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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医院]医院坚持验血程序 孕妇失血苦等6小时逝去(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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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galclbt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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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08-10-10
— 本帖被 欣宇 从 :: 齐鲁医院 :: 移动到本区(2015-08-28) —
2008年10月10日08:13来源:齐鲁晚报

等待血液的过程中,患者的亲属焦虑不安失声痛哭。 李文鹏 摄
济南10月9日讯 记者李文鹏 吴金彪 尽管病人家属要求先输血救命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但医院仍坚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等到血液检验完毕才能输血。经过6个多小时等待后,引产大出血的济阳患者董明霞最终于9日下午不幸去世。

    小董的表嫂告诉记者,今年27岁的小董三个月前意外怀孕。 因为已经有了一个男孩,就到当地医院打胎,在取胎盘的过程中小董大出血。由于小董是RH阴性O型血,属于罕见的稀有血型,当地医院难以救治。9日上午11:00许,小董被紧急转到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抢救。

    齐鲁医院在验明小董的血型后,因其血型稀有,医院并无此类血液,遂向省血液中心求援。

    省血液中心业务科副科长王雪说,他们下午1:00多接到齐鲁医院的供血请求后,立即从冷冻库中取了仅有的4个单位(800ml)的RH阴性O型血进行解冻,考虑到患者需血量较大,同时又组织了稀有血型志愿者进行采集。到下午两点多,7个单位(1400ml)的血液采集完毕。但按照法律规定,对采集的血液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而这个过程至少需要3个小时。同时,血液解冻也需要几个小时的时间。

    由于出血过多而供血不及时,小董的病情加重,下午3:35和3:50,出现两次心脏骤停,下午4:05又出现心跳异常。

    “不要等血液化验了,我们愿意承担输血后的一切后果,只要能救她的命……”小董的弟弟向院方表示。但医院方面称,必须要等到血液检验完毕才能输血。在等待血液的过程中,小董的生命指征越来越微弱,医务人员先后两次把她的公公与父亲叫入病房,两位老人每次都泪流满面地走出来。

    下午5:20,4个单位(800ml)的解冻血终于被送到病房,然而还没等到志愿者献出的7个单位(1400ml)的血送来,小董已经离开了人间。

    省血液中心业务科副科长王雪说,“按操作规程进行的话,一个单位(200ml)血液解冻最快也要3个小时,这是因为冷冻血液中加入了甘油等物质,解冻过快会影响安全使用,多个单位的血液同时解冻时间更长。我们用最快的速度解冻这4个单位的血液,还是用了4个小时左右。”

    齐鲁医院血液科的医务人员则表示,按照《献血法》规定,血站对采集的血液必须进行检测,医疗机构也不得将不符合标准的血液用于临床。“我们也没办法,只能遵守法律的规定。”一位血液科的工作人员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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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龙行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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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08-10-10
这是医院的自我保护,他们为了不承担责任只能这样做,要怪就怪我们的法律程序不够健全,这样的悲剧已经不是头一次了
离线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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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08-10-10
kao!愿承担一切后果??万一真输上血人又死了,你们又变了呢?
医院也有难处啊.................
不知道这样的保证又法律效力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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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右手 鲜花 +1 2008-10-10
离线han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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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08-10-10
没啥不对的

医院有道理,血站有依据,法律也规定了

在医院必须按照规定来办事
离线xyzmo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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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08-10-10
引用楼主galclbt667于2008-10-10 10:57发表的 医院坚持验血程序 孕妇失血苦等6小时逝去(图) : 2008年10月10日08:13来源:齐鲁晚报 等待血液的过程中,患者的亲属焦虑不安失声痛哭。 李文鹏 摄 济南10月9日讯 记者李文鹏 吴金彪 尽管病人家属要求先输血救命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但医院仍坚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等到血液检验完毕才能输血。经过6个多小时等待后,引产大出血的济阳患者董明霞最终于9日下午不幸去世。 .......


如果一切都能按照操作规程来
顶多有人骂两句
如果不按照操作规程来
就等着自己倒霉吧

关于操作规程是不是合理的问题
相信经过专家论证的东西总比记者们猪脑子里的想法合理
对医生来说
操作规程实际上保护自己的一种规范
哪怕是错了也要执行
离线ec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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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8-10-10
要怨就怨制度吧。
离线自强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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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8-10-10
捍卫医学界
离线bluebl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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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08-10-10
要是真的出事了,那肯定就是医院的责任,家属说要承担后果,最后在法庭上怎么说谁知道呀!!!
离线loujianghu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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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08-10-10
只能怪医患现状,这么紧张的情况下哪个医院敢违规呀
法律修改一下吧,  这种情况不止出现过一次呀,医院因此也吃了不少亏呀
医院这样做都是经验和教训呀
如果法律允许特殊情况特殊对待就好了
病人不懂医,许下的承诺在法律面前等于零呀
现在法律强调保护患者,没有考虑到因此而带来的负面效应(医生对自己的过度保护)
希望患者的生命能够诞生新的法律法规,这样也算是对逝者者的一种安慰
愿上帝保佑,God bl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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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blood 鲜花 +1 2008-10-10
离线whiteang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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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08-10-10
这就是病人老找医院麻烦造成的结果    该由病人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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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丹狂人 鲜花 +1 2008-10-10
离线死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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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08-10-10
引用第9楼whiteangle于2008-10-10 12:16发表的  :这就是病人老找医院麻烦造成的结果    该由病人自己承担。

坚决同意
离线kuerten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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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08-10-10
制度造就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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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08-10-10
制度有什么错误?
离线zhw7373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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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3楼 发表于: 2008-10-10
悲剧~
无奈~~
离线我的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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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4楼 发表于: 2008-10-10
制度有什么错误?如何判断这个出血就一定能夺取病人生命,不按规定输血如果导致艾滋病等血液传染病谁来承担责任?这些问题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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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右手 鲜花 +1 2008-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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