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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药方改用通用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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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07-07-03
开药方改用通用名 医院拥堵加剧怨言多
来源: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作者:赵新培 娄启勇

  ■开药方只能用通用名不能用商品名“新处方”防止商业贿赂初见成效

  ■对乙酰氨基酚取代“百服宁”酚麻美敏片取代“泰诺”医院病人均不适应———

  今年5月1日,卫生部开始实行新《处方管理办法》,两个月过去了,记者通过调查采访发现,新处方给人们的就医方式带来五大异常现象:医生忙了,开方用符号了,患者晕了,交费队伍长了,医药代表不再缠着医生了。
但有业内人士分析,为了让自家药品挤进医院,医药代表们也许要用更多的钱去攻医院的一些部门和科室,比如药品采购中心、药剂科、划价处等。

  新闻背景医生开处方须用药品通用名

  卫生部于今年4月11日出台了《处方常用药品通用名目录》,确定了1029种药品通用名称,供医生开处方时参考。《处方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 “医师开具处方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为方便药品名称的查询使用,并规范处方药品名称,卫生部特编写《处方常用药品通用名目录》以供临床医师、药师和护士参考。《目录》共收录26大类93个亚类的1029种药品,其中单一成分药品为1009种,复方药品(制剂)为20种。

  卫生部强调,《目录》中只收载了医院中较常用的药品通用名。同时,随着医药科学的发展和临床需求,《目录》将不定期地进行补充和修订。

  新处方现象

  ■医生忙了:开方子要查“绿皮书”

  新处方打破了医生们几十年的工作习惯,他们感到,不查不背就开不出方子来了。北医三院的一位急诊科医生反映,工作量是比以前有明显增加了。因为和商品名只有三五个字相比,药品通用名一般都非常长,十来个字,甚至二三十个字。他给记者算了笔账:“正常情况下,一名医生每天要看二三十个病人,每张处方大约有5种药,都需要从头查、从头背,的确有一定困难。”在多家医院的采访中记者发现,每位医生的工作桌上,都放着一本厚厚的绿皮书:《基本药物通用名目录》,一些医生桌子上的玻璃板下面还压着大张的常用药品通用名目录,以便医生一边开处方一边查找目录。

  ■开方用符号了:小三角表明是低价药

  北医三院的一位急诊科医生告诉记者,虽然同种药品只能用一个通用名,但为了满足患者的需要,医院想了一个办法来区分高价药和廉价药。比如头孢克诺,医院药房现在有两个厂家的产品,一个是进口药,价格高,一个是国产药,价格低。“如果患者想要便宜点的怎么办呢?我们就在药方上画个符号,一个小三角,或者字母A等,划价、收费和药房看到了,自然就会给患者廉价药。”他说。

  ■患者晕了:熟悉药名全变成“怪字”

  昨天上午,北医三院内科2号诊室外,50岁的钟先生拿着医生刚开的处方看了半天自言自语道:“这怪字念啥啊,是什么药呢?大夫开错了?这个三角符号是啥意思呢?”一连串的疑问使他不得不又翻回头去找医生,埋头正在给另一位病人开药的女医生抬头看了一下钟先生手里的处方答道:“是酚麻美敏片,就是泰诺,你不是感冒了吗。”“能改成快克吗?我以前感冒常吃。”“没有,我们这儿就是泰诺、百服宁和白加黑。”至于画在“头孢克诺”旁边的三角符号,女医生解释,是低价药的标志,因为刚才开药时,钟先生要求开便宜点儿的抗生素。

  据介绍,新《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医生开处方要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通用名称。这意味着,一些老百姓熟悉的药品名,如治疗感冒的白加黑、泰诺、百服宁、康泰克、扑热息痛等,现在在医生开的处方单子上都得写成“氨酚伪麻芬片/氨麻苯美片”、“酚麻美敏片”、“对乙酰氨基酚”等。

  ■交费队伍长了:患者投诉明显增多

  由于医院划价人员要仔细核对药品名称,因此工作速度有所减慢,这使本来就人满为患的大医院更显得拥挤不堪。记者在几家三甲大医院采访时发现,医院的划价交费处是重灾区,各个窗口排着长长的队伍,让患者很是烦躁、无奈,甚至和工作人员大吵。其中一家医院在所有交费窗口的玻璃上都贴上了一张安民告示,其大概意思是,“患者朋友们,根据上级指示,我院开始实行新《处方管理办法》,医生开方需用药品通用名,由于医务人员和计算机系统对新情况还不太熟悉,工作速度可能有点慢,请您谅解,我们会很快适应的。”

