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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缺德——推卸责任的恐吓签名zz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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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08-09-14
关键词: 2008新语丝
作者:激流一代

  近年来我目击三起医生为了推卸责任,恐吓病家签名的事件。

  第一件在广东佛山市。一例被诊断为早期川崎病的小孩,需要静脉输注人血
清球蛋白,主管医生发给家长一份药物使用说明,要求家长签名负责。这份说明
的大意是:‘病人现在因为病情需要输注人血清球蛋白,我知道这是人血清制品,
输入身体后可能会发生过敏反应,而且还有可能因为制剂不纯传染到血清性肝炎
甚至艾滋病等等严重的后果,本人愿承担用药后的这些风险’。下面是病人(家
长、保护人)的签名。家长被吓得不知所措,打电话询问我要不要输注?我答复
他这个药对早期川崎病是一种特效药,能有效防止心脏冠状动脉的炎症损伤,如
果了解到这个制剂是由正规药厂生产,并在药品使用有效期内,签名输注好了。
结果家长听了我的意见,接受了这种药物治疗,病也随即很快痊愈了。

  这是一例很明显的医生为了推卸责任,恐吓病人签名负责的缺德事件。现在
医生的做法是本末倒置,应该在买进这些药品时,要求供应商签名保证本制剂已
经过没有传染性肝艾滋病等传染病的检查处理,输注后不会传染到这些病。如果
供应商都不敢签这个保证书,医院何必去采购这个厂的制品,可以选择能签具保
证书的厂家来购进药物。当然,输注前医生把风险的可能性告知病家,是无可非
议的。但是,可以安慰病家,会得到这些病的风险可能性是非常之低的,因为生
产这药的厂家是取得生产这药的资格,经过审批才能生产。在请病家签名的同时,
出示供应商这份保证书,会使病家更为放心。现在医院不是先请厂商负责,而叫
紧急需用此药的病家负责,对病家精神上的打击是十分沉重的。如果真的发生了
输注此药后传染到肝炎或艾滋病,取得确实证据,即使签了可能冒风险的同意书,
病家一样可以状告医生或医院,为什么不预先要生产商出示安全证书,才购进此
药。将风险转嫁到病人身上,实在是非常之缺德。

  第二件在上海市,我的亲戚到一间小医院看病,在体检中检测到空腹血糖
13mmol/L,医生看到结果后即面色凝重,说是严重糖尿病,劝立即留医治疗。这
位亲戚精神好好的,又没有什么明显的病状,当即请求医生先在门诊处理,拿些
药回去吃,不好再来留医。而这位医生立即板起脸孔,对病人说,你不肯住院,
病情出危险你自己负责。我的亲戚说,当然是自己负责。但是医生还是不肯罢休,
在病历上写上:“病人不听从劝告留医,有事本人负责”,并要病人在下面签上
名,才肯开处方给药。病人回家后经过饮食控制加上服药,三天后复查血糖已经
降至 6.5 mmol / L, 后来也一直不需要住院。

  这一例医生在处理病人时,劝病人留医当然有一定的理由,但是如果病人不
肯留医,而病情的确有需要留医,医生最多在病历上写上“劝留医未允”也能表
示你医生看到病情有严重的可能,不过病人不肯听从劝告而已。但是硬要病人签
名之举,不但是多余,且有恐吓病人之嫌,也属于缺德的事。

  第三件在广州的一间著名的三甲医院,我的朋友带患病的老伴去看神经科,
找到一位头衔很多的神经科专家,这位专家随便翻了一下病历及检验结果,就对
病人家属说,病人需要做腰椎穿刺放脑脊液来检查。家属问为什么要做这检验呢?
专家说是为了确定病灶在哪个部位。而这位病人被诊断为老年痴呆症已经一年多,
已经过了数不清的各种检查包括头颅的核磁共振检查,已经证实了多发性脑梗塞
及萎缩,患病的部位已十分明确,诊断也十分清楚,家人也已久病成医,对医生
的诊断治疗也心中有数,其实都无需再做脑脊液检查来增加病人的痛苦。但当家
属说明不愿做腰穿检查时,这位专家立即恶狠狠的说,你们不愿腰穿做检查,自
己负责,签个名在病历上。我的朋友只好在不同意做腰穿检查下面签了个名,专
家才肯开药打发病人走。其实病家不愿做此检查,对诊断治疗也无妨碍,真不明
白这医生要病人签名的目的是什么?除了引起病人的反感之外,就只有暴露医生
自己假装负责,其实是不负责任的恶劣医德。

