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招聘人才工作,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赣南医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现将2008年招聘人才计划和工作信息公告如下:
一、校本部2008年招聘人才计划
部 门
岗位
专业或方向
学 历(位)
人数
1、基础医学院
联系人:李良东,电话:0797-8269760
药学系
教师
物理化学、药物分析、药物化学、药剂学
博士
3
硕士
1
预防医学系
预防医学
博士
3
硕士或本科
1
人体解剖学教研室
人体解剖学或医学类
2
实验员
医学类
大专及以上
1
药理学教研室
教师
药理学
博士
1
生理学教研室
生理学或病理生理学
1
显微实验室
实验员
医学类
硕士
1
机能实验室
药理、生理、病生或医学类
1
分析实验室
医学检验学
1
2、人文社科学院
联系人:刘 联,电话:0797-8269745
法学教研室
教师
民商法、劳动与社会保障
硕士
1
心理学系
实验心理学
1
管理科学系
管理学(保险学方向或医院管理方向)
2
外语系
英语
4
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
思想政治教育
博士
1
3、军 体 部
联系人:王小敏,电话:0797-8269792
体育教研室
教师
篮球、网球(或乒乓球、羽毛球)
硕士
2
运动人体科学系
康复评定、康复工程
2
4、信息工程学院
联系人:黄家寿,电话:0797-8269739
数理教研室
教师
电子或电工
硕士
1
多媒体教学管理部
实验员
信息、传媒、教育技术学
本科
1
5、校报编辑部
联系人:何少华,电话:0797-8269731
管理
文科类
硕士
1
6、科研处、学科办
联系人:黄 诚,电话:0797-8269671
管理
文科或医学类
硕士或本科
1
7、教务处
联系人:朱祖余,电话:0797-8269647
管理
医学类
硕士
1
8、继续教育学院
联系人:曾传晖,电话:0797-8269738
管理
医学类
硕士
1
9、学生工作处
联系人:刘 民,电话:0797-8269719
管理
文、理、医学类
硕士或本科
8硕2本 (辅导员)
合 计
45
人事处联系人:尹士峰,电话:0797-8269645
二、第一附属医院2008年招聘人才计划
科室
计划数
学历
专业
备注
皮肤科
2
博士、硕士各1人
皮肤性病学
呼吸内科
1
硕士
呼吸病学
肾内科
2
肾病内科学
具备肾活检技术者
优先
内分泌科
1
内分泌科学
血液科
2
骨髓移植、白血病
肿瘤科
2
肿瘤、放疗
3
大专及以上
影像技术
从事放疗技术工作
妇产科
2
硕士
妇产科学
儿 科
5
新生儿、儿科学
神经内科
1
神经病学
心内科
1
本科
临床医学
从事专职电生理操作
胸外科
1
博士或硕士
胸外科学
ICU
2
硕士
ICU、麻醉学、心血管内科学、呼吸内科学等
消化内科
1
博士
消化内科学
中医科
1
硕士
中医学(肝病、风湿病等方向优先)
耳鼻喉科
1
博士或硕士
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
整形科
1
博士
颅面整形
眼 科
1
博士或硕士
眼科学
口腔科
1
硕士
颌面外科学
骨 科
2
博士、硕士各1人
手外科、骨科学
脑外科
1
博士
脑外科
泌外科
2
博士、硕士各1人
泌尿外科学
普外科
1
硕士
普外(甲状腺病方向优先)
烧伤科
1
烧伤整形
急诊科
2
急诊或相关专业
麻醉科
1
麻醉学
疼痛科
1
麻醉学、疼痛治疗
乳腺科
1
胸外科学、乳腺病
放射
1
影像学
超声医学科
2
博士或硕士
影像学
护理系
1
硕士
护理学
从事护理教学
护理部
20
大专及以上
护理、助产
从事临床护理
药剂科
3
本科及以上2人,大专1人
药学
本科生从事临床药学,专科生从事药剂
检验科
3
硕士2人,本科1人
医学检验学
理疗科
2
硕士
理疗、康复
总计
75
人事科联系人:刘辛承,电话:0797-8266013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应聘教学、临床岗位研究生
1、在校本部应聘教学岗位的研究生,到各院、部(系)办公室报名。在第一附属医院应聘临床岗位研究生,到第一附院人事科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3月30日。
2、报名截止后,各用人单位(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初选,并将初选名单报学校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2008年4月10日前完成。