  记者从北京多家医院了解到,从5月1日起,患者投诉明显增多。

  ■医药代表不缠医生了:“改攻”药品采购部门

  一位产科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实行新《处方管理办法》以后,医药代表就很少缠着她了,“因为他们知道,现在药品上处方的决定权已经基本不在医生手里了。”一位国企药厂高管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则印证了产科主任的说法:“现在找医生已经没什么用了。”但当记者追问现在医药代表改攻哪个“有用”的部门时,她笑着把目光转向别处:“不知道啊,我们也不知道该攻谁了。”但有业内人士称,为了争取自己的药品进入医院药房,医药代表还是要进医院公关的,不过他们的公关对象不是医生,而是药品采购中心、药剂科、划价处等部门、科室。一些药厂也表示,新《处方管理办法》等于是给药厂设了一道门槛,他们需要用更多的钱去“砸”医院。

  医院应对

  医院大幅删减药品种类

  当记者就新处方所带来的问题要求采访医院时,多家医院都表示,这是个敏感话题,不愿做过多评论。

  但实际上,医院都在想尽办法采取措施,来缓解“症状”。如中日友好医院印制了几百张“优先卡”。“优先卡”发放给那些因医生开错药名而需要重新回门诊改方子的患者。有了这张“优先卡”,患者就可以在第二次来取药时,不需要再排队。另外,在遇到需要医生重新开处方的情况时,药房的工作人员就会给医生写张“提示卡”,告诉医生哪儿出错了,药房现在有什么药,然后由患者将“提示卡”带给医生。这样,医生就能明白出错的原因了。

  据了解,新《处方管理办法》所带来的另一重要改变,就是规定医院购进的同类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两种,也就是“一品两规”。由于以前同一通用名的每种药品大约有七八种,有的医院甚至有的药品能达到十多种,但现在只能采购两种。因此医院都将药品种类进行大幅度删减。朝阳区一家医院在新规定正式施行前就开始做工作,将医院的所有采购系统进行归纳,召开各个科室专家会议,听取医生意见,保留的两种药品都会选择一种是进口的,一种是国产的,特别是国产的药品,一般选择是临床使用率比较高的,价钱中等的。

  西城区的一家医院向记者介绍,医院是根据患者临床使用量来确定谁去谁留的,当然,哪个药临床使用量大就会被留下。

  卫生局回应

  水土不服只是暂时现象

  北京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所有的这一切都只是暂时的。医生会逐渐熟悉起每个药品的通用名,患者会适应和理解处方新模式,医生拿“回扣”的现象也将减少。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长期以来,百姓看病贵与医生开大处方拿回扣有很大的关系。同一种药往往有几十家、上百家药厂生产,相互间竞争激烈。比如通用名叫“头孢曲松钠”的这种临床常用抗生素,全国有数百家企业生产,每个商家为了利益最大化,都会派出医药代表“攻关”医生,医药代表到月底会统计每位医生开药量的多少给医生发“奖金”,造成患者买不到质优价廉之药,因此造成了“看病贵”。

  限制药品种类,在处方单子上写药品通用名,医院将两种药品名告诉患者,让患者自行选择药品,这样医药代表就无法知道患者究竟选择的是哪种药,也就无法给医生“回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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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07-07-03
 对话医生

  一位三甲医院妇产科主任昨天就新处方所带来的新变化接受了记者采访。

  问:新处方给您的工作带来哪些变化呢?您是否在背通用名药品目录?

  答:当然在背啊,不背开不出方子来啊。
实行新处方后,开方子的时间长了,患者因为看不懂,经常回来咨询,我都得一一解释。看一天门诊下来,挺累。

  问:卫生部出台新《处方管理办法》是为了杜绝医生收受回扣现象,您觉得这两个月来有效吗?

  答:我不拿回扣,所以不清楚。但我相信,99%的医生都是凭良心开药的。

  问:现在还有医药代表经常干扰您的诊疗秩序吗?

  答:医药代表很少找医生促销药品了。现在他们都去公关药品招标单位、医院采购中心了。

  问:您觉得改变患者看病贵的最好方法是什么呢?

  答:改变“以药养医”制度。因为在现行制度下,医院只能靠药品赚钱,上级看的是医院的经济指标,并要根据医院的经济效益,拿出5%发奖金。因此,现在有一个现象就是,医院的贵药越来越多了,低价药进不了医院。因为一个疗程200元,和一个疗程20元,对于医院来说是大不一样的。我以前用的一种子宫收缩止血药,三毛九一支,但是招标采购以后,这种便宜药就不见了,换了一种39元一粒的药品,每位产妇产后需要用4粒,患者费用从三毛九一下子就长到了100多元。