(XYS20080909)

◇◇新语丝(www.xys.org)(xys2.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reader.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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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08-09-14
  签名和医德
作者:bangbu1996

  最近,新语丝上激流一代《医生缺德——推卸责任的恐吓签名》一文引起大
争论,就告知签名和医德的严肃问题分成壁垒分明的两派,一派是医生阵营,对
激流一代或愤怒,或挞伐,或“苦笑”;一派以寻正为代表(代表患方利益),
对医生严格说是中国医生进行无情的批评和嘲讽。棒棒我身份是中国医生,却偏
向于寻正一派。

  之所以偏向患方,是因为这本来就是作为医生最本质的也是最高的道德原我
们祖师爷的《希波克拉底誓言》里说:“我愿尽我之能力与判断力所及,遵守为
病家谋利益之信条” “我之唯一目的,为病家谋幸福”。无论时代如何“俱
进”,无论国情如何“特色”,背离了“患者”这一“唯一目的”,同时就背离
了医学的根本精神。

  站在道德的制高点被认为很容易,现实中做起来又似乎太困难,中国医生普
遍有“窦娥情结”。然而,有果必有因,医疗体制也好,媒体舆论也好,医学教
育也好,问题都是客观存在的,但中国医生自身的原因也难以否认,医生的反省
更是稀缺!

  对特殊检查和治疗进行告知和签字制度,本身无可非议,关键在于医生的告知
是否真正体现了医者的职业精神和诚意。不容否认,很多中国医生在告知时,唯
一的目的就是推卸自己的责任,为以后可能发生的纠纷留点“后路”。因此利用
自己掌握医学知识的强势,对患者进行恐吓和忽悠绝非少见,激流一代所举的三
个例子可以说都是情节轻微的了。一个感冒头痛的患者,医生可以进行这样的恐
吓:必须做头颅CT,不然有可能是脑瘤、脑炎……;一个阑尾炎手术:手术时可
能发生大出血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解剖变异找不到阑尾,麻醉意外死亡,继发
严重感染死亡,心脏骤停……诸如此类,不胜枚举。单纯从理论上说,这些几乎
算不上错,所以医生几乎总是振振有辞的。但这却违背了医学的本质,患者从告
知谈话中感受到的是医生的出发点在于保护自己,在于推卸责任。真正以病人为
中心,全心全意为病人着想的告知,病人一定可以感受的到,也一定可以接受。
我们都可以侃侃而谈医学模式的转变,社会-心理-生物医学取代生物医学,医生
面对的是“人”,而不仅仅是“病”。但实际上,不少中国医生在告知时恰恰只
考虑到“病”而不是“人”。我在门诊碰到一个中度贫血的农村妇女,从她月经
量偏多,血象提示小细胞低色素性贫血看,可能是缺铁性贫血。然而,严格讲诊
断依据并不充分,要确诊应该作骨髓铁染色、铁蛋白等检查,并进一步作妇科检
查、胃肠道内镜、寄生虫检查、甚至肿瘤标记物等以明确缺铁的原因。但患者极
其贫困,所有侵入或昂贵的检查均不接受。我该如何进行告知呢?我告诉她,她
得的可能是缺铁性贫血,这种病在她这种年纪的妇女中是很常见的,一般是月经
量多引起的,不是什么严重的病,但也要引起重视。如何确诊这种病呢?一种是
骨穿、化验铁蛋白,这方法可靠但花钱,还有点小痛苦;一种就是先按缺铁来进
行治疗,如果血红蛋白上升恢复就证明是缺铁,这种方法慢一点,但也基本可靠,
且花钱很少。如果治疗半月后血红蛋白不升,甚至继续下降,那么还是一定要到
医院做进一步的检查,因为可能有妇科或胃肠道的疾病。患者完全听懂了我的话,
并感受到了我的诚意,她接受很便宜的铁剂诊断性治疗,并再三感谢我。循证医
学的精髓是最佳证据要和患者实际情况相结合,我确信对于这个患者铁剂诊断性
治疗是合理的。所以我没有让她签字,我确信她不会找我“麻烦”,并且我的记
录“无懈可击”。但我确实见到类似情况下不少医生这样恐吓患者:一定要作#%
¥+*¢☆检查,不能排除白血病、再障、胃癌、肠癌、子宫肌瘤、钩虫病等等,
你不查,你签字自己负责。患者倒是被吓蒙了,最后纠纷并没有因此而减少。

