以便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学生相应的毕业及离校手续。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
二○○七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