  药厂

  前所未有的举步艰难

  一位药厂老总告诉记者,现在企业都是自己做市场,有专业营销人员,也就是医药代表。医药代表的工作就是找专家、医生,向他们介绍自己的产品如何有效。但新《处方管理办法》实行以后,这个渠道就没了,给专家开会不行,给专家讲课也不行,“真正感到前所未有的举步维艰。”而另一方面,药厂之间的竞争会更加激烈,比如几十家企业都在拼命往一家医院挤,势必会导致更大的腐败。

  药店

  药品销售量并没有增加

  医院药品品种少了,患者会不会拿着处方到药店买药呢?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徐军的回答是:“没变化。”另一家大药房的总经理也表示,医院处方流向药店只是一个合理性推论而已。实际上,医院处方外流到连锁药店的现象并不明显。

  卫生部

  新处方不利于药厂竞争是误解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日前在新闻发布例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说,新《处方管理办法》主要是规范医务人员的处方行为。“我们要求用通用的或者是规范的、习惯的药品名单开具处方,同时规定医院对同一种类药品的采购数量,”他说,“目的是为了防止发生商业贿赂行为。”同时医院购买药品的种类和数量,也是按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方式购进的。

  他认为,加强医院的药品管理,限制医院对同一种药品多个品种购进,这不会影响医药企业之间的正常竞争。实际上,目前医药企业之间的低水平重复生产所引发的恶性竞争问题,想通过医院同时对同一类药品同时购置多种来解决是不现实的,而且可能引发医药企业之间的不公平竞争。作为一个医疗机构购进药品主要是为了临床医疗使用,选择哪些品种是根据临床需要来确定的。而且医疗机构还必须考虑尽可能减轻群众的医药费用负担,“所以,说新《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利于医药企业之间的竞争是一个误解,也是一个误导。”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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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07-07-03
是好是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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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07-07-03
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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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07-07-03
不好的消息
医生收入又少了
当官的收入又多了
离线凡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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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7-07-03
那些领导人为什么不为医生想想呢
他们在后面操纵着国家机器,医生吃回扣
那看看那些当官的呢,有那个屁股是干净的啊,
看看进个国家的单位就算是个一般的单位都要送礼。
不然根本进不去连机会都没有。就像以前的一个帖子,单位找人,今天帖通知。
明天就考试,这样的事情还少吗?那些媒体,那些所谓的领导人的眼都是瞎的,耳朵都是聋的?
真的不明白,看看那个:这帮孙子”的帖子吧,这是什么公平啊,我们从来不希望有平等出现。可是最基本的公平总要有吧,可惜了,现在没有,将来恐怕要在过几辈子才能有吧,就跟共产主义一样等到未来的未来才能实现吧,那时候地球还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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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pxl 鲜花 +1 - 2007-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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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7-07-03
乱七八糟!!!!又得回头看药理书了,可恶!!
离线车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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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07-07-03
我们医院发了一个小册子,医生开药,就得看这个小册子,麻烦。
离线mer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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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07-07-04
通用名处方要求医院只能进同名药物2-3种, 像非专利药的生产厂家很多,十几家甚至几十家生产同种非专利药的情况很多, 按照这样的规定, 那么绝对是“PK”, 到底哪种好,进哪种, 不还是分管院长和药剂科主任说了算么? 同名药物,那么进A药和不进B药选择的标准是什么? 根据价格? 根据效价? 哪个医院能做到明明白白进药?

在这种没有游戏规则的PK里面,辉瑞,诺华,拜耳等等制药巨头一样被小药厂轻松kick掉。

临床用药的选择从医生手里转到药剂科手里。今天用的可能是拜耳的硝苯地平,1周后患者拿到的可能是某个小厂的硝苯地平, 如此变化,恐怕治疗效果只有药剂科明白。

实际上, 很多大医院的电子处方可以让医生知道到底用了什么药品。在电脑的下拉菜单里面直接选择期望厂家的药品就可以保证了。 不过,这样做,是不是又违背了药品通用名的初衷了? 因为,这种方法所避免的所谓“提成”又没法控制了。

国外很多医学书籍都会列上通用名下各种药物的商品名供临床医师参考,其所列商品名往往是疗效可靠,被医疗界认可的。如果医生自己医院所用药物为少数医院所用, 恐怕不仅仅很难与同行交流, 对于疗效的评价也很难。到底感染不能控制是细菌耐药? 还是药物效价不高? 因为同名药物不同厂家,不同剂型差别比较大, 医生的临床经验也总会被药剂科不断更换的“新药”牵着鼻子走。世界上恐怕较少国家采用如此规定。

似乎此建议是我们的钟南山院士最早提出, 其年龄因素大家应该多考虑一下, 出发点虽然好, 但是这项政策应该是很“业余”,当然自民国以来最“业余”的卫生部部长高部长任上施行此政策确有象征意义。让此项措施成为一个高部长在任的hallmark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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