  韩剧《医道》反复强调,仅仅医技是不够的,只有真正懂得同情体恤患者,
才是最高的“心医”境界。告知也好,签字也好,并不是问题,问题是告知和签
字中医者是真正为患者着想,还是为自己着想。这岂不是很不公平?医生保护自
己难道也有错?医生难道不是人?确实,很少有其他行业像医学一样如此苛求其
成员。现代著名医生William Osler说过这样一句话:“医师职业用它非凡的仁
慈区别于其他职业。”没有非凡的道德修养和牺牲精神,本来就不配作为一个医
生!

  举我自己为例,有王婆卖瓜之嫌。实际上我也并不是都做得这样好,不耐烦
和粗暴的时候也不少,医德需要终身的修炼。中国医生,停止抱怨和辩解吧,唯
一需要的是反省和修炼而已。(http://blog.sina.com.cn/bangbu1996)

(XYS20080913)

◇◇新语丝(www.xys.org)(xys2.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reader.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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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九月 鲜花 +1 很难,但是希望大家都能 .. 2008-09-14
离线g.c.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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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08-09-14
第一例感觉是把医院进药时的把关不严推诿到医生身上
医生保护自己有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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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08-09-14
医生要保护自己 环境所致
离线风过无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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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08-09-14
哈  又是传说中的专家猜测文啊..........
直接无视  搭理他们都是给他们面子   丢人现眼  贻笑大方
离线real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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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8-09-14
环境所迫,不得已而为之啊!
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离线lrkl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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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8-09-14
回 4楼(风过无痕) 的帖子
以下文章可做参考,其中作者很多是医生,比如bangbu1996,并非所谓专家。呵呵

诸篇文章详见 http://xys2.dxiong.com.sixxs.org/


08.09.13, bangbu1996《签名和医德》

08.09.13, CBA_MD《激流一代所说即是Informed consent和Informed refusal》

08.09.13, 找错《签字》

08.09.13, 少数派《大夫们,该怎样为自己辩白》

08.09.13, 寻正《忽悠无极限》

08.09.13, Linchuang《换位思考、兼听则明——再谈患者签名》

08.09.13, 白衣咸饭《“民科”是加深医患矛盾的原因之一》

08.09.13, xrd《如此患者知情权》


08.09.12, 寻正《跟许多中国医生不必谈医德》

08.09.12, 少数派《某些大夫们,这是在辩白吗?》

08.09.12, Linchuang《医疗行为中的患者签名》

08.09.12, 嘶喊《尝试着理解“激流一代”主任的文章》

08.09.12, neuroglia《激流一代真的是医生吗?》

08.09.12, 克己明德《你谁啊?》

08.09.12, Ken.Lee《批《推卸责任的恐吓签名》的批评者》

08.09.11, hybyb《也谈医疗过程中的签名——回《医生缺德——推卸责任的恐吓签名》》

08.09.11, cartmaneric《对《医生缺德——推卸责任的恐吓签名》一文的看法》

08.09.11, wc《医生缺德缺得好!》

08.09.11, 浙大乙肝学子致杨卫院士的求助信


08.09.10, 少数派《医疗纠纷的问题不是孤立的问题》


08.09.09, 激流一代《医生缺德——推卸责任的恐吓签名》
离线百川堂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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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08-09-14
告知某种风险的时候,后面都附上一个发生率,如何?
离线han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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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08-09-14
可是概率就是一个p啊

就算只有1%,到一个人头上就100%了
离线han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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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08-09-14
不过是几个偏激的人赚点击而已
没空搭理它们
离线沙子no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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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08-09-14
态度决定一切 医生说话的时候语气缓一点温和一点  患者也不要一有点事就和医生没完没了  大家相互理解  就好了
与人为善啊
离线飞亚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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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08-09-14
难啊  其实大家都挺不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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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08-09-14
缺德 好严重啊
离线真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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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3楼 发表于: 2008-09-14
医生保护自己有什么错?他们也很无奈啊,现实是如果漏查的话很多人会反过来找医生碴的,若非迫于无奈医生也不会这么做.凭什么要医生承担这些本可以避免的医疗纠纷?
离线colaap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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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4楼 发表于: 2008-09-14
环境所迫啊,只能是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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