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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本科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修订)》实施细则
      为认真贯彻实施《山东大学本科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办法》),更好的引导与指导广大同学积极参加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更加科学与规范的对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进行管理与考核,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关于社会实践活动的界定
《办法》中规定的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是指学生在课堂教学之外,深入社会、了解社会、适应社会和服务社会的各项实践活动,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可在学期内课余时间或周末分散开展,也可在寒暑期集中开展。包含家务劳动、服务社区、社会兼职、社会观察、科普宣传、政策宣讲、文化传播、帮残助困、支农支教、勤工助学、社会调查、专题调研、法律援助、医疗卫生服务、培训指导、课题合作、科研攻关、科技指导、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创业实践、科研创新实践、专业型及非专业型岗位体验、就业型岗位体验等,但家教、校内勤工助学、在校内完成的开放实验、科研创新活动以及无实质性内容的参观考察活动不在其列,教学计划内安排的教学实践、教学或毕业实习、见习也不在其列。

二、关于社会实践活动的内容与形式
(一)在活动内容上,《办法》将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分为家庭角色体验、社会角色体验、专业素质拓展三类。学生开展其它内容的社会实践活动,需经学院团委认定,方可纳入考核范围。学生要合理规划个人社会实践活动。学校提倡学生每学期相对集中、相对固定地开展一个类别、一个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争取在校学习期间,将《办法》所规定的三类社会实践活动都经历一遍。
(二)在参与形式上,学生可选择参加团队活动、个人分散活动两种。
1.《办法》所规定的社会实践活动团队是由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学院、班级、党团支部、学生组织、学生社团、课题组等集体形式进行组织,队员人数应在5人以上(含5人,不包括指导教师、领队)、有1名以上指导教师(含1名)、有1名队长、且队员有明确分工,有相对固定的实践区域或者接收单位、有一个专题调研、科研攻关或社会调查课题、有预期的实践成果,利用寒暑假、课余或周末时间集中性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周,最终形成1篇专题调研报告、社会调查报告或科研攻关报告。学校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跨学历类别组队。
2.《办法》所规定的个人分散活动主要包括个人分散进行的科普宣传、政策宣讲、文化传播、帮残助困、支农支教、勤工助学、社会调查、专题调研、法律援助、医疗卫生服务、培训指导、课题合作、科研攻关、科技指导、创业实践、科研创新实践等“项目化”实践活动,以及个人分散在家庭,到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开展的社会观察及“体验式”实践活动,个人分散活动可以有1—2名合作者。
(三)在实践形式上,学生可选择“项目化”实践、“体验式”实践、“综合型”实践三种。其中,“项目化”实践是指学生以项目为中心开展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类别包括科普宣传、政策宣讲、文化传播、帮残助困、支农支教、勤工助学、社会调查、专题调研、法律援助、医疗卫生服务、培训指导、课题合作、科研攻关、科技指导、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创业实践、科研创新实践等;“体验式”实践包括专业型岗位体验、非专业型岗位体验及就业型岗位体验等;“综合型”实践则涵盖了“项目化”实践与“体验式”实践的内容,主要表现形式为学生实践与教师实践结合、社会需求与教师科研结合、社会实践与实习就业结合。

三、关于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实施
(一)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对全校学生社会实践工作进行统一规划管理,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由校团委负责总体协调。各学院成立本学院的学生社会实践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担任组长,分管本科生及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负责全院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组织领导与规划实施,学院团委具体负责本学院社会实践经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考核评比,班级辅导员具体负责本班级社会实践经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考核评比,班级团支部在辅导员的指导下,负责本班级社会实践活动的具体规划组织与初步考核评比。
(二)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学校对上一学年及暑期学生社会实践工作进行总结考核与评比表彰,学院对上一学年及暑期学生社会实践工作进行总结,对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进行考核,开展院级评比表彰,向校团委推荐报送先进个人与集体、优秀社会实践报告、学院学年社会实践总结,并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按照必修课试卷归档要求装订成册,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学校团委,同时制定下一学年及暑期学生社会实践工作计划。
每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后,学校对学年第一学期及寒假学生社会实践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考核与评比表彰,学院对学年第一学期及寒假学生社会实践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指导学生做好社会实践活动阶段性考核,开展院级优秀社会实践报告评选,向学校推荐报送优秀社会实践报告,并制定学年第二学期及暑期学生社会实践工作计划。
(三)学校在一、二、三年级开设《形势政策与社会实践》必修课,每学年32个学时,每学年计1个学分。其中形势政策、社会实践每学年各16个学时,形势政策考试成绩、社会实践考核成绩分别按50%的比例计入该课程成绩。社会实践环节授课教师由部分专家学者、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团委书记以及辅导员担任。
社会实践包含课内教学与课外实践两个部分,其中课内教学每学年8个学时,每次2个学时,用于讲授社会实践理论方法、进行实践报告撰写指导,规划设计年度社会实践经历、交流考核年度社会实践活动;课外实践每学年8个学时。
学生要及时把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情况填入《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写实记录及考核登记表》(以下简称《写实记录及考核登记表》),按照一定程序,学院以学年为单位对一、二、三年级本科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进行考核,同时进行《形势政策与社会实践》课程社会实践环节的成绩测评。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考核成绩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换算为百分制分别计95分、80分、0分。

