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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识课 10个以上学分 定义的界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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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3-03-07

凡2010年9月以后入学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都必须于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国学修养、创新创业两个课程模块各修读2个以上学分;在其他五个课程模块中跨类选修6个以上学分(其中,获人文学科或社会科学类学位的学生,应在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至少修满4个学分;获自然科学类和工程技术类学位的学生,应在人文学科或艺术审美或社会科学领域至少修满4个学分);总共必须修满10个以上的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学分,方可获得毕业资格。
请问学长学姐 10个以上到底是什么定义 不包括10  还是修够10分就ok了 求解答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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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游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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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13-03-07
我们当时是8≤学分≤12
离线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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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13-03-09
恩啊,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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