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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知道他叫百成,就像没有人知道她叫六斤一样。他28岁,熟龄,不喜欢冒险。她是水瓶女子,习惯天马行空,会让他没有安全感。他比她大五岁,张爱玲说过男人比女人大五岁是最佳结婚年龄。她对他很了解,却又好像很不了解。他喜欢善良的女人,有着金城武一样好看的眉毛。他的声音很柔软,温情到让她想去依赖。他喜欢纯咖啡,写清淡的文字,爱好漫画,有孩子气的霸道。他抽烟很凶,是个不折不扣的夜猫子,却也会在和你打着手机聊天的时候轻易入眠,让你在电话这头哭笑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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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够阳光,亦不够颓废。曾有一刻,我把他误认为唱《那些花儿》的朴树,就那样站在那里,忧郁的眼神让我心疼。他喜欢LEVI'S,头发蓬松,略显眼袋,留长长的鬓角,穿怀旧色的牛仔裤。他声音低稳,笑起来很乖。手指冰凉,和我一样喜欢银色的指环。我向来不喜欢脂粉的男人,但是他好像天生具备佩戴饰品的气质,戴手链、项链都很好看。他喜欢喧嚣城市的一方纯净,自得自醒着所有感悟,虽然那些心情在岁月中,已经难辨真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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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时候大家都记得那个响亮的名字,鲜少有人记得昕阳这个温情的名字。将要升起的太阳,温暖而又坚定。我喜欢阳这个字,有过一本很私人的日记,扉页上写着“一季阳光”四个字。他生性随和,懂得尊重,牙齿整齐,习惯笑出声响。知道什么是自己想要的,目标清晰,线条硬朗,容易受人关注。这是一个喜欢行走的男人,生命在热情中绽放,不错失沿途的风景,像一个真正的探路者,积极、勤奋。体验或者期待,都是一种累积,可以让一个男人更成熟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