四、关于社会实践活动的考核

(一)关于考核的组织机构与对象范围
1. 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考核工作由班级团支部、学院团委和学校团委共同完成。学院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成绩考核工作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和负责本科生教育工作、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总体负责,由团委书记具体负责;班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成绩考核工作由辅导员总体负责。其中,辅导员在班级团支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完成考核等级的初步认定;学院团委、学校团委分别组织学院层面与学校层面的抽查回访,完成对考核等级的最终认定。
2.《办法》中规定的考核对象是指本科一、二、三年级全体学生,其中,家庭角色体验类实践活动主要在一年级学生中开展,二、三年级学生参与此类活动不纳入考核;三年级学生必须结合专业实践,开展专业素质拓展类社会实践活动,三年级学生开展其它类社会实践活动不纳入考核范围;考核的时间范围是指当学年开学日至当学年暑期结束日,在此时间范围外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不纳入考核。

(二)关于考核的工作程序与时间进程
1.在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考核中,班级团支部的主要工作程序是:汇报交流、民主评议,在此基础上,由辅导员进行成绩初评;学院团委的主要工作程序是:抽查回访、成绩更正、成绩认定、成绩记载;校团委的主要工作程序是:抽查回访、成绩更正。
2.新学年第一周,学生向所在班级团支部上交《写实记录及考核登记表》、社会实践报告、辅助性证明材料等材料;班级团支部核算每名同学的年度社会实践活动总时间;班级团支部在辅导员的指导下组织汇报交流与民主评议会,进行年度社会实践活动交流(申报考核“优秀”等级的学生必须向全体同学汇报社会实践活动过程、成果与心得),对学生申报考核等级进行民主评议(具体方式不限);辅导员在班级团支部民主评议结果的基础上对学生当学年的社会实践活动成绩进行初步认定,将初评成绩填入《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考核成绩统计表》(以下简称《考核成绩统计表》),并报送学院团委。
第一周末,由各学院按照《形势政策与社会实践》课成绩计算办法计算并记载当学年学生《形势政策与社会实践》课程成绩,并将《考核成绩统计表》报送学校团委。
3.第二周,学院团委组织抽查回访。学院团委在学院学生社会实践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人员对所有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进行抽查回访,并将抽查回访结果填入《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成绩考核抽查回访记录单》(以下简称《抽查回访记录单》),对抽查回访中发现问题的学生提出处理意见,并将《抽查回访记录单》以及社会实践活动考核存在问题学生的考核材料报送学校团委。
4. 第三周,学校团委组织人员按照每个学院每个年级不少于1个班级团支部的比例对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进行抽查回访,并将抽查回访结果填入《抽查回访记录单》;学校团委根据学院、学校抽查回访情况对发现问题的学生作出处理,对需要变更的考核结果进行更正,确定最终考核等级,并按照有关程序对有关学生的《形势政策与社会实践》课程成绩进行更正。
5.毕业年级学生的社会实践成绩考核工作可选择在当学年考试前一周或新学年第一周完成,各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研究确定考核时间,报学校备案。

(三)关于考核的依据条件与等级比例
1.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考核的依据主要包括《写实记录及考核登记表》、社会实践报告及辅助性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共同组成《形势政策与社会实践》必修课社会实践环节的考试答卷.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考核的条件主要由活动写实记录的完整性、真实性、丰富性、社会评价的高低、社会实践报告的水平、辅助性证明材料的充分性等方面的指标构成,根据考核成绩等级对应不同的要求。
2.在社会实践活动考核工作中经他人反映或抽查回访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的,包括虚造、伪造社会实践经历,或虚造、伪造社会实践报告或辅助性证明材料,当年社会实践活动考核成绩一律认定为不合格,并按《山东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违反考试纪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3.《办法》中规定的社会实践活动考核优秀等级人数一般占参加考核学生总数的25%。

(四)关于实践活动时间的计算办法
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天数根据活动的实质性内容计算,活动的准备与总结时间、往返程时间不计入其内。