3、各用人单位(部门)负责牵头,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统一组织进行面试考核,要求学校纪检、人事处、教务处各派1人参加考核组。面试考核后,提出拟聘名单报送人事处。2008年5月20日前完成。
4、学校党委审批。2008年5月30日前完成。
5、学校人事处、一附院人事科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格检查,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和办理入校手续。2008年6月30日前完成。
(二)本科生和应聘管理岗位研究生(含专职辅导员)
1、本科应聘者到学校人事处报名。应聘管理岗位研究生到各用人部门报名。应聘专职辅导员的研究生到学生工作处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3月20日。
2、人事处对本科生和管理岗位研究生(含专职辅导员)的应聘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2008年3月30日前完成。
3、人事处选送本科应聘人员,参加江西省人事厅统一组织的公共科目笔试。2008年5月30日前完成。
4、人事处统一组织对本科生、管理岗位研究生(含专职辅导员)应聘人员按不同专业学科进行笔试。2008年5月30日前完成。
5、各用人部门对参加了省公共科目考试的本科应聘人员和管理岗位研究生(含专职辅导员)应聘人员统一进行面试考核。要求学校纪检、人事处各派1人参加考核组。各用人部门将面试考核成绩及用人意见报人事处。2008年6月10日前完成。
6、本科应聘人员考试、面试由三部分组成:省人事厅统一组织的公共科目笔试;学校统一组织的专业学科笔试;用人部门统一组织的面试。其总成绩构成: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占40%、专业学科笔试成绩占40%、面试考核成绩占20%。
7、应聘管理岗位研究生(含专职辅导员)考试、面试由二部分组成:学校统一组织的专业学科笔试;用人部门统一组织的面试。其总成绩构成为:专业学科笔试成绩占50%、面试考核成绩占50%。
8、人事、纪检监察部门统计汇总所有考试考核成绩,按总分数排名,择优提出拟聘名单。2008年6月15日前完成。
9、学校党委审批。2008年6月20日前完成。
10、人事处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格检查,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和办理入校手续。2008年6月30日前完成。
四、要求及待遇
1、招聘各类人才必须专业对口。对第一学历为本科、且专业与研究生阶段一致的,优先选用。本科生应聘者要求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水平。
2、年龄:博士研究生在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在30周岁以下,本科生为应届生。
3、对新进人员实行一年见习或试用期。新进人员应如实介绍本人情况和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学校不予聘用。在一年见习或试用期内,如发生或发现有严重违纪违规、证件虚假、严重疾病(含各类精神病症状)等情况,则学校解除协议,不再聘用。
4、博士待遇
(1)给予一次性安家费2万元和为期5年的人才津贴(1000元/月)。
(2)通过申请立项,提供科研启动经费2~5万元,如有必要可酌情增加,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助手。
(3)优先推荐到国内外有关院校进行合作研究、进修提高和参加重要的学术会议。
(4)尽力帮助解决配偶工作安置问题。
(5)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专业技术职务。
(6)报销来校报到的交通费、行李托运费用。
5、硕士待遇:
(1)给予一次性安置费5000元。
(2)报销来校报到的交通费、行李托运费用。
(3)学校同意报考统招博士研究生。
6、其他人员待遇:按照国家规定的、与学校在岗同类人员同等待遇执行。
7、第一附属医院招聘人才的待遇按其相关规定执行。
赣南医学院人事处
二00七年十二月十六日
详细信息:
http://www.gnmc.net.cn/tonggao/2008zp.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