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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息是有后遗症的化学疗法zt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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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燕小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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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06-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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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息是有后遗症的化学疗法

2006-04-28 12:4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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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新浪房产就央行调息一事对我进行电话采访,我的核心观点是此次调息不能抑制房价上涨,属于治标不治本的措施,而且对用于消费性住房的群众而言加大了负担,有明显的后遗症。我劝导消费者观望后在明后年以后买房,是因为我预计今年房价可能疯涨一年,然后在明年或后年发生大蹦盘。在采访中涉及下面一段对话,我认为不能反映我的观点和立场,特做此文说明.



  新浪房产:这次放贷基准利率上调是不是预示着2006年新一轮调控拉开序幕,您认为还会有新的房地产政策出台吗?

  曹建海:下一步可能会取消预售制,对于其他政策目前为止就是政策丝毫没有起到作用,某种程度是抑制了房价上涨,对于开发商来说压力加大,但是对于私人开发商来说压力是最大的,但是对于外企开发商来说机会更多了。根据我的研究,开发商纯粹不属于直接投资,属于炒卖性质的,所以外国投资者进来,那么将开发商的机会拿走,地也通过竞买拿走,对他们来说机会更好了。取消预售制还有一个问题,肯定会引起房价大幅度上涨,因为名义想打击开发商,但是其实让消费者受打击了,开发商受的损失小于消费者受的损失。



(正文)



  当前中国的房地产如同一个身患癌症的病人,又服了海洛因(表现为房价上涨不可控制)。怎样治疗这个濒危患者呢?大概有三种疗法:第一种是化学治疗,加息就算化疗,最大的问题是不管是好的细胞还是坏的细胞一块杀死,后遗症非常严重;取消房屋预售属于减缓癌细胞生长速度的保守疗法,但后遗症是让更毒的、药物不能达到的癌细胞占据了主流,所以改变的只有开发商的结构,并不能缓解病症;取消开发商属于彻底的外科手术,我建议把有癌细胞的地方一并摘除,当然要强化防止感染的治疗,并设法帮助病人戒除毒瘾。下面我专门谈谈取消房屋预售的问题。

  预售本来是一个中性词,没有好坏之分。在商品经济社会里,预售作为商业信用的一种形式,对于促进产业资金循环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然而我们讨论的一个关键问题是,房屋预售款是不是应该交给房地产开发商这个环节,而不是交给房屋的真正生产者呢?在我国,任何供应链之间都存在商业信用活动,消费者为了获得从生产者手中定制的商品,可以直接向商品生产者预付资金,或者向作为商品生产者下游的销售商预付资金。而我国现实中的房地产开发商是房屋建设的“大业主”和“总承包商”,属于房屋生产者的上游,消费者有什么理由把预付款交给这个处于房屋生产者上游的“大业主”呢?而且,实际上消费者才是真正的“业主”和房屋制造的委托者,开发商不过是代理消费者开发的一个服务商,有什么资格要超越房屋的建设生产者而直接获得房屋预售款,并借此牟取暴利呢?可以设想,如果没有了房屋预售款,现在的开发商几乎没有多少家可以存活的,反映了开发商对于通过预售制周转资金牟取暴利的依赖。我认为,应该坚决取消把预售款交给房地产开发商的预售制,而应建立起由建筑商开发销售房屋的预售制度,并从制度上和法律上保证房屋建设生产者对商品房屋质量的责任。我们知道,任何商品都是“谁制造谁负责任”,尤其对于房屋这样一个价值量巨大、商品质量很长时间才能判定的耐用消费品来说,让生产者负责显然比让总包的中间商负责显然要好得多。

然而现实我们的建设开发体制是开发商对应消费者,建筑商只对开发商负责并完全接受开发商的约束。这种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脱节导致了住房消费中的种种问题。今年“3.15”消费者投诉开发商的“十大罪状”,实际上是现行建设开发体制隔离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必然结果。消费者把预售款交给了开发商,开发商在支付了延期交付的土地出让金之后,在剩余的款项中只需要再拿出一个很小的部分支付给建筑企业,其余的部分就成了他们的超额利润;而且开发商支付给建筑企业的工程费用越少,它们获得的超额利润就越多。

所以我的观点是完全赞成取消现行的预售制的.但是对于取消现行的预售制可能造成的后果需要进行预料:一是因为开发商是目前我国商品房屋的唯一提供者(二手房除外),取消预售制后大量开发商现金流中断,短期内造成房屋供应紧张的现象,会加剧房屋价格的进一步疯涨;二是加速了国外开发商取代国内开发商人的步伐。现在国内开发商对社会有害,国民财富总之还掌握在国人之手;而国外开发商可以借资金优势实现迅速的掠夺和获得暴利,实际上对中国经济的危害更大。现在开发商成了国民经济的癌细胞,但如果具体区分,国内开发商属于高分化癌细胞,国外的则属于低分化癌细胞,是最毒的、扩散最快的癌细胞。而且可怕的是,现在这两种癌细胞已经交织在一起,没有办法进行清理。现行政策把外国投资房地产业看成是直接投资,反映了对房地产开发性质的重大误解。这些外国间接投资者,在国外只能做信托资产管理和提供金融服务等专业服务,获得相应的有限的收益,但在中国被当成了社会主义的建设者,从而可以冠冕堂皇地获取暴利,实在是我们的一种悲哀。

上面我的意思是,取消预售制,短期内可能造成前面赶走了狼,后面来了虎的悲惨境地。我的主张是取消开发商,不管是政府的、私有的还是外资的,政府的一部分可以考虑转为事业单位,其他部分全部取消或转型成靠劳动获取收益的企业。当然,如果短时间不能取消开发商,取消预售也属于一种从长期来看利大于弊的措施;但是关键是要设法清除那些通过各种途径进入中国的非法外国资金。我担心的是,我们的政府能不能认识到这个问题,我们有没有能力清除这些从事炒作的外资房地产企业。

长痛不如短痛!如果我们的政府能够充分吸收大多数老百姓的意见,并就是否取消开发商开展一场认真的大讨论,相信一定会做出更加有利于人民根本利益的正确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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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06-07-09
长痛不如短痛!如果我们的政府能够充分吸收大多数老百姓的意见,并就是否取消开发商开展一场认真的大讨论,相信一定会做出更加有利于人民根本利益的正确决策!
离线燕小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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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06-07-12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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