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1573阅读
  • 3回复

来自医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关于毕业培训(转自丁香园)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风行云
 
发帖
63
啄木币
281
鲜花
19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09-12-01
— 本帖被 小鹏8号 从 :: 新手指导 :: 移动到本区(2009-12-03) —
11月中旬,上海各医学院校突然通知所有应届毕业生:上海市卫生局规定,本市医院暂不招聘应届毕业生,从2010年起所有医学毕业生必须进入专科医师基地培训三年,合格后才能进入上海医院临床就业。这一突如其来的变化,令所有应届医学毕业生及其父母都不知所措、惊愕万分!
上海各医学院校就读临床医学专业、面临毕业的长学制学生或研究生正在各附属医院全年不断地实习,又同时紧张地寻找招聘单位。获悉这个消息,所有学医孩子的第一反应是,当初高考或考研选择临床医学专业大错特错了!作为学医孩子的家长,我们感到无比愤懑,主管卫生行政的长官们,你们草率行政把学医的孩子害苦啦!
我们不禁要责问推行这种荒谬方案的卫生行政部门以下问题:
1.长学制医学毕业生再培训3年的规定合不合情?
我们家长不敢说我们的孩子出类拔萃,但是,当年高考考上长学制医科生的都属于一本重点院校,考上临床医学研究生的的也是学子中佼佼者,岂料当年的优秀学子如今却要沦为社会上生活最低微的青年人。众所周知,医学专业本来就是所有高等学科内学制最长的专业。长达七年、八年的学制,每个医学生家庭每年为孩子付出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至少需2万元,累计已达十几万元。除少数富裕家庭外,大多数工薪家庭培养一个医学生孩子本已不堪负担,我们这一代父母到这年纪,男的有下岗和协保,女的大都已退休,经济条件大都捉襟见肘,本来期望孩子26-27岁毕业后有个稳定工作,经济和事业上可以独立,可以考虑恋爱、婚姻的终身大事。如今突然又要“培训”2-3年,意味着医学生还得依靠家庭父母资助才能度过“培训”阶段的生活。毕业后再进入基地“被培训”医师,将要年届30岁而不能确定工作单位,不敢谈婚论嫁,更别指望买房过正常人的日子。男孩子是毫无经济基础、前途未定的大龄“剩男”;女孩子更是陷入两难境地,如果先结婚会因成家或生育影响学业,但如果培训阶段再不结婚必然成为难以出嫁的“剩女”。假如正式实施这种有悖人性的医学教育体制,今后会有几个优秀学子愿意将宝贵青春耗费在漫长的免费“实习”和廉价“培训”中?还会有哪家父母愿意让自己子女去谋求这种前途莫测的“苦行僧”职业?
2.对应届医学毕业生突然采取培训制度合不合理?
在我们孩子高考或考研选择临床医学志愿时,从未被告知,毕业之后还要有2-3年“培训”阶段;直至2009届医学毕业生跨入医院工作之际,2010届学子也未获知有漫长的“培训”等待着他们。11月中旬各医学院校转达上海市卫生局紧急通知时,市卫生局官网上的所谓专科医师培训基地名单还在“公示”阶段;随后于11月27日,卫生局官网上刚刚下达《2009年毕业生编制培训能力及培训基地容量等统计表》,还在为推行专科医师培训方案收集数据,可见所谓专科医师培训的实施方案还根本不成熟。然而,卫生行政部门预先不做任何“安民告示”,也不等充分论证形成成熟方案,就草率地对应届医学毕业生“突然袭击”、强迫推行其不容选择的办法,美其名曰纳入“培训”,实则一下子剥夺了所有医学毕业生进入上海医院临床岗位就业的权利,这是极其霸道和不负责任的官僚作风,与党中央倡导建设和谐稳定社会的宗旨完全背道而驰。而且所谓的临床“培训”,又将是在医院各科室重复轮转,导师带硕士生、博士生已经穷于应付,哪还有精力管“培训”医生,无非是被医院作为编制外的廉价劳动力来使唤。研究生毕业后“被培训”的待遇和福利反而不如早几年本科毕业应聘进医院的在职医师,“培训”后的就业也没有任何保障,这种自行否定研究生教育价值的“培训”方案极其荒谬!这种没有任何过渡措施的“一刀切”做法极不合理!
3.医学生被当作“苦役”劳动力合不合法?