(五)关于《写实记录及考核登记表》的填写
1.《写实记录及考核登记表》用于写实记录和登记考核我校学生的社会实践经历,是《形势政策与社会实践》必修课社会实践环节的考试试卷及向毕业生颁发《社会实践经历证书》的依据,必须手写,不允许打印。内容由学生本人、团支部、社会实践接收单位(个人)、指导教师、辅导员、学院团委、学校团委等分别填写,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2.《写实记录及考核登记表》每学年开学后第四周,由学校统一下发,平时由学生自己保存。每学年开学后第一周收回上一学年所发表格,并收取社会实践报告及辅助性证明材料,完成成绩考核后由各学院团委收齐,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按照必修课试卷归档要求装订成册,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学校团委。
3.表A主要记录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概况,表B主要记录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过程,由学生本人本着写实性、集中性、实时性的原则填写; 表B要求以天为单位将每天的实践活动记录在1张表格上,并注意按照活动时间次序在“B”后的“()”中标注阿拉伯数字序号。如果活动天数超过6天,可复制表B加页填写。
4.表C主要填写学生在某一时间段集中性开展某一类社会实践活动的总结及成绩成果,由学生本人填写,以及实践接收单位或个人对学生的评价意见,由实践接收单位负责人或实践接收个人签署,参加家庭角色体验类实践活动的由家长签署,并注明接收单位(个人)或家长的具体联系方式(固定电话及通讯地址),参加团队活动的学生还必须由团队指导教师签署评价意见。参加非家庭角色体验类实践活动的评价意见不得由家长签署,学生提供的联系方式不完整、不准确、不真实的视为弄虚作假。
5. 学校统一印制的表格预设了两个不同时间段不同类别的社会实践活动,如果学生在一学年内分时间段分别集中开展了两次以上不同类别的社会实践活动,实践接收单位或个人不同,可分别复制表A、B、C,不同时间段不同类别的社会实践活动对应填写不同的表A、表B与表C,注意按照活动开始时间次序在“A”前的“()”、“B” 前的“()”及“C” 前的“()”中标注数字序号,并分别集中装订,依次附在D表之前。
6.如果实践活动无固定的接收单位或个人,则“接收单位(个人)信息及评价意见”栏可由辅导员代替填写,但学生必须同时提供实践过程照片、录音、录像、实物等相关辅助性材料,无法提供的辅导员填写的信息无效。
7.表D主要填写学生年度社会实践经历总结,由学生本人提出申报等级,并记录当学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考核情况,内容由学生、团支部、辅导员、学院团委、校团委分别纪实、计算或认定填写。其中,学生年度社会实践活动总时间由团支部核算填写,是学生在考核学年内(包括学期内、寒假和暑假)参与的所有社会实践活动的总和。
8.表格所有内容须如实填写,所附材料须真实可信,对在社会实践活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者,当年社会实践活动考核定为不合格,按考试作弊处理。

(六)关于社会实践报告的基本要求
1.根据参加的社会实践活动内容与形式,学生提交的社会实践报告可以是家庭体验报告、岗位体验报告、社会调查报告、项目调研报告、科技开发报告、课题研究报告、实践活动心得等多种体裁,但必须切合所参加的实践活动的主题,否则,社会实践报告判为不合格。社会实践报告可手写,也可打印。
2.申报优秀等级的学生必须提交1份不少于3000字的切合实践主题、突出实践感悟,对学生成才、企事业单位成长或地方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具有一定参考应用价值的社会实践报告。申报合格的学生可不提交社会实践报告。
3.学生可以从当学年撰写的多篇社会实践报告中选择1篇或多篇参加考核。参加团队活动的学生必须提交个人独立完成的社会实践报告,不得用团队集体完成的专题调研报告、社会调查报告或科研攻关报告替代。
4.社会实践报告的撰写必须严格遵守学术纪律,应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完成,引用文献或材料要参照所在学科专业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注明出处。凡提交的社会实践报告或辅助性证明材料违反学术纪律的,当年社会实践活动考核成绩一律认定为不合格,并按《山东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违反学术纪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七)关于抽查回访的有关要求
1.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抽查回访工作由校、院两级团委共同完成、分别进行。其中,校团委将采取整班抽查的方法,在每个学院每个年级随机抽查1个以上班级团支部,并对学院推荐的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优秀团队、优秀社会实践报告作者的社会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回访,并还将对学院、班级团支部考核工作的具体环节进行抽查回访。学院团委要对所有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考核学生的实际活动情况进行抽查回访。
2.抽查回访形式包括电话回访、信函回访、电邮回访、实地回访、交流座谈等,回访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工作纪律,并在学校统一印制的《山东大学本科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考核抽查回访记录单》上准确如实做好抽查回访记录。在抽查回访中发现在社会实践活动考核中弄虚作假者,当学年社会实践活动考核一律认定为不合格,并按照按《山东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违反考试纪律或违反学术纪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3.学院团委要认真组织开展抽查回访工作。凡没有按照要求报送学校抽样班级团支部考核材料的,凡没有按照要求报送学院《抽查回访记录单》的,凡在年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考核工作中发现弄虚作假问题而未如实上报或未如实进行成绩记载的,凡在年度学生社会实践工作评比工作中,学院推荐的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优秀团队、优秀指导教师、优秀社会实践报告经校团委抽查回访发现存在弄虚作假问题的,取消该学院年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集体评选资格。

