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为方便学生期末考试备考以及毕业班学生考研复习,经学校研究决定,将开放部分教室作为通宵自习室,现将具体通知如下:
一、 开放时间:
2009年6月22日---2009年7月3日,晚上23点-次日6点
二、 开放教室:
中心校区:董明珠楼110
洪家楼校区:公教楼106
趵突泉校区:9号楼108
南 区:1号楼3层中间大教室
软件学院:6区203、205
南外环:讲学堂109
三、 有关注意事项
1、 学生应严格遵守《山东大学教室管理规定》,自习结束后将书本资料带走,不影响第二天的考试安排。爱护公共财产,保护教室卫生。
2、 各学院应加强学生晚间安全教育,开放通宵自习室期间,宿舍规章制度仍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 后勤处、公安处,在开放通宵自习室期间安排好工作人员,切实保护好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通宵自习时如发生意外,请及时拨打各校区110值班电话。
4、 学校将根据通宵自习室使用情况做出适当调整。
特此通知。
教务处 后勤处 公安处
200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