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对学生会不是很了解 不知道他们有没有行为准则啊、权利明细啊什么的
所以从他们的反占座宣传开始我就有几个疑问:
在自习室放着的书和其他东西算学生的个人物品吗?
学生会有随便动别人东西的权利吗?
我个人一直认为学生会只是一个可以提出倡议、倡导宣传、组织活动的组织,从来没听说学生会有动别人东西的权力这一说吧?
就算他们的这次活动得到了教务处的许可(从八号楼贴上课安排的板子上看到的),教务处就有权利动学生的东西?
我的印象里 申请教室开会什么的需要跟楼宇中心申请,那是不是教室归楼宇中心管?(不知道对不对?)
如果教室归楼宇中心管,那学生会就算从教务处获得的了申请,也是毫无意义的吧?
不知道以上的疑问有什么纰漏?请大虾们帮忙解答吧
还有一个疑问
学生会欲正人先正己了吗?学生会的人一个都没占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