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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为爱所伤
回帖:引用第74楼唯一于2007-04-05 21:42发表的:
各人有各人的方式,要让他感觉到我的痛苦,谁让他先伤害我呢,他对我好我一定会对他好甚至比他对我的好还要好,所谓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害我我必诛之,但最好不要触犯法律,不然得不偿失.学医的会有很多方法的吧.
大姐,有个性,太顶了,赞一个#99
林暮寒
回帖于2007-04-08 22:06
下一楼›
:顶,顶,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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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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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才看到这篇帖子,刚刚看完大家的留言.各抒己见,真是受益匪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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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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