(八)关于评比结果公示的有关要求
1.学院团委应在全院范围对推报学校的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优秀团队、优秀社会实践报告、优秀指导教师进行张榜公示或网上公示,时间为3天。
2.校团委应在全校范围对年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优秀团队、优秀社会实践报告、优秀指导教师以及推报团省委、团中央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学生(先进个人)、优秀团队、优秀社会实践报告、优秀指导教师进行张榜公示或网上公示,时间为3天。
3.公示无异议的公布推报或评选结果;对公示有异议的分别由学院团委和校团委负责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事实按照有关规定做出处理。公示过程中,不接受匿名意见。

(九)关于考核档案留存的有关要求
每学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成绩考核工作结束后,各学院要按照必修课试卷存档的要求,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将所有参加考核学生的《写实记录及考核登记表》、社会实践报告及辅助性证明材料整理装成册,于9月底前报送校团委(具体工作要求另发)。

(十)关于考核其它问题的说明
1.二年级初转入新学院或新专业学习的学生或新学年分至本学院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在原班级团支部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考核;
2.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考核合格及以上等级不允许重修;对于当学年社会实践活动考核不合格的学生,须在下一学年第二学期重修补考。重修补考由校团委统一组织,形式为参加一次不少于十五天的社会调查或专题调研类社会实践活动,调查或调研题目由学校统一拟定,可在一学期内完成。
3.重修补考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校团委社会实践部上交真实、详细、准确、完整的《写实记录及考核登记表》、社会实践报告、辅助性证明材料等,其中社会实践报告应不少于3000字,应切合实践主题、突出实践感悟,应具有一定的参考应用价值。
4.校团委组织有关专家对重修补考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进行成绩评定,并组织抽查回访确认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现象,重修补考通过者成绩一律记为合格。
5.上一学年社会实践活动考核不合格的学生,须在下一学年第一学期末进行重修补考选课;《形势政策与社会实践》必修课社会实践环节不合格的学生重修补考合格后,其社会实践环节按80分计算,课堂授课环节按原有得分计算,记载重修补考成绩;用于重修补考的社会实践活动记录不能重复用于新学年社会实践活动的考核。

(十一)关于社会实践活动的成绩管理及相关规定
1.当学年考核优秀的学生方可参加当学年与社会实践活动相关的各类评比表彰(优秀社会实践报告评比不受此限制)。
2.当学年有“第二校园经历”或超过1个月时间的“海外学习经历”,在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的情况下,可以“海外学习经历”或“第二校园经历”充抵《形势政策与社会实践》课程的社会实践环节,其考核等级统一评定为合格。其中,拟申报“优秀”等级的学生须结合在海外、其它高校学习期间的实践经历提交一份不少于3000字的实践报告,并按照考核程序参加考核。
3.学校每年10月份从社会实践活动考核等级全部达到合格及以上,且获得一次以上(包括一次)“优秀”等级的本科毕业生中遴选约450名大学期间社会实践经历丰富、成绩成果突出的学生,同时,学校还将从毕业研究生中遴选约150名研究生学习期间社会实践经历丰富、成绩成果突出的学生,向其颁发《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经历优秀等级证书》。

五、本实施细则由校团委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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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青团山东大学委员会文件
                                                                                  [size=3]山大青字[2010]14
                                                                         ★      

                                           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暑期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基层团委、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
为了进一步巩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成果,学习“两会”精神及“五.四”前夕胡锦涛总书记给中国农业大学师生回信里的精神,培养学生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强劲的创新实践能力与社会竞争能力,培育具有“远大的理想、高尚的道德、渊博的知识、强健的体魄和完整的人格”的青年人才,在纪念山东大学合校十周年和建校110周年之际,继续深入推行学生的“社会实践经历”教育,现就有关工作安排提出如下意见:

一、活动主题

明责笃行显山大风采,务实求新扬时代精神

二、指导思想
活动要能体现在新的国内国际形势下山大学子的社会责任感与使命感,要能与山大“道德性、思想性、创新性、特色性”的办学理念相契合,要能满足培养创新型人才的时代要求。广大同学要学会在实践中强化所学理论知识,向广大人民群众学习,并且在实践中体会劳动的乐趣与责任,增强创新的热情与信心,进而培养与时代需求相适应的宝贵素质。

