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校历安排,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于2009年6月22日至7月3日进行,不进入期末考试周的课程由学院安排在6月21日前完成。2009届毕业生的毕业前重考,公共课由学校统一安排在第10-11周进行,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由学院安排在第12-13周进行。各单位要按照《山东大学考试工作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组织好期末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对2008-2009学年第2学期的考试课程、考试人数及考试方式方法。本学期期末考试课程控制在5门以内,主要以公共课为主,剩余课程由各学院在6月21日前安排考试,一学期全部考试课程不超过8门。请各学院于2009年4月29日前将核对后的考试课程表交考试科。
二、东区老校各学院、软件学院考场由本学院安排考试的,请将考试时间表于5月13日前交考试科。要求:<1>一般应间隔两位安排座次;<2>为方便重修、重考、交流的学生考试,各个年级的考试时间互不冲突; <3>每个年级的最后一门课应安排在7月2日或3日进行。<4>英语课程要按照教学班编排考场。
三、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公共课程考试时间安排

四、学校继续提倡考试方式方法的改革,要求所有课程的成绩评定实行期末考试与平时考核(实践、论文、上机、作业、案例分析等)相结合的方法,平时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可根据课程特点由课程组(或系、研究所、教研室)确定,原则上平时成绩不超过40%。平时成绩所占比例应填入该课程的考试大纲内。成绩登录后,任课教师应将平时考核成绩及考核方法、考核过程的记录与期末考试试卷一并交学院教务室保存。
五、采用新的考试方式、方法的课程,请在《考试课程表》方式、方法栏目内填写清楚。
六、学期中间结束的必修课、实验课等课程的相应考试要根据教学时间安排进行。课程结束即考试的,各学院要将安排的考试日程报教务处考试科。凡由学院安排的期末考试课程,其考表要求在15周前报考试科。
教务处
2009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