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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研究生就业相关知识(zt)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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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06-01-02
一、毕业研究生签定就业协议后所承担的责任
协议书明确规定了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三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协议书一经签定,便视为有效合同,不能随意更改。有的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定协议后又去联系其他单位,“脚踏两只船”,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这种不讲信誉的人在社会上是不受欢迎的,所以毕业生必须信守协议。如果万不得已要单方面毁约,就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征得原签约单位的同意,经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有关规定交纳一定的违约金,方可重新择业。
  签约后的毕业研究生仍需努力学习,圆满完成毕业论文,同时要加强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修养,遵守校规校纪。如果签约后放松学习、纪律松懈、思想道德品质恶劣,学校可视情况如实向用人单位反映,听取其处理意见或取消就业资格,责任由本人承担。
二、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的作用
  报到证的全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由教育部直接印制,湖北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列入国家就业计划的毕业研究生才能持有的报到证件。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户口转移手续等。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他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无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如报到证遗失应由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在当地省级日报上申明作废,然后由学校上报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予以补发。
三、毕业研究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关系的转移问题
  人事档案由学校按就业计划,经机要局统一投寄到毕业生就业单位所归属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毕业生无权携带人事档案。
  户口关系的转移,由学校户口管理部门到辖区公安机关按规定办理,公安部门按国家就业计划(或就业报到证)上标明的毕业生就业单位地址迁移户口,毕业生不得自行指定迁移地址。领到户口迁移证后,毕业生应仔细核对并妥善保管,不要折皱污损,更不能丢失,有错漏不能自行涂改,否则作废。到工作单位报到后,持户口关系迁移证和报到证及工作单位证明到辖区公安部门办理迁移手续。
四、报到时用人单位拒绝接收时的处理
  国家规定“经过协商落实和国家毕业生分配主管部门审批的毕业生分配计划必须认真执行,未经高校和用人单位双方复议并报地方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批准,学校不得随意改派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接收和退回毕业生”。当遇到用人单位拒收时,毕业生应主动向用人单位说明情况,不要与对方争吵,更不要贸然返校,应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由学校分清责任,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若因学校工作失误造成计划不落实,误派毕业生的,应由学校负责提出调整意见报批。由于用人单位发生重大变化(如撤并、破产、倒闭等)而无能力接收的,应及时与学校协商,合理调整。若是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提出难以达到的又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过高要求,则不能作为退人理由。属于毕业生本人身体有病而提出退回的,若是学生在校期间就有传染病史,精神病史,用人单位不知道,待毕业生报到时才被发现的,应允许退回;若是报到后才患病的,应按在职人员病假的有关规定处理。如果是因毕业生离校后违法或严重违纪,被用人单位拒绝接收的,则取消其毕业生就业资格。
五、毕业生不去工作单位报到和超过报到期限问题
毕业研究生就业计划经教育部审批并下达后,毕业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领取报到证或领取报到证后因工作环境、待遇等问题迟迟不到单位报到,对这类毕业生,自规定报到之日起,超过3个月不去单位报到的,取消就业资格,学校不再负责就业。
  毕业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倘若因某种原因不能按期报到,应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说明理由,否则,用人单位有权拒绝接收。
六、毕业生要求用人单位退回学校问题的处理
按照有关就业政策,用人单位未经学校同意,不得随意退回计划派遣的毕业生。但有的毕业生却提出种种理由要求用人单位退回。对这类毕业生,学校不再受理其就业事宜,更不予调整改派。经批评教育后仍自行其事的,经学校报经湖北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批准,在向学校缴纳全部培养费和普通奖学金及优秀奖学金后,将人事档案和户口关系转至家庭所在地,按社会待业人员处理。
七、毕业生表现不好而在报到后被用人单位退回问题的处理
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在校期间受过较重处分的毕业生,经学校推荐仍没有用人单位接收,或签约时隐瞒受处分的事实而被用人单位退回的毕业生,国家不再负责其就业,由学校将其档案、户口关系转回家庭所在地,自谋职业。
八、末取得学位的毕业研究生的就业问题
  签约时用人单位有约定条件的,按协议执行,用人单位可以拒绝接收,这类毕业生回家庭所在地,由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推荐就业或自行联系工作单位。用人单位签约时无约定条件的,不能退回学校,有争议的,由学校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九、毕业研究生改派问题
毕业生就业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就业计划的形成是由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通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后经学校同意并报经主管部门批准。
毕业生的派遣需按计划进行,毕业生不能随意改动。但遇特殊情况可申请改派。
改派程序:
1、毕业生向原签约单位提出解约申请,同意后出具同意解约的公函;
2、毕业生向学校提出要求改派申请,经批准后发给新的就业协议书;
3、毕业生重新择业签约后,由学校报主管部门办理派遣手续。
十、毕业研究生流失问题的处理
有的毕业生不领报到证或领了报到证后不去单位报到,还有的毕业生待分不到就业主管部门报到或托管档案户口。这些毕业生在今后需办理户口迁移时会非常困难。因此,自行流失的毕业研究生一切责任自负与学校无关。
十一、协议书有关问题的处理
  1、协议书经三方签字后生效,是学校上报就业方案和派遣毕业生的依据。未生效的协议书不能作为就业方案上报。
  2、签约学校作为丙方,只能在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后才能签章,学校不能在空白协议书上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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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田的麦穗 鲜花 +1 - 2006-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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