三、活动主题
今年暑假社会实践活动要按照点面结合、逐层铺开的原则,采取集中组队与分散活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深入基层开展以“明责笃行显山大风采,务实求新扬时代精神”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由各学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一)“学习两会精神,践行科学发展观”主题实践活动
2010年“两会”召开,胡锦涛总书记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总结大会上讲话,全国掀起新一轮“学习两会精神,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高潮。
在五四青年节到来之际,胡锦涛总书记给中国农业大学师生回信,向广大青年朋友致以节日的祝贺,勉励青年和青年学生在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奋斗实践中书写美好的人生。5月4日,温家宝总理亲切看望北京大学的同学们,他鼓励同学们要有远大的理想、高尚的道德、渊博的知识、强健的体魄和完整的人格。
为进一步巩固学习科学发展观的活动成果,“学习两会精神,践行科学发展观”,深入理解并贯彻胡锦涛书记给中国农业大学师生回信精神,各基层团委要积极组织青年学生开展社会调研、理论宣讲、社会服务等活动,使他们在活动中将所学知识与群众亟待解决的问题相结合,懂得国情,树立起对国家、对人民高度的责任感,身体力行,融入到实践当中去。
(二)“关爱弱势群体,弘扬志愿精神”主题实践活动
是他们用粗糙的手,在严寒酷暑中让座座崭新的城市拔地而起,也许他们的愿望不过是希望自己的子女像城里的孩子那样穿着整洁的校服,背著书包有说有笑地走出校门,他们淳朴、善良、踏实,这就是农民工。他们是弱势群体的代表,他们以及他们的子女需要我们的理解和帮助 。
各基层团委要发扬志愿者服务的优良传统,鼓励青年学生深入社会各个角落,关爱孤寡老人、残障人士、低保人群以及农民工子女等弱势群体,开展支教、支医、支农等志愿服务类活动,丰富学生的社会阅历,加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提高学生的道德意识水平。鼓励有余力的团队在深化社会服务的基础上,开展与服务主题相关的调查研究,为共创和谐生活贡献大学生的力量。
重点开展“青春助力——关爱农民工子女”等实践活动。
(三)“深入基层.心系家乡”主题实践活动
每个人都如同一只风筝,努力想飞出老家的小圈子,想飞的更高更远,只要我们心里的线没断,我们的根就在家乡、在基层。为引导青年学生加深对世情、国情的认识,增强社会责任感,各基层团组织要引导学生利用暑假返乡机会,深入基层,就近就便开展社会实践活动,鼓励“青年学生在服务‘三农’的实践中建功立业,书写美好人生”。
来自农村的学生,可以以入户访谈的形式,针对“三农”发展的若干热点问题进行深度访谈,如可就农村小型金融机构发展与风险控制、农村民间金融发展与政策规制、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帮扶政策实施状况、土地流转制度下的农民养老保障问题、新农村建设中农民财产权利与利益保护、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农村教师发展状况和保障机制等问题开展调研;通过文艺演出、政策宣讲、举办讲座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技传播和普及活动,将校园文化送到农村,引导农村青年学文化、长知识,丰富群众生活。
留在城市的同学可以走进社区,深入了解市民们的实际生活状况,如可以针对房价问题、医疗改革问题以及棚户区改造等问题进行相关调研,倾听他们的意见与建议;可以利用专业知识为他们提供相关的指导与服务,如法律知识和医疗卫生保健知识普及、安全知识进社区等活动。
(四)“以人为本,平安为先”安全知识普及宣传调研活动
不管是汶川、玉树的地震,还是西南的干旱,还是南方各省的暴雨,面对自然灾害我们也许无能为力,但至少我们应该学会如何最有效地保护自己,保护身边的人;校园伤害事件、交通事故、火灾、盗窃、欺诈频发,懂得安全知识才能把生命真正掌握在自己手中。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等领导同志关于维护校园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鼓励青年学生利用暑期时间,以不同形式深入基层,深入社区,开展“以人为本,平安为先”安全知识普及宣传调研活动。
(五)“山大人,山大情,山大魂”纪念合校10周年及庆祝建校110周年华诞主题实践活动  
小土屋、石板凳、泥巴墙,曾经我们从最简陋的一砖一瓦里起步,山东青岛、安徽安庆、四川万县,曾经我们的脚步辗转流连于祖国南北,有幸我们最终汇聚到了老舍笔下的泉城。不管是兴隆山校区的“星湖春鸭”,趵突泉校区的“杏林晚钟”,洪家楼校区的“懿范花雨”,还是中心校区的“文渊晨啼”,都沉淀着山大人的精神。“大学如果有舞台的话,舞台上的主角永远是我们的教师;如果舞台上有聚光灯的话,这个灯光始终要投向教书育人的教师。”近日,山东大学14位白发老教授受聘为终身教授。
根据《山东大学合校十周年纪念活动方案》和110周年校庆的各项筹备工作要求,各基层团委要组织青年学生走访校友,收集整理山大校史及相关资料,了解山大建立以来取得的辉煌成就,并以宣讲或图片、文字材料展览等方式向社会各界进行宣传,让各界了解山大的辉煌历史和开拓进取的现代精神,增强全校师生的自豪感,增强坚定建设进而加快推进“山大特色,中国一流,世界水平”的研究型大学的信心。
(六)“城悟.博变 ”主题实践活动
挖掘城市精髓,创新城市生活,启蒙城市意识。2010年上海世博会是继2008北京奥运会之后我国迎来的又一次盛会,结合“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主题,思考中国城市化的艰难道路。
结合不同省市地区的城市化进程开展调研和宣传,挖掘城市精髓,给城市的历史文化留一个版面,不兴土木,兴文化;找准城市定位,激发公民的参与精神,启蒙他们的城市意识;同时积极主动参与到世博会的志愿活动中来,服务世博,宣传世博,以让更多人了解世博、关注世博、参与世博;开展社区服务活动,让人们在喧闹的城市里找到属于自己的心灵净土,真正让我们的生活更美好。
(七)“推动节能减排,倡导低碳环保”主题实践活动
干裂的土地艰难的呼吸着,即将融化的冰块上孤零零的企鹅无助地眺望着,这一幅幅画面时时刺激着人们麻痹的神经---节能减排、低碳环保,已刻不容缓。为发挥青年学生的时代先锋作用,唤醒更多人的环保意识,开展“推动节能减排,倡导低碳环保”主题实践活动。
活动聚焦居民日常生活中资源节约问题,以节能、节水、节材、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面向广大居民,介绍相关的先进实用技术、科技成果和节约小窍门,倡导节约型消费方式,提高公众的资源节约意识,促进资源节约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的推广应用,为建设环境友好型和谐社会共同努力。
(八)“相约山大.励志启航”优秀学子母校行主题实践行动
依旧是那样静谧的小树林,那样翠生生的法桐,依旧是那一张张单纯稚气的脸,那样急匆匆的脚步---仿佛时光在逆转,在活力奔放的操场上,或在宁静温暖的晨曦里,你都会隐隐约约地看到自己昔日的身影。
这就是母校,那个我们永远熟悉的地方,那个将文化与精神一同铸进了我们灵魂深处的地方。今日的我们已然成长为意气风发的山大学子,为感恩母校,同时扩大山大在中学的影响,特推出“相约山大,励志启航”主题活动。活动主要形式为:组织开展以感恩母校为主要内容的个人情况汇报会、以魅力山大为主要内容的大学介绍宣讲会、以励志启航为主要内容的学习经验交流会、以相约山大为主要内容的招生政策座谈会等。
让我们一起践行那个对母校的誓言:昔时,我们为母校自豪;未来,母校定以我们为傲。
具体通知已发。
(九)“见习2010”主题实践活动
尽管金融危机的寒冬在艰难地撤退,但就业的春天却尚未到来。大学生就业,是“两会”关注的热点之一,是贯彻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要求,也是关系着广大学子切身利益的重要课题。为了强化专业知识的学习,增强实践能力,及早积累职业经验以适应社会竞争,鼓励学生利用假期时间结合自己的兴趣爱好及专业,到相关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调研、观摩、岗位体验等活动,参与行业实战,积累经验;深入社会,广泛收集信息,了解社会对人才培养的具体要求;同时开展多种形式的自主创业活动,在不断的尝试与拼搏中释放激情与能量,奏响青春的乐章。
(十)其他科学前沿、社会热点、重大事件专题调研实践行动
蝴蝶在热带轻轻扇动一下翅膀,遥远的国家就可能造成一场飓风。世界上一切微小的事都是紧密相连的,关心时事就是关心身边的 生活,“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以2010年“两会”精神为依据,密切中国民间艺术生存现状、房价调控、教育公平、贫富差距、医疗保险、户籍改革、资源保护等社会热点问题,展开相关的调研活动,争取为有关部门提出科学合理有效的建议。

