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ID:1009
引用第29楼crown于2008-04-19 10:24发表的 :首先声明,并没有保留或者有误导大家的意思。那时,只是想"发了帖子,让同学发花"所以在校内上挑了几个好帖子发了,让大家送花,宿舍只有一台电脑,发完帖子,.......
引用第29楼crown于2008-04-19 10:24发表的 :再一个是shrimp163因为他的密码是保存的,我打开啄木的时候,直接就用他的号给我送花了,之前并不知道送花的规定,否则也不会这样做了.......
UID:53292
UID:23084
引用第33楼crown于2008-04-19 10:45发表的 :上啄木的时候, shrimp163的号是保存密码的,所以用它的号给自己送了花,然后说:谁有号,送几朵花吧。然后再然后.......
引用第35楼yaoyao于2008-04-19 15:08发表的 :这些家伙们就把一个啄木论坛赋予会员评价他人帖子好坏的神圣权限亵渎了
引用第36楼crown于2008-04-19 16:03发表的 : ‘这些家伙’!!!!!!!! 你指责够了么!!! 已经很诚恳的态度了, 从第一个帖子你误解成逃避,到我连续跟的两三个解释帖子, 从昨晚夜里1点多发帖子道歉,到今天一上午的期待, 本来是无心的错误,而且已经表示愿意接受针对个人的一切处理, 只是想提那些无辜的同学挽回损失,因为该被处罚的不是他们, yaoyao,我尊称你一声师兄, 尽管你比我高一级,尽管你比我在论坛,在山大更久, 可我依然受不了这种被审问,被当成反面教材鄙视的态度, 我只想说,我们是一样的, 你可以来询问我,来处罚我, 但你没有资格来用这种口气说话, 我不接受!!! 我们是平等的 至少,曾经,以至现在, 我并没有想过要,或者会伤害这个论坛。 你可以说送花的方式不对, 但那些帖子,绝对经得起那几朵鲜花的分量! .......
图片:014.JPG
引用第38楼crown于2008-04-19 16:20发表的 :错误的发生在与对规则的不知道
引用第41楼crown于2008-04-19 16:27发表的 :但的确是不知道,如果知道规定,有什么样的理由来进行这样的行为么?况且里面有发过600多的帖子吧,的确不知道,可以保证
引用第44楼crown于2008-04-19 16:35发表的 :杀人也有故意与过失,不能都拉去枪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