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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届毕业生校园卡销户有关问题的通知(2007.6.15)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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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07-06-21
各院部、各学生班级:
为加强校园卡管理,确保毕业生按时顺利离校,现将2007届毕业生校园卡销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校园卡销户的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1、办理校园卡销户之前,毕业生需先到图书馆等办理离校手续并确认关闭图书借阅功能后,方能办理校园卡销户手续。
  2、根据学校整体工作部署,6月26日-30日,各校区校园卡管理中心从早上8:00-下午5:30(中午不休息),开始办理以班级为单位的集体销户手续。
  办理集体销户的各班负责人在销户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1)将本班需要销户同学的姓名、校园卡账号等填入校园卡销户明细表(表格可在办公信息网的通知中下载) 形式打印出来,到所在院、部盖章确认,并附带电子文档;(2)销户学生的校园卡(按卡号从小到大顺序排列),若丢失每卡需交纳5元工本费方可办理销户手续;(3)销户人员的离校通知单。
  3、校园卡管理中心受理后,工作人员为毕业生办理校园卡销户,退卡内余额,并在销户毕业生的离校通知单上盖章确认。为避免零钱找赎困难,建议同学们销户前尽可能将卡内余额消费完毕。
  4、7月1日~2日为零星销户时间,各校区校园卡管理分中心受理少数未能集体办理校园卡销户手续毕业生的零星销户及离校手续。(根据往年经验,由于零星销户需要较长的排队时间,建议毕业生提前集体办理。)
  5、办理毕业生校园卡销户手续的时间截止至7月4日;此后校园卡管理中心将清理应该销户而未销户的毕业生,这部分学生的校园卡将被冻结或销户。
  二、本学期结束访学的外校交流生请按照上述程序和时间安排,办理校园卡销户手续并在其“离校通知单”上盖章确认。
  三、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1、今年毕业升入我校继续学习和毕业留校任教的同学,包括校内专升本、应届考入我校研究生(含博士)、留校任教的同学等,不需办理校园卡销户手续,可凭入学通知书或就业派遣证等到所在校区校园卡管理结算分中心办理离校通知单盖章手续。
  注:这些同学的校园卡可继续使用,新学期开学后持入学通知单(学生证)和校园卡到所在校区分中心办理身份变更手续;留校任教同学待入校报到后,凭本人工资条和身份证办理教工正式卡,同时办理本人的学生校园卡销户手续。
  2、经学校同意推迟毕业的同学不办理销户手续,校园卡可继续使用至学校允许的期限为止。
  四、各校区校园卡管理结算分中心联系地点与联系方式
  东区新校:综合楼(食堂)一层,联系电话:(883)66987
  东校区老校:老校食堂微机室,联系电话:(883)75699
  西校区:综合楼113房间 联系电话:(883)82869
  南校区:主楼一层109房间 联系电话:(883)99678
  南外环新区:教学5楼一层 联系电话:(863)58050
  齐鲁软件学院:食堂一层 联系电话:(883)90268

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2007.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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