四、活动方式
依据“社会关注、群众急需、学生能为”的原则,活动以家庭角色体验、社会角色体验、专业素质拓展与服务社区行动为主要形式,以学校、学院两级立项团队为主要抓手,并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基于长效机制建设一批学生实践基地。
(一)家庭角色体验。以感恩父母、回报家庭为导向,利用暑假从事不少于十五天的家务劳动,具体内容包括每天做一次饭,打扫一次卫生,外加一项其它家务劳动。此类活动的目的在于发挥家庭作为社会基本细胞在学生社会化过程中的基础性作用,引导学生承担家庭责任,增强感恩意识。此类活动主要在一年级学生中开展,其它年级学生开展此类社会实践活动不纳入考核范围。
(二)社会角色体验。以认知社会、了解社会为导向,利用暑假时间,依托某一社会单位,在某一具体岗位上,从事不少于十天的工作,具体形式包括岗位体验、社会兼职、勤工助学、社会观察等。此类活动的目的在于促进学生了解和适应社会,以提高学生环境适应能力、沟通合作能力,增加学生岗位责任感与社会规范意识,积累社会阅历与社会经验。要重点组织二、三年级本科学生及一年级研究生参加此类活动。
(三)专业素质拓展。以发展职业与服务社会能力、提高就业竞争力为导向,学生可利用暑假时间,结合专业方向,开展不少于十天的社会调查、专题调研、创业实践、科普宣传、支教支农、卫生服务、法律援助、文化传播、帮残助困、政策宣讲、培训指导、科技服务等活动。此类活动目的在于巩固学生的专业知识,培育学生的职业与服务社会的素养,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提高学生实践与操作、表达与表现、创新与创造等方面的能力,提升社会竞争力和就业竞争力。三年级学生要尽量结合所学专业,开展专业素质拓展类社会实践活动,三年级学生开展其它类社会实践活动不纳入考核范围。
(四)服务社区行动。以服务地方、服务社会为导向,根据就近就便的原则,结合社会热点和群众关心问题,通过“一助一结对”、“项目加接力”的组织方式,扎实推进和深入开展帮残助困、社工关爱、政策宣讲、文化传播、科普宣传、医疗卫生服务、法律援助、教育培训、文明建设等各种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五、组织方式
活动继续坚持点面结合的原则,采取个人分散活动和参加团队活动两种方式进行。对参加团队活动,按组织主体不同,社会实践活动团队可分为学校、学院和团支部三级,按照立项不同,可分为校级立项和学院立项两类。
(一)校级立项团队组织。学校将协调有关学院、整合全校资源,紧紧围绕“学习两会精神,践行科学发展观”、“深入基层.心系家乡”、“关爱弱势群体,弘扬志愿精神”、“以人为本,平安为先”安全知识普及宣传调研、“城悟.博变 ”、“推动节能减排,倡导低碳环保”、“相约山大,励志启航”、“见习2010”等主题,按照《关于实施2010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计划的通知》的有关精神,对申报团队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选出约70支校级立项社会实践团队,在人员、组织、经费、宣传等各方面给予其重点支持。
(二)院级立项团队组织。除毕业生外,每个学院要按照平均每200人1支团队的数量要求组织若干院级团队,院级团队的组成要体现跨年级、跨专业和跨学历的要求,要突出专业特点和学院特色,学院还应确定若干院级重点团队,并给予立项支持,积极鼓励并努力促成符合要求的每一支立项申请参与团队都能成行。
(三)支部级团队组织。除毕业班外,每个团支部都要组织至少1支团队,在校级立项团队、院级立项团队中支部级团队的比例应不少于10%,学院还应给团支部团队必要的组队与活动指导,积极鼓励并努力促成符合要求的每一支团支部团队都能成行。

