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08年9月17日 【编辑录入:jwk】
各学院:
为了做好2009届本科优秀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计划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计划分配
根据有关推免文件精神,经学校推免领导小组研究,各单位计划分配见附件(国家基地超出50人的按50人计算)。
二、 工作要求
1、各学院推免工作应在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严格工作程序、严格掌握标准、严肃工作纪律,保证该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进行。
2、各学院的推免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条件及程序进行操作,剩余计划须交回学校,由学校推免领导小组统一调整使用,不得擅自在本单位内调整。
3、各学院应认真落实学校分配的校内外计划,在保证我校研究生优秀生源基础上,积极向高水平兄弟院校推荐优秀学生。学校尊重学生在学院分配的推免计划中自愿选择校内外计划,每生只有一次选择机会,一旦选定不能更改。
4、为培养复合型人才,学校鼓励校内各学院相关学科间互相推荐优秀学生。凡接收3个以上校内跨学科推免生的学院,次年奖励接收学院1个推免计划;为了保证计划落实,学院每浪费2个推免计划,次年扣1个推免名额。
5、符合正常推免条件的学生不允许申请单列计划。
6、学校推免工作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进行,请各学院务必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2)及时完成各阶段工作,确保整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时间安排
1、9月19日上午17:00前,学院要将公示后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名单书面材料交教务科,电子版发至
wll@sdu.edu.cn信箱。
2、《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由学校统一印发,各学院可根据推免计划数额到东区教务处印务室领取。
联系电话:教务处:65366,65985
研究生院:61182
附件:
1、山东大学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为免试硕士研究生计划分配一览表
2、山东大学2009年应届毕业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3、山东大学2009年应届毕业生具有推免资格学生登记表
山东大学推免领导小组
2008.9.17
山东大学2009年应届毕业生推免计划分配表
单位 按基数分配计划 国家基地计划 校基地计划 双学位计划 六年制计划 奖励计划 扣除计划 分配总计划 外推计划 内保计划
哲学 15 11 -3 23 8 15
经济 32 18 50 18 32
政治 19 19 7 12
法学 22 6 1 29 10 19
文学 25 38 1 -1 63 22 41
艺术 13 13 5 8
外语 32 1 33 12 21
历史 16 2 18 6 12
数学 22 40 1 -4 59 21 38
物理 14 40 -1 53 19 34
化学 24 16 5 45 16 29
信息 46 46 16 30
计算机 29 29 10 19
软件 21 21 7 14
生命 21 30 1 52 18 34
材料 30 17 47 16 31
机械 38 1 39 14 25
控制 39 1 40 14 26
能源 25 25 9 16
电气 31 31 11 20
土建 28 28 10 18
环境 11 11 4 7
公卫 12 -1 11 4 7
医学 0 58 2 -2 58 20 38 口腔 6 6 2 4
护理 6 6 2 4
药学 15 1 16 6 10
管理 64 64 22 42
体育 16 16 6 10
分校(含单列) 314 314 110 204
合计 986 148 62 11 58 12 -12 1265 445 820
山东大学2009年应届毕业生推免硕士研究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序号 内 容 截止日期 责任单位 备注
1 推免前期准备。 9月7日 各学院
2 各单位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并报教务处教务科。 9月15日 各学院
3 各学院对学生的推免资格进行审核、排序,排名结果公示7天。9月18日前将公示后名单报教务处教务科。 9月18日
4 核对与推免计划相关的本科生、研究生数据。 9月15日 各学院
5 凡符合推免研究生文件规定,欲申请推免单列计划的学生,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并经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签署意见后,附获奖证书和有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教务科。由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其推免资格。(科技创新含2008年全国数学建模和挑战杯大赛的获奖学生) 9月16日 教务科、各学院 过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6 审核学院上报材料,分配推免计划。 9月17日 学校推免领导小组
7 公布推免计划,布置推免工作。 9月17日 学校推免领导小组
8 教务干事严格审核具有推免资格学生的学习成绩,成绩单加盖公章,每生最多三份。 9月18-19日 各学院
9 学校以学院为单位集中办理推免生手续,各学院须提交以下材料:(1)各学院加盖公章的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公示名单;(2)山东大学2008届毕业生推免计划学生登记表; (3)教务干事签字(或盖章)同时加盖教务处成绩单专用章的历年成绩单。以学院为单位集体办理。 9月19-25日 教务处 地点:东区新校办公楼429房间
10 各学院清理外推学生提交的正式接收函。 9月下旬-10月下旬 各学院
11 组织推免学生网上报名、填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10月中旬 教务处
12 汇总推免数据上报教育厅 10月中旬 研究生院、教务处
13 推免工作结束。 10月下旬
山东大学 2008.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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