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是一所为军队培养高、中层次医学专门人才的全国重点大学。1959年被中共中央确定为全国首批重点大学,1995年进入军队重点建设院校行列,1997年成为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校本部坐落在古城西安,占地面积2840亩。学校下设基础部、航空航天医学系、生物医学工程系、预防医学系、药学系、口腔医学系、护理系、护理士官系、研究生管理大队;下辖三所临床医学院,其中第一临床医学院(西京医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唐都医院)是现代化的综合性医院,第三临床医学院(口腔医院)是全军唯一、在全国有很高知名度的口腔专科医院。
一、文职人员的性质
文职人员是按编制聘用到军队工作,履行现役干部同类岗位相应职责的非现役人员。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无军籍;二是实行聘用制管理;三是在军队编制岗位工作;四是职责与同类岗位文职干部基本相同。
二、招聘对象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应届毕业生;档案存放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社会流动人才。
三、招聘岗位
1、高教岗位
所学专业: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医学教育、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预防医学、生物物理学、工程数学、计算机编程、英语。
学历条件:研究生以上学历,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本科学历。
2、医疗岗位
所学专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
学历条件:研究生以上学历,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本科学历。
3、实验岗位
所学专业: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预防医学、动物医学、生物物理学、计算机网络、多媒体应用。
学历条件:本科以上学历,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4、出版岗位
所学专业:基础医学、临床医学。
学历条件:研究生以上学历,获相应学位。
5、图书岗位
所学专业:图书馆学、医学外语、计算机专业。
学历条件:本科以上学历。
四、招聘条件
1、年龄要求:初级专业技术岗位,35岁以下;中级专业技术岗位,40岁以下。
2、政治要求:符合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
3、身体要求:达到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4、有文体特长的可优先聘用。
五、福利待遇
1、工资报酬。文职人员的工资标准,参照西安市同类事业单位相同岗位人员的工资水平和军队有关规定确定,并按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适时调整。
2、住房保障。文职人员的住房保障实行社会化、货币化保障,享受住房公积金。对住房确有困难的人员,学校将提供租住集体宿舍。
3、社会保险。文职人员参加西安市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社会保险,按西安市规定的交费基数和比例,及时足额交纳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费用。
4、合同期限。初级、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1-3年;应届毕业生的合同期限为5年(有见习期的为6年)。首次聘用为文职人员的,有1-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计入合同期;有见习期的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试用期计入见习期。
六、联系方式
有意向者可采取直接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将个人简历送交我校文职人员招聘工作办公室。
通信地址:西安市长乐西路17号第四军医大学文职人员招聘办公室
邮 编:710032
联 系 人:方 欣
联系电话:(029 )84774180
电子邮箱:huangsl@fmmu.edu.cn
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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