六、日程安排
(一)前期策划    
1.6月7日—24日。校团委对申报的校级立项团队材料进行专家评审,公布校级立项团队名单;各学院落实配套支持政策与经费,并公布院级立项团队名单。
2.6月25日—7月12日。学校组织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系列培训及安全教育,为校级立项团队成员统一购买保险,为团队发放启动经费,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各学院相应组织院级系列培训及安全教育,院级立项团队及自筹经费团队也必须统一参加保险,方可立项和出征。
(二)活动实施
1.6月24日,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暑期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适时召开2010年暑期学生社会实践工作会议,部署有关工作。
2.7月12日前,学校对各学院新建学生实践基地进行批复,按照各学院的请示,结合暑期社会实践巡视工作,排定学校及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出席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揭牌仪式日程及巡视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日程。
3.7月9日,举行山东大学2010年暑期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出发仪式。
4.7月12日至暑期结束,各单位集中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各立项团队要严格按照《关于实施2010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开展活动;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要及时把活动情况填入《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写实记录及考核登记表》(已发,电子版可从“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经历网”下载),并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辅助性的证明材料;各学院要随时对实践团队提供指导与帮助,高度重视安全工作。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及时将宣传稿件、照片及音频、视频资料报送校团委。各实践团队要积极向山东大学青春山大网及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网提交实践成果和实践感言,并及时反馈团队实践信息;积极联系校外媒体做宣传报道,在山大新闻网及其它媒体至少发表两篇新闻稿,每篇稿件要同时抄送于社会实践公共邮箱,并标注团队全称(邮箱地址:sdu_shehuishijian@yahoo.cn)。
立项团队的领队在申报立项、领取经费、开展实践活动和总结工作中全权负责。在实践过程中务必保留各种发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办公费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行程的发票,以留备用。
(三)交流总结与考核评比
1.2009-2010年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成绩考核组织工作要按照《山东大学本科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修订)》及《山东大学本科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修订)实施细则》规定的有关程序与标准进行。
2. 提交申请结项的各种材料。9月5日-9月10日,校级立项团队要按照《关于实施2010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计划的通知》的各项要求,真实、准确、详细、完整填写《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结题书》(见立项资助通知附件5),提交立项结题报告(包括团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团队专题调研报告或社会调查报告、团队成员个人小结及取得的实践成果辅助证明材料等),并上交涉及实践过程的所有发票。
3.如果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完成实践活动,需要延期结项的,须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和计划结项时间。
4.凡不如期按要求提交以上材料、也未申请延期结项的实践团队,视为实践未能如期开展,所有成员两年内不得申报参与社会实践项目,且必须全额退还资助经费。同时,校团委将向各学院予以通报,并按相关规定处理。如果出现弄虚作假、抄袭等行为,一律按“不合格”处理,并向学院和学校有关部处通报,另行处理。
学校在审核书面材料的基础上,举办立项结题答辩会,评定结题成绩,同时,校级立项团队参加年度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以及暑期优秀社会实践报告的评比。学院立项资助团队及自筹经费团队的结题考评工作参照上述程序进行。
5、9月5日-9月17日,各学院团委组织社会实践活动交流评比,评选出院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教师”、“第二学期及暑期优秀社会实践报告”以及“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并按照学校团委的工作要求推荐有关个人、团队参加校级评比(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要求推荐参评校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 、“第二学期及暑期优秀社会实践报告”以及“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的个人或团队必须经过交流答辩产生,其中,“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必须兼顾各年级、各专业、各学历层次、以及团队集体与个人分散形式参加实践活动的学生,“第二学期及暑期优秀社会实践报告”必须兼顾各个类别的社会实践报告,“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必须兼顾校级立项团队、院级立项团队以及自筹经费团队。
6.9月21日-9月26日,校团委组织年度社会实践交流总结与考核评比,包括校级先进个人、优秀团队、优秀社会实践报告、优秀指导教师等,同时对立项团队进行验收。各学院对照各自暑期社会实践工作实施方案,于9月26日前,向校团委上交2009—2010学年度学生社会实践工作总结报告及辅助性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同时报送2010—2011学年度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实施方案。
7.9月27日-10月15日,学校组织校级先进个人、优秀指导教师、优秀社会实践报告作者、优秀团队巡回报告会;同时进行全校社会实践工作总结,组织年度社会实践工作先进集体评选;启动年度《社会实践经历证书》颁发工作,审核《社会实践经历证书》推荐人材料;按照团中央和团省委的文件精神,向团省委和团中央推荐优秀社会实践报告、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社会实践优秀学生、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等。
8.10月18日-11月7日,公示、公布《社会实践经历优秀证书》获得者名单,举办年度《社会实践经历优秀证书》颁发仪式,向部分毕业生颁发《社会实践经历优秀证书》,同时举办社会实践经历宣讲会;举办年度社会实践成果巡展,召开年度社会实践工作总结表彰大会,颁发各奖项。
9.适时召开年度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研讨会,对2009-2010学年度学生社会实践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2010-2011学年度学生社会实践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六、工作要求
(一)全面发动,精心组织。要深入动员,层层推动,激发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积极性、主动性。在活动正式开始之前,要制定详细计划和实施方案,充分考虑各种因素,确保活动顺利完成。
(二)注重宣传,营造气氛。要高度重视做好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突出实践效应。要在做好前期宣传策划的基础上,主动联络校内外各级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本单位的好思路、好内容、好形式、好典型、好成果等,以激励广大学子以更加积极的姿态投入到实践中来。
(三)注重实效,狠抓落实。在项目论证、团队组织、经费筹措、教师参与、基地建设、具体指导、宣传报道、交流总结等方面注重实效,狠抓落实。坚持长效机制,着力打造品牌,力戒走过场和形式主义。
(四)加强教育,确保安全。 依据“安全第一”的原则,要加强社会实践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有效落实安全责任制。学院要对本学院实践团队出发和结束时的安全情况全面掌握,及时上报信息,确保师生参加社会实践安全有效。
(五)加强总结,完善考核。要做到奖惩分明,各学院要在暑期结束后全面做好各项社会实践总结工作,通过各团队报告会、经验交流会、社会实践报告、调研论文、实践工作简报、DV展播、摄影大赛等深化实践成果,做好成果展示工作。