七年制医学生的后三年一直被安排在三级医院轮转实习。名为实习,实际被医院当作无须支付任何劳动报酬的劳动力。最近北大一医爆出的新闻,其实在上海各大教学医院都如出一辙。医学实习生在病房或急诊室24小时值班后不能睡眠,照常要跟主任查房、开医嘱;他们终年在病房或急诊室当班,却没有任何报酬和福利;他们双休日和节日加班也没有补休和分文加班费。当今国内所有企业的外来劳务工都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享有劳动报酬、社会保障、以及休息休假的权利,而被称作“实习医生”的医学研究生恐怕是当今社会最受压榨、最无权益的劳动者。卫生行政部门非但不关心和解决医学实习生的疾苦,反而又搞出个3年廉价培训医师的规定,医学实习生好不容易从义务劳动的苦役中熬出头,紧接着成为没有单位身份的廉价“游医”,3年后再就业的办法将使“培训医师”沦为所有行业劳动者中的“二等公民”。遍览世界各国,我们还没有听说哪个国家有这种荒谬的规定;找遍人大批准颁布的法律,也没有一部法律可以允许把医学生当作廉价劳动力。上海市卫生行政部门有什么权力擅自推行这种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而今,我们曾经立志一生从医的孩子面对现实考量,不由心头泣血,许多学子不得不在长学制或研究生毕业之际放弃“白衣天使”的理想,打算改行谋求其它职业。我们为父为母者,对孩子无奈的退却,除了深深惋惜和痛苦,还能够说什么?明年高考时,必定会有许多优秀孩子对医学院校望而怯步。卫生行政部门的草率行政和独断专行,是对一代医学后备人才的扼杀。如果强制推行不成熟、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的所谓医师“培训”方案,我们可以预料,未来选择临床医学为职业的优秀学子只会越来越少,政府的医改将不可避免地陷入优秀人材匮乏的尴尬局面,亿万百姓的生命和健康将要托付给谁?
我们向全社会强烈呼吁:暂缓实施尚不成熟的医师“培训”方案,还我们学医孩子的就业权利! 我们家长向人大和政府提出以下要求:
1.人大及卫生行政部门应该对“实习医师”和“培训医师”制度做充分调查研究,依法审批,依法行政,保障在临床医学岗位上“实习”或“培训”的劳动者的起码权益。
2.实施“培训”医师制度,应该同步改革临床医学长学制或研究生教育体制,避免浪费极其宝贵的医学教育资源,避免再延误医学生本已漫长的求学之路。
3.“培训”医师制度应提前三年正式颁布后再实施,以便长学制医学生或研究生在本科毕业时尽早作出抉择。
4.推出“培训”医师制度后,原有长学制学生或硕士研究生如毕业后仍有志从医者,可由卫生局与其签署培养协议,在实习阶段应给予享受免费教育,不至于大批优秀人才流失。
5.作为过渡阶段,2010届医学毕业生进入临床,应该先与医院签约就业,再接受基地培训和考核。
身居卫生部部长高位的陈竺、担任上海市副市长要职的沈晓明,您们都是医学研究生的导师,您们最了解医学毕业生的疾苦,你们要亲自过问啊!
救救我们学医的孩子!!!

上海各医学院校
部分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家长
2009年11月27日

(希望好心的朋友广泛转贴,谢谢您们!)
评价一下你浏览此帖子的感受

精彩

感动

搞笑

开心

愤怒

无聊

灌水
离线平行线
发帖
543
啄木币
1054
鲜花
132
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09-12-01
这事学生不操心怎么劳烦家长呢?应该是我们医学生最有发言权!看来中国的孩子永远长不大。
发帖
3364
啄木币
1396
鲜花
222
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09-12-02
医生变贱人了啊

时代不行了

男女都一样了啊
离线无雨如风
发帖
8086
啄木币
10321
鲜花
772
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09-12-02
医生是越来越难做了
[ 此帖被无雨如风在2009-12-02 08:01重新编辑 ]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