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奇怪为什么我好容易注册了却还是不能投票,我投“我是女生,不赞成搬”。我们宿舍的人也都是这个意见。我不会评论写信的的同学做的对与不对,因为我无权干涉别人的行为,但我认为做事之前应该仔细思忖。虽然我住在这座小破楼的顶层上,虽然我每天上班要步行20分钟,虽然我在往返的路上曾遭遇过不幸,但我还是不赞成搬。因为搬过去的诸多不便实在是让我不爽,首先,如果晚上下班晚了,回去之后估计只能吃泡面或是叫外卖;其次,打个水跑老远不说,以后还得天天准备毛票;第三,如果你想吃水果,不好意思,餐厅有,没得挑没得选,爱要不要。还有很多,我就不一一列举了。最后,如果真是搬到护理学院的破楼上,男女生混住还要六人一间,估计到时候有人好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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