二O一O年六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2010   暑期  社会实践  通知
共青团山东大学委员会               2010年6月24日印发
离线海绵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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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10-08-24
                                                                                      实践接收单位的接收证明(样件)
山东大学(**学院)团委:
我单位同意于2010年7月14日—25日接收贵校管理学院(贵院)陈晓等五人前来进行社会实践,并对他们的相关活动给予支持协助。
特此复函。






实践接收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Email:

                                                                                                                                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局(盖章)
                                                                                  二零一零年六月八日
离线龙井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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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10-08-24
好长啊
离线海绵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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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0-08-24
有些我觉得比较有用的,用红色标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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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0-08-24
额 好麻烦啊
离线米丫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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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10-08-24
如果是社会调查,做问卷,这样的社会实践要找谁签名啊?帮忙解答一下啊
离线白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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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10-08-24
忒长啊……看不下去 ………………
离线海绵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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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10-08-25
回 6楼(米丫头) 的帖子
应该是辅导员签名,你看一下《本科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写实记录级考核登记表》的“填写须知”
离线phoebe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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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10-09-03
那请问第二校园或海外经历作为社会实践也要写日志的吗?
离线唐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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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10-09-03
回 9楼(phoebezz) 的帖子
那些不知道算不算社会实践内容啊……还是咨询一下辅导员或团委老师比较好
离线phoebe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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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10-09-03
回 10楼(寂灭荼蘼) 的帖子
嗯~~~谢谢.
文件说可以充抵,只是不太详细
离线123ghf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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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18-02-28
这些内容什么的现在有变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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